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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王元龙 2011-03-20 民间资本已成为激发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主要源泉。国务院“新36条”及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都鼓励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民间资本发展的现状与制约、金融业与民间资本发展,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选择、政策取向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三、金融业与民间资本的发展 国务院“新36条”的公布,表明民间资本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民间资本将获得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新36条”强调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要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在国务院“新36条”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很多,我们认为应当把金融业作为民间资本发展的一个突破口。 1.民间资本发展与金融支持 毫无疑问,民间资本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对此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的共识。 宁波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8月28日发布)明确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金融产业。“鼓励民营企业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依照有关规定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设立信用担保公司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打造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金融体系。” 这段话里最后一句很重要:“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打造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金融体系”。这表明宁波市政府很有战略眼光,因为它已经从金融体系的角度来落实国务院“新36条”了,并且已经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要提供金融支持,要打造一个富有活力和独具特色的金融体系,这个观点值得赞赏。当前,国内至少有五六十个城市提出要建立金融中心甚至国际金融中心,而宁波市政府没有从表面上提出搞一个什么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而是实实在在的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本地的经济发展的含义当然包括民间资本,因为浙江主要是民营经济。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打造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金融体系,这个提法非常符合实际,也是独辟蹊径。这就表明,宁波市政府看到了并且把握了民间资本发展和金融之间的关系。 如前所述,我们认为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最重要是在金融、民间资本的发展需要解决金融问题。高尚全(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现任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顾问)也认为发展民间投资要解决的政策性障碍主要是在金融方面,存在着几个矛盾:第一,民间资本越来越多,但是投资的渠道、出路不多,甚至找不到出路。第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急需资金但是得不到贷款,而我们的国有企业往往不缺钱但很容易拿到贷款,然后去搞房地产、进入股市,甚至推高了资产价格。高尚全还对民间资本为什么不能办中小企业银行或者是私人银行提出了质疑,有人说是因为涉及到金融安全所以不能办。例如粮食安全非常重要,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的话,是不是我们只能办国营农场才能保障粮食安全了。 显然,这种思维方式是行不通的。我们认为,金融业也是如此,只有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业并且发展壮大,才可能从根本上来维护中国的金融安全。因此,发展民间资本的突破口就在金融。 从浙江的具体情况来看,“其实浙江并不缺钱,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缺资金,求钱若渴;另一方面是民间资金没地方投。如何把浙江民间资金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对接起来,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把民间资本和企业融资这座‘桥梁’架构好,将会给浙江众多中小企业注入新的资本活力”。 显而易见,这是对民间资本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之间关系的形象比喻,金融是一个桥梁。我们之所以把金融机构叫做金融中介,就是因为金融中介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 2.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 尽管前面已列举了许多关于民间资本发展与金融支持方面的真知灼见,但也存在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国务院“新36条”只是一个大体框架性、纲领性的文件,其更多还停留在政策表面;也有人怀疑,国务院“新36条”是否真能改变民营资本过去的处境,迎来一个自由投资、真正享受国民待遇的新格局呢?也有人认为,国务院“新36条”不可能解决问题,而且认为全国两会也不一定能解决得了,恐怕对民间资本而言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总之,当前对国务院“新36条”仍存在着有不同的看法,至少存在着一些怀疑。 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五年后再次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对照两个36条,我们认为,此次突破最大的方面就是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一政策的突破将解决民营企业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问题,也为民间资本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非公36条”中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新36条”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特别强调“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显而易见,对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五年前的“非公36条”其政策的确是非常简单、非常原则;而“新36条”比起“非公36条”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大政方针非常明确。 “新36条”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实际上已经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如果我们将“新36条”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段话做了一个梳理,就会发现在这段话里面有两个核心问题,一个就是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第二提供了优惠政策。 关于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 (2)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3)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王元龙 2011-03-20 民间资本已成为激发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主要源泉。国务院“新36条”及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都鼓励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民间资本发展的现状与制约、金融业与民间资本发展,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选择、政策取向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其次,关于民间资本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务院“新36条”)中对民间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做了恰如其分的评价,并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为什么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主要表现为有四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四是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显而易见,国务院“新36条”对民间资本发挥的作用做出了高度评价,这四个有利于对民间资本是一个巨大的鼓舞、是对民间资本地位的充分肯定。 二、民间资本发展的制约 尽管民间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在不断的提高和加强,而且日益明显,但是民间资本的发展也受到种种的制约。这种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民间投资主体普遍存在“四不”状况。 “四不”即不愿意投资,不能投资,不敢投资,不会投资。 一是不愿意投资。目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存在着高度的竞争,大部分行业已是产能过剩,所以民间资本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缺乏投资热情、对这些行业完全不愿意去投资。 二是不能投资。民间资本要进行投资就必须要有资金,除了自有资金以外还要获取其他来源的资金。然而,长期以来融资难问题始终是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核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资本想投资也投不了。 三是不敢投资。从各个民间投资主体来看其实力不强,再加上国家的政策法律、市场环境还不完善,一旦在投资过程中出现国内外经济状况大起大落,或者面临一些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民间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要远远高于其他的经济主体,特别是上世纪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和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无不表明民间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很高,因此产生了民间资本不敢投资的状况。 四是不会投资。通常民间投资主体对政策信息的敏感性较弱,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趋势的研究与把握还不够准确,投资决策水平普遍比较低,所以进行投资决策困难重重。 其次,民间投资遭遇“两门”的困境。 所谓“两门”就是“玻璃门”与“弹簧门”,是指根据国务院“非公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19日颁布)规定的非公有资本“非禁即入”的原则,非公有资本在投资领域所遇到的与国有资本不平等的资本准入问题的形象比喻。所谓“非禁即入”的原则,即指民间资本在行业准入方面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但在实际中却一直没有落实。“玻璃门”与“弹簧门”的形象比喻正是由此而来。所谓“玻璃门”,就是指看得见,没有显性障碍,但却无法进入,问题是出在隐性障碍方面。“看着可以进去,真的想进去的时候,头上会撞出个大包”。所谓“弹簧门”,则是指虽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也确实进入了,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民间资本不得不自动退出。“刚刚把脚挤进去之后,稍稍不小心就被弹了出来”。 再次,“四大瓶颈”制约着民间投资发展。 “四大瓶颈”是指民间投资在行业准入、融资难、管理水平、政策环境方面存在的制约。关于行业准入问题,简而言之,民间资本在行业准入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众多的障碍,特别是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更是如此,例如前面提到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目前在中国垄断行业中民间资本进入的比重不到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 这种状况是非常不公平的。“四大瓶颈”中的管理水平问题、政策环境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此处不再赘述,以下仅从金融的角度对融资难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王元龙 2011-03-20 民间资本已成为激发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主要源泉。国务院“新36条”及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都鼓励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民间资本发展的现状与制约、金融业与民间资本发展,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选择、政策取向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已经成为激发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主要源泉。在“十二五”时期即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对于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从历史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方略: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等领域。 本文对民间资本发展的现状与制约、金融业与民间资本发展,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路径选择、政策取向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民间资本发展的现状 首先,关于民间资本的贡献。 长期以来,人们一提起民间资本总觉得就是小企业或低层次的企业,实际上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民间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显著,无论从对GDP的贡献度、还是对就业的贡献都非常重要,民间资本已经成为激发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主要源泉。根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民间资本对中国GDP的贡献已经超过60%,企业数量占全国的70%以上,85%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的农村转移就业源于民营经济。中国技术创新的65%,专利的75%,新产品的80%也是由民营经济实现的。民间资本已当之无愧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图1显示了1980年到2008年28年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国有资本、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从82%降到28%,而民间资本所占比重已从13%上升到25%,民间资本已经和国有资本几乎是并驾齐驱。从投资的增长率来看,民间资本也是高于全国的增长率(图2),2000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民间资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10.3%与12.2%,到2008年这一增长率分别为25.9%与29.1%。图3是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税收增长率曲线,从税收的贡献度来看,国有企业低于全国水平,而民营和私营企业远远高于全国水平和国有企业。以2008年为例,中国税收增长率为13%,而国有企业税收增长率仅为5%,民营和私营企业则分别为13%和23%。从出口的增长率来看也是这种状况(图4),2008年民间资本出口增长率为28%,远远高于国有企业14%的增长率水平。图5是中国各类企业占出口的比重,2001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为43%和7%,到2008年分别为18%与27%,民营企业所占比重已远远超过了国有企业。总之,民间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渐重要,民间资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巨大。 图1   1980—2008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   2000—2008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3  2005—2008年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税收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4   加入WTO以来中国各类企业出口增长率 注:民营企业指除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外的企业。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改革开放30年民营经济发展数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编),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0年1月,第50页提供的资料制作。...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阎学通 2011-03-16 近日,中日GDP易位引发了中日人均GDP之辩。“人均GDP”是在上世纪60年代根据对世界各国经济规模和人口估算基础上发明的一个概念。由于各大国际金融组织以这个概念衡量国家的经济水平,于是误导了许多人用这一概念来理解或解释国家实力、社会状况、发展水平,甚至有人用它来麻醉自己。 别迷信人均GDP 人均GDP的位次≠国际地位。本文分析将全部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9年的GDP和人均GDP数据。依据IMF数据,2009年人均GDP排名前八位的经济体是卢森堡、挪威、卡塔尔、瑞士、澳大利亚、瑞典和阿联酋。然而,这些国家的国际地位不但不能与人均GDP排第九位的美国相比,也无法和排在第137位的印度相比。 人均GDP的多少≠国际影响力的大小。上述人均GDP世界前八名的国家,其人均GDP少则4.7万美元,多则10万美元。然而,他们对于国际事务的影响力不但不能与人均GDP低于他们的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相比,甚至比人均GDP2.7万美元的以色列、4484美元的伊朗、1176美元的印度要小得多。同样,人均GDP4283美元的中国比人均GDP4.2万美元的日本国际影响力大。 人均GDP≠民众生活水平。1个百万富翁+99个乞丐,使他们的人均财富为1万元。然而客观事实是,这100人的平均生活水平仍处于贫困水平。2004-2009年,我国人均GDP从1246美元增至4283美元,同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是我国贫困人口从2610万增加至4007万。贫困人口的收入主要用于食品,近年来食品价格大幅上升,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提升的贫困线标准,也许实际贫困人口多于统计数字。 人均GDP800美元≠小康社会。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2009年全球GDP约为62万亿美元,人均GDP近一万美元。然而这并不意味世界已是小康社会。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每个国家。2009年,人均GDP超过800美元的国家有149个,但其中被认为是小康社会的不多。其中伊拉克(人均GDP2625美元)、苏丹(人均GDP 1642美元)、巴基斯坦(人均GDP 1049美元)的社会情况都不如人均GDP542美元的坦桑尼亚。即使是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的巴西也不被认为是小康社会。 孔子在《礼记》中是以循礼守法、尊老爱幼的社会秩序为小康社会标准,而非财富量。以此为准,人均GDP为391美元的马达加斯加和4.3万美元的芬兰都是小康社会,而560美元的阿富汗和3.3万美元的意大利则不是。 人均GDP1000-3000美元≠社会动乱因素。根据IMF数据,2009年人均GDP位于1000-3000美元的国家有36个国家。这些国家的社会动乱的普遍性并没有明显地高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的国家。其中摩尔多瓦、吉布提、喀麦隆都是社会长期稳定的国家。相反,人均GDP在3万美元以上的法国和意大利却不如上述国家安定。 2009年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的经济体有37个。然而,这些国家的社会安定情况也不比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国家好。其中阿富汗、肯尼亚、乍得、利比里亚、布隆迪都是有名的社会动荡不安国家。人均GDP只有560美元的阿富汗明显比人均2111美元的蒙古社会动荡得多。 人均GDP是虚拟的 对人均GDP的迷信可能源于多种原因,其中借助虚拟事物应对困难是重要因素之一。“人均GDP”是一个描述虚拟事物的概念,从方法论的角度讲,它是个衍生变量,即不是真实的存在。 GDP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财富规模。无论GDP的衡量方法是否可以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的财富总量,但是国家财富总量是一个客观的物理存在。然而,在GDP上衍生出来的“人均GDP”所表达的事物却是一个客观物理上不存在的。自古以来,任何国家既不会将国家财富均分给每个人,也无法做到将国家财富均分给每个人。 在某种程度上,人均GDP和古人制造的“神仙”和“鬼怪”这些虚拟事物具有相同的性质,即由于他们不是存在的,因此用来解释社会现象时无需科学论证。例如,正面的成功、运气、巧合、发财,反面的灾害、疾病、暴乱、战争。“因鬼上身而得病”和“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阶段社会矛盾多发”,两种解释异曲同工。 现代科学不但增加人类的知识,也提高人类制造虚拟事物的能力。例如,人类已经可以在网络上享受并不存在的虚拟权力、财富和爱情,在金融领域运用衍生工具创造虚拟经济,在政治领域运用人均GDP来寻求政治快感。例如,面对2010年中国的GDP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的客观事实,日本官方说,“日本人均GDP是中国10倍多,将把这一优势传给下一代”;日本学者说“以后的目标应是提高人均GDP”,以此自娱自乐。 谨防人均GDP误事 人们对于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解释可能各有不同,但都不否认虚拟经济与这场危机直接相关。以虚拟经济为主的国家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都显得回升乏力。由于虚拟事物是不存在的,因此很容易误事,甚至给参与者造成伤害,例如次贷、传销、高息集资、网络游戏。因此,对于人均GDP这种虚拟事物,我们需要特别小心,特别是在重大事务上,更要小心人均GDP的误导。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会正义与公平。人均GDP391美元的马达加斯加和4.3万美元的芬兰都实现较高程度的社会和谐,这告诉我们,人均GDP的高低与社会和谐无相关性。我们可以考查这两国在社会正义与公平方面是否有共性,在社会道德和社会制度建设上有什么共同之处。盼望提高人均GDP减少社会矛盾,类似于祈求神灵保护健康。 国际地位是由综合国力决定的。人均GDP前八的国家的国际地位不如第137位的印度,美国和德国的人均GDP分别排世界第9和第19位,这告诉我们,人均GDP不靠前的国家仍能成为世界强国。只要我国保持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综合国力要素平衡发展,人均GDP排得不靠前,照样可以建成世界一流强国。以提高人均GDP来提高国际地位的策略,难免会忽视国防、社会、制度的发展。一些学者已经提出,不扭转实体经济萎缩,特别是制造业萎缩的趋势,美国的世界强国地位将难以为继。 国际形象好坏是由友好关系多少决定的。人均GDP为2.7万美元的以色列,其国际形象远不如542美元的坦桑尼亚。这告诉我们,提高人均GDP并不能提高国家的国际形象,甚至可能引来国际社会抱怨,如未承担相应国际责任的抱怨。我国要从如何建立和增加盟友的角度考虑提高国际形象。荀子二千多年前说的“霸夺之与”至今仍未过时。...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周虎城 2011-03-14 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成为舆论热点关注领域。胡锦涛总书记在2月份的中央党校讲话中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重要讲话。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三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三个最大限度”的提出,就要求必须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是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中的强项,但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实为社会管理上的短板。 改革开放30余年来,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政治民主化、社会现代化的“四化”进程对中国影响日深。在经济上,中国加入WTO以后,与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可谓相得益彰;从文化上,中国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市场化媒体如火如荼;从政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稳定发展;从社会管理上,公共服务型政府和现代公民社会可谓是前进方向。但这背后,也是存在着各种转型,这些转型既有成功的,也有不那么顺利的,还面临很多困难的,总之是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深水区。胡锦涛总书记为什么要大提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目的就是在于要实实在在地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 从目前已经进行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来看,深圳无疑走在了前列。深圳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改革的先行者,在市场经济相对充分发育的时候,因地制宜推出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其实就是在推动社会成长。30余年的改革开放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社会重新浮出水面的历史。但这个浮出是很漫长也是很艰难的,其目的在于形成一个现代公民社会。 深圳民政系统这几年来确实做了很多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事情。其中,2009年深圳市与民政部签订了一个部市合作协议,也就是《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试点民政事业改革。这个“部市协议”赋予深圳七项先行先试的任务,分别是改革行政层级和基层管理服务体制、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率先建立现代社工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配套改革。七项任务无一不与社会管理有关,这对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发展来说,全部是在做加法。 任何改革都需要先行先试者,都需要锐意改革者。深圳民政领域的改革之所以蓬勃开展,改革群体的存在是个关键。在中华慈善百人论坛上,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曾经说,“搞慈善,到深圳”。没过多久,遭遇身份危机的壹基金便成功落户深圳,成为深圳首家无需“业务主管单位”而直接在民政局注册的民间公募基金会。这说明,深圳的民政改革不是务虚,而是真正地、踏踏实实地搞改革,为社会组织的创办和发展解决现实难题。 社会管理政策创新在深圳开展还有一层原因,那就是香港社会管理体制和经验的辐射效应。香港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应当说远远走在了内地前面,学习他们业已成熟的管理经验,能够尽可能地减少内地相关领域改革的误区。在此方面深圳通过学习和借鉴逐渐把区域优势转变成为了政策试验,从而形成了制度优势。这是深圳的特点,也是深圳之所以能够继续走在改革前面的核心要素之一。 目前《慈善法》草案以及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都尚在修订当中。修订必然需要试点,需要一些成功的做法作为参考。深圳在公益慈善领域的政策创新给国家法律的更改应当说提供了一些参考。 对于深圳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央应当给予鼓励。不独是深圳,任何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领域先行先试的地区均应多作鼓励,多做指导。一些改革或许超前,但也要允许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试点。好的政策,好的方法,往往都学习来的,是试出来的。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俞天任 2011-03-14 这场世纪大地震会把一直很不景气的日本经济再往下拉一个百分点,几乎已经成为现在日本经济界和财界的共识。但是,日本这次震灾复兴的规模会变得更加大,对于降低国内失业率将有巨大帮助。也许震后重建正好给了日本经济一次复兴的机会。 这次日本世纪地震和1995年的阪神大震灾有很大的不同,不仅仅是震级、受灾范围和可能的受灾人数不同,对日本经济的直接打击方式和程度更是大不相同。   上次受灾的神户只是一个港口城市,并非一个产业中心,虽然神户市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但遭受了重大打击的大型企业实际上就只有神户制钢所一家公司。但是,这次地震直接袭击了东京周围的两大工业地区:以千叶县的千叶市为中心、面临东京湾的“京叶工业地域”和从东京到横滨的所谓“京滨工业地带”延伸出来的包括埼玉县、群马县、枥木县和茨城县的“北关东工业地域”。这些地区是日本钢铁、化工、石化、汽车和半导体产业集中地带,也是日本制造在国际市场上最有竞争力的那一部分。现在丰田、本田、尼桑在灾区的近十个工厂和开发机构停工,灾区内的钢铁和石化企业都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打击。不但厂房设备的损坏令生产无法进行,断绝的交通更使得物流陷入瘫痪,生产恢复正常还需要一段时间。   雪上加霜的是,东京电力公司旗下的福岛一号、二号核电站都遭受到了地震袭击,不管最后是不是能够控制局势,但是这两个核电站将在一个很长时间内无法使用已经成为不争事实。   因此,这场地震将会把一直很不景气的日本经济再往下拉一个百分点,几乎已经成为现在日本经济界和财界的共识,甚至还不乏更加悲观的议论。是否下拉一个或几个百分点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经济被下拉的时间会持续多久?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就从来一直好转过,GDP像被冻结了一样几乎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还不时出现负增长。所以,即使真的出现这种负增长也不是什么大事,更何况深入分析一下,日本经济还有可能会出现反转。   阪神大震灾发生时,虽然日本泡沫经济已经破灭,但日本作为“世界第二经济体”的自负还在。日本当时面临着战后最大的日元升值压力,为了消解这种压力,各大日本企业开始把制造基地向海外尤其是向中国大陆转移。阪神大震灾除了灾后重建外并没有产生什么大的需求,因为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开始高速经济增长,国际市场对钢铁产品的需求并不大。   与阪神大震灾相比,日本此次世纪地震所处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大不一样,所引起的经济反应也很可能会不一样。虽然从去年开始的日元升值,其幅度可与上次阪神大震灾时相媲美,但是现在依然留在本土的这些日本企业生产基地都是经过了长期日元升值考验的,虽然日元以及日本的人工成本依然坚挺,但是这些生产基地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都是属于那些无法替代的部分,没有再向外转移的必要和压力。如今这些生产基地遭到破坏,一般说来,日本企业现在会选择在原址修复,而不会转移到海外。日本企业一直有主动为国分忧的传统,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往海外转移生产基地而影响国内就业,这些已经经过了日元升值考验的生产基地更绝不会轻易放弃。   因此,这次日本地震的灾后重建所产生的需求规模上就大大超过了阪神大震灾,再加上重建产业中心所产生的大量需求,令所涉及的产业超出了传统的土木建筑行业而拓展到了为钢铁、化工、石化、汽车和半导体产业提供设备的所有行业,令日本这次震灾复兴的规模会变得更加大,对于降低国内失业率将有巨大帮助。   日本并不缺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缺少的是一个使用这些资金的名目。这次震后重建也许正好给了日本经济一次复兴的机会。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杜平 2011-03-14 新时期的中国“国家安全”,其内涵必须扩大和充实,必须把海外商业利益、海外公民人身安全全部纳入其中。只有从这个层面去思考,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决策及其实施才能做到全面细致,也才能确保“国家安全”的完整性。 利比亚局势还在剧烈动荡,人们原来担忧的内战已经成为现实。动乱发生后不久,中国政府当机立断,立即采取海陆空立体撤离行动,将33000多名中国公民全部撤回祖国。虽然过程中困难重重,但这一撤离行动的效率和速度令全球为之瞩目和赞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成功的撤侨案例之一。   中国友好外交政策获得回报   利比亚地形复杂,中国公民人数庞大,分布在不同角落,其中多数中国企业及其工人都在远离城市群的偏远地区,很多都被沙漠和山岭阻隔。在短时间内把这些人员集合起来,然后再转移到利比亚境外,即使在和平时期都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工程,更不用说在兵荒马乱、通讯和交通条件失序的动荡局势下。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一超大规模的撤离行动非常成功,使西方发达国家颇感意外。   成功的关键原因,在于中国最高决策层对撤侨行动极为重视并及时作出了部署,各个执行部门协调通畅、行动快速。外交、商务、民航、军队乃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有效,使得撤侨计划的实施有条不紊。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中国长期以来与人为善、不轻易树敌的外交政策在此关键时刻获得了回报,利比亚政府和周边国家都愿意对中国的撤侨行动给予支持和配合。例如,利比亚当局允许中国民航飞机随时在黎波里机场起降,而美国接载侨民的包机却被拒绝进入利比亚领空,这是对它霸道外交的惩罚。再如,希腊将两艘豪华邮轮借给中国用于撤侨,希腊、马耳他和意大利等国积极地为中国公民提供接纳和中转服务。再如,埃及和突尼斯为中国公民从陆路进入它们的国境提供方便。所有这些,都得益于中国长期实行的友好外交政策直接相关,同时也与中国乐于助人的善意举动有关,其中包括对希腊等国提供的财政援助等。   总之,中国的撤侨行动值得高度肯定和赞赏。但是,这毕竟是中国在完全崭新的国际环境下所进行的一次没有先例可循的实践,因此当然也存在着值得反思和改进之处。我个人认为,在北非和中东此番大变局的背景下,利比亚局势动荡并非突然,实际上在突尼斯和埃及发生动荡之际就有迹可循。中国相关部门若早有预见并及早制定撤侨预案、做出相应部署,那么此后的应对措施就能减少一些难度,企业和商业所遭受的损失也能减少。   安全战略须配合“走出去”国策   更重要的是,当中国国家利益遍布世界各地的时候,中国应该如何有效地保护海外利益? 作为一个后起的新型工业国,中国当前的海外投资主要集中于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以确保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同时利用资本和成本优势承接所在国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这里有一个特别的现象是,中国企业涉足之地,很多都是政治和安全秩序都比较脆弱的国家,潜在的风险比较大。若干年之前,中国企业和劳务人员在一些国家频遭攻击,笔者就曾为文指出,中国资本在进入这些国家之前,不只是要分析商业意义上的成本和收益,更要估计到非商业因素所带来的成本负担,那就是政治和安全上的风险。中国企业最初走出国门时,显然没有认真考虑这一点,原因是从来没有在海外冒险的经验。现在,经过这些年的摸索和实践,一些企业已经增强了安全风险意识,但这种意识还处在企业自保的层面,没有上升到整体国策的高度。   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资本走出去,这是强国战略不可缺少的环节,必须坚持实践,不能因为遇到类似挫折而有所退却。但是,中国必须尽快制定一套与“走出去”战略相配合的安全战略,必须对遍及世界的中国国家利益作出安全保障的规划,不只是外交上的规划,而且还要有军事方面的规划。   历史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把炮舰政策作为后盾,为本国经济和商业利益的扩展而保驾护航。中国现在绝不会用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将来应该也不会。但是,中国必须开阔思路,摸索一套与本身国际地位和国家实力相适应的海外战略。中国海军舰艇过去到过印度洋执行护航任务,后来作出护航决定之前也有不少顾虑,但最后走出这一步也就走出去了,现在证明是多么必要。因此,在保护海外利益的问题上,中国也必须敢于在战略迈出一步。而要真正迈出一步,首先就必须更新自己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