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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刘璐 2013-12-16 三中全会的《公报》与《决定》,围绕着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框架,在多年房地产调控以后,首次直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众多深层次的和根本性的问题,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吹入一股新风。 2004年以来,飞涨的房价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2010年4月起,中国政府连续出台了以限贷和限购为代表的严厉的地产调控政策。作为楼市调控“撒手锏”的“限购令”是颇有争议的。很多研究表明,限购令对住房交易量在开始一段时间影响很大,但随后政策影响开始减小并变得不再显著。而对于人们最为关心的住房价格这个核心问题,限贷和限购的作用也是值得商榷的。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在2011年底才正式地显示出下跌的趋势(之前基本都处于胶着状态)。进入2013年以来,全国楼市涨声一片,特别是以北京为首的一线城市呈现出加速上涨的态势。今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0个,持平的城市有14个,而上涨的城市却有36个。房价上涨城市个数超越半数,这让仅“见效”不到一年的调控政策遭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房价调控为何“越调越高”?   进入年底,全国多个城市出现较明显的回暖情况,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楼市反弹的担忧。最近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有65个城市的新房价格仍然在上涨,而同比则仅有温州下降,其余69个城市都在上升。面对这样的房价形势,“环比涨幅收窄”这一解读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行政性的管制措施应该只是暂时的,但这个调控却有长期化的趋势,而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原中国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认为调控当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这在解决了阶段性问题的同时,也引起供应量阶段性的下降,反而导致了供求矛盾激化。谢家瑾认为任何与增加有效供给方向和目标相悖的房地产政策出台都应该慎之又慎。 大量事实和研究表明,纵观近几年来的房地产市场,“越调越高”成了一种广为诟病的政策魔咒。这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制定政策时对房地产部门和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之间的交互联系缺乏通盘考虑或考虑得不足。其实不难看出,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房地产调控措施的限贷和限购这两项政策,其实都针对的是住房需求。我们知道,市场经济中的均衡价格和数量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所以调控板子全打在需求方上,难免偏颇。 根据西南财大去年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超过1套,为1.22套。这一数值比2010年中金公司发布的数据0.74套住房相比有大幅提高。那么,我国住房市场的需求为何如此强劲呢?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中国和美国的相关情况。从国土面积来看,中美国土面积差不多,美国适宜耕作的面积高达90%,平原面积在70%以上;我国平原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2%,丘陵和山地众多。从人口来看,美国人口3亿,中国13亿。从城市化进程来看,美国早已完成城市化,中国还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楼市的新增需求大。不过,中国一线城市房价超过纽约伦敦,但收入不及发达国家1/10。以上几个“基本面”上的比较显然难以完全解释中美房价的差异。其实,这里面还有两个隐藏的特殊原因。首先,美国人口分布更均匀,不像中国一样在大城市这么集中。其次,根据美联储的统计,2010年美国家庭的总资产37.9%属于金融资产,62.1%属于非金融资产。中国从全国平均水平看,在家庭总资产中,金融资产仅仅只占8.76%,而非金融资产占91.24%。 显然,投资渠道的匮乏是中国住房需求旺盛的重要原因。钱存银行里则很难跑赢CPI,贬值风险大;炒股不靠谱,80%的人亏损,2012年A股表现全球垫底,美股屡创新高,A股则还在2000点附近纠结;买黄金以往是稳当的,但今年以来黄金屡屡走低,“中国大妈抄底黄金”结果惨被套牢,而且黄金的走势依然看跌;买各种理财产品纷繁芜杂,也容易亏损;自己创业艰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生存困难等等……综合来看,投资不动产仍然是相对最靠谱的选择。投资需求伴随着轰轰烈烈进行中的城市化进程,最终促成了国内高房价的现状。调控方向从需求转向供给 刚刚发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涉及60项改革措施,然而和房地产调控直接相关的条款并不多。有人解读为政府即将放松房地产调控,媒体报道甚至有地产中介以这个为噱头鼓吹客户抓紧买房,不然就要涨价了。这种解读显然是没有看懂《决定》。三中全会的《公报》与《决定》,围绕着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框架,在多年房地产调控以后,首次直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众多深层次的和根本性的问题,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吹入一股新风。应该怎么读懂《决定》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所表达出的深刻含义并理解房地产调控市场走向呢? 首先,治水宜疏不宜堵。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投资渠道的匮乏是中国住房需求旺盛的重要原因。那么,怎么疏通这个投资渠道的问题,而让社会资金不要一个劲地往房地产行业跑呢?三中全会《公报》的一个核心精神,就是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是以前所提的“基础性作用”。纵观三中全会的《决定》,可谓浓墨重彩地在强调和突出“市场化”,为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指路。我们可以预见,随着以民营资本为代表的社会非公有制资本的投资路子越来越多,可进入并盈利的行业越来越广,必然带来居民投资渠道的扩宽,这将在根本上减少住房的投资性需求,从而科学地抑制住房需求,比行政性质的调控要有效率得多。 其次,税收调节从长期来看将显著影响房地产行业。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个体系,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等。“土地财政”是和中国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一个广为诟病的症结。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来获取收入是一锤子买卖,也容易造成短视后果,而地价的快速上涨和房价的上涨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毕竟土地和住房是面粉和面包的关系。通过推行房产税等房地产税,不仅可以通过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对需求进行市场化调节,也可以把地方政府的优化行为从短期引导向长期。 第三,三中全会《决定》所体现出的房地产调控从需求转向供给的标志之一,就是关于土地改革的各项措施。土地是房地产的根本。《决定》指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虽然宅基地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但以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仍然将大大增加土地的总体供应规模,虽然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可以进行工业、旅游、养老等类型的项目建设。这对于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有何作用呢?笔者认为,这样的农地入市将对新型城镇化提供决定性的支撑作用。新型城镇化绝不是简单地把农民变成市民,而是要彻底转变其工作和生活方式,其中最核心的要点就是提供大量的非农就业岗位。而前面提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能增加土地供应,也会通过工业、旅游、养老等类型项目的开发带来大量的工作机会,为城镇化后的原农民新市民就近解决就业问题。以公共资源保障低收入人群 最后,政府将把更多目光投向抓保障房的建设,而逐渐放开对商品房的调控。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了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并规范和完善住房供应的“双轨制”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项改革,一方面是把住房保障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成为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之一;另一方面,也是要从融资手段上完善住房保障建设资金的不足。所谓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即是对低收入家庭保障其基本的住房需求,以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对中等收入家庭以限价房、旧城区改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为主要改善渠道;而对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则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可以看出,住房保障制度是与《公告》和《决定》体现出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精神相辅相成的:政府的努力方向(也是公共资源的投放方向)是保障低收入人群有最基本的住房可住,而其他的交给市场来决定。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张步文 2013-12-13 劳动教养已废,“劳教思维”更当消除。废止劳动教养不易,扭转“劳教思维”可能更难。对此,我们要十分清醒。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顺时应势,决定废止劳动教养,是具体展现法治思维、践行法治方式的重要举措。“废止”而不是“改革”或“完善”劳动教养,体现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全面深入推进改革的真正勇气和决心。 20多年来,劳动教养制度及其实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确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质疑,许多人呼吁完全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劳动教养制度直接与相继制定、颁行的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相悖,与多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冲突,更与加强实施宪法、落实宪法的人权保护要求格格不入。据以决定作出劳动教养的实体违法事实弹性极大,劳动教养决定和执行程序极不规范,劳动教养的惩罚性极强,对违法实施劳动教养很难制约,使得劳动教养成为众矢之的。 尤其近几年,当某些劳动教养的决定和执行机关以近乎张狂的姿态,恣意把劳动教养强加给一些良善公民,强加给一些为了维护自己或亲属合法权益而奔走呼号、“给政府找麻烦”、被一些地方领导视为“不稳定因素(分子)”的普通民众、弱势人物的时候,废止劳动教养就不仅是法律的要求,而是基本人心和政治道义的需要了。废止劳动教养不只表明当政者明智,更表明当政者的内心道义感知、体认与社会公众的道义期待相一致。所谓得民心,此即一个侧面。 劳动教养已废,“劳教思维”更当消除。废止劳动教养不易,扭转“劳教思维”可能更难。对此,我们要十分清醒。“劳教思维”浸染甚深 “劳教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反法治的行政管理、社会控制思维。多年来“劳教思维”流播甚广,浸染甚深,毒害甚烈,纠正甚苦。 当有关领导者、有关政府部门认为采用法律依据更充分、合法性更强、更有利于被执法者保护其权益的方式执法,会给执法者造成“诸多不便”的时候,就选择采用或者威胁采用诸如劳动教养等合法性不足或不合法的执法方式,强制有关公民接受执法者的要求,停止有关违法或者合法行为,否则给予劳动教养等惩罚,这类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执法办案思维就是“劳教思维”。 “劳教思维”的实质就是,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社会控制,及时制止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控制不尽合法、合理的维权行动,或者压制合法、合理的维权行为,终结“缠访”、“闹访”、“造谣”和“诽谤”等行为,预防、控制或解决“群体性事件”,强化“维稳”效果,不顾法治要求,不依法治方式,动辄想到的就是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不足甚而违法的手段,规避相关法律规定,规避基本的正当法律程序,规避法律和公民权利对执法权的制约,以长官意志、部门意志替代法制,以“打(击)”“压(制)”、“惩(罚)”、“堵(堵言、堵心、堵路截访)”、“冷(漠)”、“(生)硬”、“(蛮)横”、“(粗)野”的思维惯性,而非以“热心为民,文明执法”、“心系群众,体恤民情”和“尊崇法治,保障人权”的理念,去处置各种违法行为及违法者,去打压合法行为及守法、维权公民。 “劳教思维”的主要内容或表现形式是:高度重视一切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不法行为或合法行为,不仅对它们一概不放过,而且尤其重视收集、“挖掘”“不稳定”因素、信息,特别是“不稳定”人员及其活动情况;对敏感人员、敏感信息和敏感行为、敏感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高度紧张;严厉对付有违长官意志、部门意志、“危及”领导者个人或部门“声誉”的批评言语;“闹访”、“缠访”、“诽谤”和“造谣”等行为及相关人员成为“劳教思维”的重点关照对象;对那些显然不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人员,对那些最多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人员,对有些根本没有违法行为、只是“触犯、得罪”了有关领导或部门的人员,在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责任的时候,或者这些领导、部门不愿意通过刑事司法程序或行政处罚程序予以处置的时候,劳动教养不仅成为这些领导、部门的首选,而且几乎是必选;在他们的思维和观念中,劳动教养手段有不少“先天优势”,例如,第一,用起来特别“方便”,决定程序简便,执行简便,完全就是一个部门自己说了算;第二,不会受到“掣肘”,尽管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它们几乎不会制约劳动教养决定的作出和执行;第三,劳动教养比治安处罚厉害,比刑事拘留“快捷”,“有把握”,何况,某机关在劳动教养、治安处罚和刑事拘留三者之间完全可以自由使用,交互使用,等等。 “劳教思维”的确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一些政府机关、部门的思维方式,“用好劳动教养”成为一些领导干部、一些机关、部门解决社会纠纷、消除矛盾的“南无经”,“送去劳教”成为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口头禅,对一些不管应该或不应该劳动教养的人都实施劳动教养,成为一些领导和部门对付违法者、维权者或异己者的惯用手法。“劳教思维”加深社会矛盾 “劳教思维”具有复杂性,它是“维稳思维”的一个亚种。“维稳思维”简略地说,就是非法定、专门的社会纠纷裁判机关居于纠纷解决、矛盾化解的主导地位,削弱或排斥正当的司法程序和法律适用,常常不重视基本事实、偏离法律、有违法治,注重个别对待的政策,综合、交互利用劳动教养、截访堵访和花钱息访等手段,兼用“打压堵”与“利诱(许以利益而息访)”多种方式,控制社会、维持稳定的思维和心理。 我们非常清晰地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各项社会改革和建设的基础条件之一。任何理性的人士都不会否定,更不会反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公共秩序,也是维护和发展个人自由的条件,不安全的社会、动荡不宁的环境,无益于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因此,我们不会一般地、笼统地反对维稳,不会抽象地反对有关维护稳定的法律和政策,不会泛泛地反对维护稳定的认识和思维。 但是,作为特异的社会管理和控制方式的“维稳”,以及与之相应的“维稳思维”,则弊害丛生。有鉴于此,并为了对抗、纠正和消除“维稳”和“维稳思维”,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 暂且撇开更为广泛和复杂的“维稳思维”不说,单就“劳教思维”而言,其危害性显而易见。第一,它助长一些人、一些部门以“方便权力行使”为核心的权力观、法律观。劳动教养制度漏洞最多最大,他们就避开行政处罚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适用,多多利用劳动教养措施,只要权力能够充分、及时行使,就可以毫不顾及公民基本权利和利益;第二,它助长一些人、一些部门以“管住管服民众”为理念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不听招呼是吗?”“对我不满是吗?”“我就这么处理你,还不服是吗?”“你以为我拿你没有办法,治不了你是吗?”“送进劳教所去!”权力呈现出无比的淫威,执法者及其执法手段显示出无比的粗暴、蒙昧(比野蛮更野蛮),连起码的文明都说不上,更不要说其“人民性”、“正当性”、“公正性”等等了;第三,它助长一些人、一些部门充分利用不合理甚而不合法的“法律”、政策规定,强制推行一己之意志,对法律或政策漏洞肆意投机的观念和行为;第四,它虽然确有一些抑制违法的效果,但它助长了一些人和部门对许多守法者、甚而正当维权者的侵害,加剧了社会矛盾,加深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的沟壑,是在挖掘党和政府执政根基,损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和血肉联系;第五,它加剧了人们对宪法,对行政处罚法、立法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不信任,进一步破坏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因为,面对一些人、一些部门恶迹昭著地滥用劳动教养措施,我们几乎长时间束手无策。警惕“劳教思维”借尸还魂 劳教思维必须扭转,逐步摈弃。但是,扭转“劳教思维”会很艰苦。 “劳教思维”不只是个别人、个别部门的思维,它是许多领导干部、执法者的思维,是一些执法部门的思维方式,“走捷径”,“便宜行使权力”,尽量不受法律制约,极力摆脱公民权利的制约,尽量钻透法律、政策疏漏而为我所用,这是流行深广的思维、观念和执法方式。 “劳教思维”在劳教废止后,难免会“移转”到其他法律、政策的理解、适用上。因为,一些法律规定本身就具有类似劳动教养的一些特性,其弹性之大,“口袋之深”,很适合“劳教思维”移居其所,比如,现在有不少人担心,劳教思维会借着刑法上的“口袋罪”等而还魂。 不过,无论有多困难,都要全力以赴地扭转、消除“劳教思维”,直至其再难生存和延续。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杨雪冬 2013-12-11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是将其置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大背景下加以审视,会看得更为清晰。 在国内外各界眼中,国家安全委员会无疑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亮点之一。就海外媒体报道来看,大致有两种评价:一种强调这个新机构有利于中国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国在安全问题上更好地沟通,因为双方都有类似机构。实际上,这个观点去年就在一些海外学者中流行,今天这种判断成为现实,也许会让他们对于中国的制度建设有新的认识。第二种评价强调这个新机构反映了中国领导人对于国家安全认识的深化,有助于协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职能部门,整合信息,统一行动,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评论认为,此举符合全球趋势,因为许多大国都有类似机构,也说明中国在制度建设中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需要 毫无疑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是将其置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大背景下加以审视,会看得更为清晰。 首先,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高风险阶段。高风险并不意味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还深受物质困乏的威胁,而是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于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风险的感知和判断更有自主性,风险意识大大加强。就风险本身而言,非传统安全威胁急剧增多,随着中国与世界关系的日益紧密,已经深刻而全面地影响到普通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比如恐怖主义事件的发生,让普通中国人必须适应进入公共场所时的严格安检、街道上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以及各种演练演习。比如流行疾病由于中国人口的大规模流动迅速蔓延,对于属地化管理的组织方式以及管理机构的应对能力提出严峻挑战。显然,如何为生活富裕后流动性更大的人口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面对的基本乃至首要问题。 其次,中国发展面对的国内国际情况日益复杂。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紧密而频繁互动的过程中,不仅形式不断翻新,突发性、连锁性增强,而且后果的意外化、放大化可能也在增大,国内问题的国际化、国际问题的国内化越来越常见。在这种情况下,既需要有长期的心理准备,不断调节和改善各种不安全因素赖以产生的经济社会条件,也要不断增强应对措施的针对性,构建协调动员国内外资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第三,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凸显。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面对的新国情。在这种国情条件下,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地位,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打破部门分割,整合各种力量,扩大制度的覆盖面,提高制度合力。从维护社会稳定到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家和社会安全,是执政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艰巨任务,也为发挥整体制度优势提供了新的场合。 因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具有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重意义。在理念方面,决策者对于国家安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将影响社会安全的多种因素(比如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都纳入到国家安全的考虑范围,解决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国家政权安全与社会安全之间的脱节,深化了对于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认识。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日益密切,社会安全作为国家政权安全基础的地位更加突出,战略性更加显著。 在制度方面,领导小组一直是执政党对一些重要领域或重要问题进行集中领导,协调行动的制度,富有中国特色,具有工作机制灵活、高效、保密等特点。为应对国家安全,2000年9月,执政党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相关多个部门的一把手参与其中。尽管我们还没有看到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架构,但可以相信这个新机构比领导小组协调能力更强、常规化运行更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委员会设计,也会为其他重要领域领导体制的改革完善提供参考。 习近平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专门对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进行解释。他说,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而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国安会”有效运行的六要素 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一个新的机构,要有效运行还需要解决诸多具体问题。其中六个基本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如何定义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委员会关注的安全问题应该比《国家安全法》规定的范围更宽,比社会稳定涉及的问题范围更窄。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安全委员会应该在平衡对待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同时,优先考虑非传统安全,因为后者种类庞杂、变化较大,跨领域、跨部门特点突出;应该在平衡对待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的同时,优先处理内部安全问题,因为后者的发生过程更复杂,对特定社会群体的影响更直接;应该在平衡对待各类安全问题的同时,优先处理热点突出问题,因为后者更受社会各界关注,产生的影响更明显。 二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能。对国家安全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核心职能。集中统一领导可以具体分为:重大决策;协调各方;评估监督三种功能。国家安全委员会是领导机关,不是执行机构,要管宏观、管综合,不能陷入具体安全问题的处理之中,那样也会干扰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行。国家安全委员会要发挥好制订国家安全战略、作出重大决定、汇总判断各方信息、协调集体行动、调配人员资源、评估政策执行、督促决策执行等基本职能,为各职能部门的正确行动提供指南、原则和支持。 三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应该主要来自党、政、军三个系统。党的部门包括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等,政府部门包括发改委、民委、工信部、国防部、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交通部、民政部、环保部、国新办、海洋局、宗教局、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军队系统有武警、总参和总政。参与部门确定的依据是这些部门与传统或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相关度和密切度。各参与部门的主要领导,或者负责相关业务的领导代表部门参加国家安全委员会。 四是国家安全委员会与现有其他安全问题的集中领导机构的关系。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取代现有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那么它与“中央外事领导小组”、中央军委、中央政法委等机构应该保持怎样的关系?国家安全委员会与这些机构分工不同,但是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构,其他机构应该在其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行动。 五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制。国家安全委员会设主席,主任委员和委员。主席由国家主席兼任,主任委员由政治局委员担任,各参与单位的代表为委员。国家安全委员会应该建立定期会商议事制度,决策民主集中制度,执行协调配合制度等。应该设立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服务,并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定。 六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国家机构,要制订相应的法律来明确其地位。在立法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国家主席令的形式来宣布成立,并制订内部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 要将国家安全委员会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加以设计和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基本理论研究、国家安全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应对研究,以及其他国家相应机构的研究,既要明确和深化国家安全的理论基础,也要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机制,使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制度创新能够更好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有效地与现有体制机制实现结合。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潘国平 2013-12-09 《美日安保条约》严重违反《开罗宣言》,美日通过缔结双边协定,逃避国际义务,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分别在重庆、华盛顿、伦敦公布了《开罗宣言》。值此《开罗宣言》70周 年之际,敦促日本全面履行《开罗宣言》的义务,劝告美国政府停止一切支持日本政府的军国主义复活行动,自动解除《美日安保条约》,履行《开罗宣言》的义务 十分必要和迫切。 《开罗宣言》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谈精神为基础,由美方代表草拟,经中、美、英三方代表认真讨论,三国首脑 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肯定,公布于世,表达了同盟国打击并惩罚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共同政治意愿。其合理性、正义性和有效性无庸置疑,完全具有国际法效 力,具有约束中、美、俄罗斯、英四方以及日本政府的效力。 《开罗宣言》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彻底铲除军国主义。 《开罗宣言》规定: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我三大盟国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 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 二。台湾及其附属钓鱼岛归还中国。 《开罗宣言》规定,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51年《美日安保条约》签定,美国单方解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义务,并结为军事同盟,赤露露地背弃《开罗宣言》的义务。《开罗宣言》是具 有条约性质的国际文件,经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进一步确认,并发展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现于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等条款,任何国家不能单方擅 自变更解除,否则,将构成违反国际条约的不法行为。《美日安保条约》严重违反《开罗宣言》,美日通过缔结双边协定,逃避国际义务,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美国政府声称《美日安保条约》覆盖钓鱼岛,更是荒谬。《开罗宣言》明确要求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显然 包括台湾岛的附属岛屿钓鱼岛。毫无疑问,作为缔约国,美国应该遵守开罗宣言,尊重中国对于钓鱼岛的领土主权。《美日安保条约》的防御范围覆盖钓鱼岛是明目 张胆地侵犯中国领土主权。 此外,美国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缔结双边或多边军事同盟,滥用集体自卫权,危及联合国集体安全的体制,《美日安保条约》也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 中国是《开罗宣言》的倡导发起国,也是《开罗宣言》的当事国。中国在抗战时期,兵力最高时达500万人。中国军队与日军共有22次大型会...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包淳亮 2013-11-25 只有在中国将中日军事平衡的隐含分界线,从东海中间线以西的日本“防空识别圈”推进到冲绳海沟,日本才会被迫接受冲绳海沟与中间线之间的共同开发。 评估“台日渔业协议”的影响,须从东海新形势入手,特别是从2012年9月以来中日围绕钓鱼岛的角力入手。中国崛起与东海新秩序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台湾称为“钓鱼台列屿”)问题是目前困扰中日关系的重大问题之一。 对中国而言,恢复对钓鱼岛的控制,绝非基于对经济利益的觊觎,也无关乎增进海权,而是基于二战结束前的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宣言所认可的权利,并且是恢复历史上中国在东亚“正常”地位过程中附带的必然。恢复对钓鱼岛的实质控制,是中国经济发展、海权扩张的必然结果,而不必然是手段或目的。对于相关海域利益的不当强调,无论是经济的或军事的,还是包装以石油安全或海权理论,都只会治丝益棼。 无论支持或反对日本钓鱼岛举措的学者,都指出追求“正常国家”是日本总体保守的政治界的核心关怀,修宪、建军是手段,钓鱼岛问题只是这个大战略下的小问题,与中国的有限冲突反而是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日本京都大学名誉教授中西辉政在保守派刊物《SAPIO》2005年“领土战争”别册的开篇专论,就以“现在的领土危机是日本人重建国家观念的好机会”为题。 中日双方的目标都并非一劳永逸、非得此时此刻解决以求获得利益,摩擦本身彷佛就是目的。不过,在中国的威压之下,美国作为日本的盟国不能视若无睹,而疏导中国恢复性扩张所蕴含的能量,又是美国霸权护持的核心议题之一,因此中美两国必须建立彼此对钓鱼岛争议的谅解。 中国伴随经济成长的军事、战略与势力范围的扩张从整体上来说是服从于“和平崛起”的国家战略,并从更大层面上基于美国二战后所建立的联合国秩序的尊重。愈来愈多学者以及中国政府,都强调中美在处理钓鱼岛乃至于琉球问题时应回到“反法西斯战争”同盟国的立场,由此才能产生解决问题的基本谅解。如此一来,钓鱼岛争议的主要责任方就在于日本召唤扩张历史的所谓“正常国家”冲动,而日本的冲动是中美可以合作因应的。 为了唤醒美国与中国的同盟记忆,一场全球性的政治教育可能是必要的;八年前俄罗斯大规模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两年后中国或许更该大规模纪念反法西斯战争亚洲战场胜利70周年。中国空权必须东扩   具体到东海问题的利害,中国的底线是确定“中间线”以西的所有权利毫无疑义归属中国,而中日两国可就冲绳海沟以西与日本认定的东海中间线之间的利权进行协商。大陆之前多次表明愿与日本共同开发东海中间线以东到冲绳海沟之间的争议海域,甚至在2008年还曾允许日本企业参与中间线以西的春晓油气田的开发,但日本却得意宣称这是中间线以西的“共同开发”,滥用了中国的善意,致使合作失败。 时移势异,中国海上力量正以前所未见的速度扩增,中国未来在争议海域是否仍愿意考虑共同开发已成疑问。东海与钓鱼岛问题终将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崛起而解决。不过,短期内日本尚难对此态势的转变有足够认可,中国的目标也只能放在确立中间线以西的完全权利上,而首先要处理的可以是日本的“防空识别圈”问题。 日本的防空识别圈(乃至于飞航情报区)比起两国的“中间线”还要偏西大约100公里,最近处距离中国浙江温岭仅约200公里。中国崛起以来的近十年中国军机乃理所当然地越过此线,于是被日本认为是“侵犯领空”。 就防空议题而言,中国的利益是将自己尚未提出、但未来可能宣告的某种“防空识别圈”,或者媒体常误用的所谓“领空”,向东扩大到与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一致的冲绳海沟。只有在中国将中日军事平衡的隐含分界线,从东海中间线以西的日本“防空识别圈”推进到冲绳海沟,日本才会被迫接受冲绳海沟与中间线之间的共同开发。 长远来说,中国仍应以冲绳海沟作为防空界线,因为东海西侧是人口密集的大陆,而东侧是人口有限的琉球群岛,从安全的考虑来说,中国的需求比日本或琉球大得多。对于日本来说,只要航空识别圈后撤到中间线附近,就几乎能解决所谓的“中国侵入日本领空”问题,实现所谓优雅的战术性撤退,而近日签署的“台日渔业协议”就是先例。暂定措施水域亦应东扩   台日渔业协议的“暂定措施水域”渔场虽然是台湾与琉球渔民共享,但作业渔船长期以来都以台湾渔船为主,无怪乎日本能无视琉球渔民的可能反对,在中国大陆密集巡航钓鱼岛的压力下,就渔权问题与台湾达成协议。此举更多是日本中央政府对于东亚战略全局的思考,割舍的不过是事实上已成鸡肋的边陲地区少数渔民的利益,换得台湾渔船不进入钓鱼台列屿周边12海里以内的“搁置争议”,并降低与中国大陆在此一海域碰撞的可能。 目前日本已与两岸分别签署了渔业协议,范围也都包含了中间线两侧;由于钓鱼岛归属争议,两项渔业协议都包括了范围广大的“暂定措施水域”。中日“暂定措施水域”基本上是夹在浙江和琉球群岛之间的一条上宽下窄的梯形海域:北缘为北纬30度40分,南缘为北纬27度,东西两侧分别由两国领海基线向外推52海里。 2009年中国渔政部门许可在中日渔业协议“暂定措施水域”捕鱼作业的中国渔船有1.8万多艘,而日本到“暂定措施水域”作业的不过数百艘,可见日本在乎的并不是东海的渔业资源。事实上,日本渔业早已随着工资上扬、渔民老龄化等因素而衰微,因此也渐不再有必要与韩国、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争夺渔权,所争者乃为海域的管辖权。进一步言,日本的实际作为接近于在渔权、水下资源乃至于防空等事项上都坚持以东经125度30分为主的中间线为底线,因此虽然中日渔业协议允许中方船只进入整个“暂定措施水域”,但渔民越过中间线仍受到日本海监骚扰。 中国应将中日“暂定措施水域”改变为中间线以东至冲绳海沟之间海域,并尝试向日本购买此一水域属于日本的半数捕鱼权,既使管理更单纯,也可形成“共同开发”的新范例,对于未来水下资源的分享也具有示范意义。 在“台日渔业协议”签署后,中国也应在续订中日渔业协议时提出修正意见。中日之间的暂定措施水域的东南缘是在北纬27度、东经125度58.3点之点,而台日渔业协议的东北缘是在北纬27度、东经126度20分之点,中国大陆应与日本商讨将中日渔业协议暂定措施水域东扩至东经126度20分,与“台日渔业协议”的东缘一致,以此更贴近冲绳海沟底缘的中国大陆架与专属经济海域主张。台湾的自利行为...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伍俊飞 2013-11-22 社会转型过渡期最稳妥的选择,应是强干弱枝,中央集权,地方放权,建设完善的法制,树立法律而不是领导者个人的权威,从而扩大社会自由,筑造发达的公民社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标志着习近平版本的改革大业正式开启,其历史意义可媲美揭开邓小平时代帷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容涵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党建等诸多领域,既阐释了一般性原则,又提供了具体的细节和明确的时间表,勾勒出国家中期改革的路线图。文件奧妙之处在于,它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实现高度平衡,为国家制度未来进一步转型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模板。 笔者相信个体的主要权利是不能被国家和政府干预或剥夺的,所以不认同英国思想家霍布斯追求安全和建立秩序的方法,但赞成他有关自由与政体的观点。他认为自由与政治体制没有必然关系,不能以一国是否采纳民主体制来确定公民是否享有自由,然而自由的获得和保护必需健全且执行良好的法制,不论什么政体,只要法律能够被尊重、遵守与施行,人们就可以自由地工作与生活,个体的权利就不会受到其他主体的侵害。在霍布斯看来,基于个体授权的国家就是捍卫法律权威并保证法律实施的暴力机器,其目的在于对内谋求和平,对外抵御外侮,终结人人各自为战的自然状态。这其实就是对英国君主制下民主社会合法性作出的精彩说明。 循此逻辑,若要兼顾自由与秩序,最重要的原则是个体、企业、市场、社会、政府和国家等主体都按照法律设定清晰而合理的边界。对这些主体行动界线的划定,关键之一是针对政客和公务员的管治安排。根据人身平等的原则,为政府行为划线要求尽量减少政治决策的利益关联,因为所涉利益越大,贪腐的动力就越强,政客就越敢于侵犯个体的权利;也要求尽量削弱政府掌管的权力,缩减公权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消除孕育贪官的温床。各主体间边界的稳定取决于它得到主体特别是公民个体在价值上的高度认同。理想的状况是,个体之间形成普遍的政治共识,确定政府和国家的责任、企业和个体的权利;个体自愿认同主流价值观,能自觉地维护社会秩序并约束自身行为。从主体间边界的角度来看,《决定》突出了自由与秩序的比例协调,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就给国家界定的责任而言, 它必须为其他主体提供公共物品,维护公民个体的人身平等,保护个体和家庭的安全与权益,保障个体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俄罗斯在1992年实行的休克疗法引发社会混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一度失职,拒绝承担这些基本责任。《决定》重申了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声明国家会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这意在让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更有力地维护个体权益、社会治安以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在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决定》给公民、企业和社会开辟出更大的自由空间。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 ,“单独”夫妇可生二胎 ,农民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流转  ,中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开,教育差别制度被取消等措施,赋予公民更广泛的权利;以国有资本概念取代国有资产,允许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推出更多高质量的自贸区,变股票发行核准制为注册制等举措,扩展了民营企业的权益,减削了公权寻租的机会;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等计划,摆正了政府和社会关系,能有效激发社会的活力。 在经济领域,《决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政府对企业的限制大幅度放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负面清单;把工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政策,再次提升了企业和消费者的自由度,有利于尽快形成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这种经济上的自由既是达到政治自由必需的条件,本身也是自由最核心的部分之一。 在锐意促进和发展自由的同时,《决定》也有力规范和强化国家的秩序。其实,中国民众对秩序的重建期待已久。过去一段时间,国家出现维稳扩大化倾向,政府过度使用强制力量,过度干预个体的私域,结果经济繁荣背后暗流涌动,社会价值观分裂,公民抗争趋于激烈,有些地区甚至上演政治和社会危机。显而易见的是,部分公民的服从消极被动,并非源于内心的信赖和认同,因此暗中违法乱纪现象猖獗,在严重政治腐败尚难以治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信任缺乏,戾气弥漫,走向溃败。不当维稳措施也造成此前对外政策的游移不定,对国家利益造成长久的伤害。战后日本的崛起,包括借越战机会重占琉球,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的内乱,而如今日本军国主义卷土重来,不久之前中国内政的失序也脱不了干系。 《决定》重点致力于建立和落实法律的权威,使法治不再流于空谈。此举有可能成为习近平与邓小平改革方略的分水岭,中国有望摆脱以领导者个人威信为基础的新权威主义,从而通过打造法律权威来建构社会秩序。 文件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意在逐渐取消地方和部门草拟法规权,强化人大的独立立法权。《决定》要求“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此举将使地方司法一步一步地获得相对独立地位,不受地方政府的管辖。 通过司法改革,政府计划将诸多权利交还给个体、企业和社会,变更政治运行的方式,远离随意的人治,拥抱清晰的法治,这样个体和企业可以真正通过司法体系来维护自己的自由权利,必要时要求政府停止非法侵权。 《决定》宣布废除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劳教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劳教决定不经法院审判,有违罪罚相当和程序正当等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劳教被广泛、严重滥用,破坏了法治统一,带有深深的旧时代烙印。废除劳教制度无疑能维护宪法的权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也更清楚地拓展个体权利的范围。 《决定》在机构改革方面最大的动作是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最高领导人有意通过设立这两大要害部门,搭建围绕权力核心的统一管治结构,直接主导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和社会管理等事务。这种设计能集中分散在各部门的权力,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国安委集中政治权力,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内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从而保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能有序推进各领域改革,顺利落实各项改革目标和任务,把更多权益交给个体、企业和社会。国安委将为深化改革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崭新的顶层领导机制可以破解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有效压制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对改革的反抗。两大机构可以直接干预原属于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事务,高效、系统地推进改革。那些握有行政审批大权的部委,独霸一方、寄生于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垄断资源和市场的央企,部分沦为地方利益家丁的公检法机关,依附于权力部门的事业单位,军队文工团等势力,敌视改革、挑衅中央绝非空穴来风。因此,在法律权威下一定程度的集权有利于秩序重建,目的在于削减官僚政客拥有的权力,向个体、企业和社会让渡更多的权益。 目前中国的政治腐败触目惊心。如果官僚政客的权利扩张无法受到有效遏制和惩罚,那么他们势必肆无忌惮地破坏改革所需的健康、稳定的政治环境。更有甚者,部分官僚和国企高管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出卖同胞和国家利益以牟取私利。故此,通过强干弱枝,巩固中央的政治权力和权威,削减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权利,把本该属于个体、企业和社会的权利归还原主,实乃合理而又具操作性的选择。 笔者不认为一人一票就能保障公民个体的自由。如果政治权力和公民权利、党政权力和市场自由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即使在现代西方社会,公权亦可随时侵犯公民个体的私域。斯诺登泄露的美国国安局监听丑闻就是臭名昭著的例子。只有切实保障私域的正当范围和自治,才能防止公权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防止公权被政客滥用。即使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政治,若个体没有相当的私域权力,个体不得不事事听命于民主产生的公权,自由也将不复存在。自由的要义在于,个体的权利由个体当家做主,而不是允许一人一票选出的公权来侵犯自身。...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伍俊飞 2013-11-20 笼络东南亚国家,瓦解奥巴马的亚太战略,是维护中美关系的好棋,能为中国的和平崛起赢得更多时间。可以说,习李东南亚之行是在合适的时间推出了合适的政策。 东南亚外交舞台十月份精彩纷呈,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和李克强成为大戏主角。奥巴马由于美国联邦政府关门,被迫临阵取消行程;习近平在印尼提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概念,深受东南亚国家欢迎。这种此消彼长的态势无疑是美国亚洲再平衡战略的一大挫折,将产生深刻的地缘政治影响。 习近平在访问期间宣布将中国与印尼和马来西亚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推动市场开放和自由贸易,主动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号召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完善中国—东盟防长会议机制,构造区域安全合作框架。最引起广泛关注的是,习近平表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李克强总理随后出席东亚峰会,并对文莱、泰国、越南进行正式访问。中泰在能源、海洋、投资等领域达成协议,并确定以“大米换高铁”的模式,推动地区内互联互通建设;中越同意成立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努力创新思维,破解南海这一两国关系中唯一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全面升级与东盟关系   习李东南亚外交新政展现出中国东南亚战略的新轮廓,概言之,通过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倡议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从经济、政治和安全层面提升中国与东盟关系。 中国已与东盟建成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目前中国与东盟年贸易额已高达4000多亿美元,相互累计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是东盟最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外资来源地。然而,中国与东盟至今尚未实现自贸区框架下全面贸易与投资开放,有鉴于此,习近平和李克强在访问中都主张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中国在东南亚增加投资创造条件,为双方经济与贸易扩展提供更多机会,从而使双方都减少对欧美市场的依赖。 此种安排与二战后美国协助西欧重建的马歇尔计划如出一辙。该计划的核心在于通过振兴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来培育和建设自己的投资渠道和出口市场。因为经济结构失衡,外储过剩、储蓄过剩、产能过剩和出口增速下降已成中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地缘和文化相近的优势,东南亚理所当然地是中国商品和资本输出的桥头堡,有利于中国资本、经贸和制造业突围。东盟在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中的地位仅次于港澳台,在此打造新版马歇尔计划,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 习李宣布中国将协助东南亚国家建设高铁等基础设施,这是两位领导人此次出访的重头戏之一。高铁出口不仅能促进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还有助于加强双方基础设施方面的金融和技术合作,推动泛亚铁路建设,促进区域内互联互通,大大改善东南亚半岛的客运、货运和物流状况。 习近平10月3日提出中国愿与东盟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显示中方决定升级与东盟的关系,扩大双边政治与安全合作,用法律形式巩固和平,消除东盟国家对中国的的疑虑。李克强在随后的访问中跟进,就深化双方政治、安全、经贸、互联互通、海上合作、社会人文等领域的合作阐述立场和看法,其首要议题之一就是探讨《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李克强代表中国再倡“新安全观”,赞同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和坦诚对话,争取凝聚政治共识,赢得东南亚国家的政治信任,从而为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排除障碍。 中国与东盟曾多次呼吁增强政治互信,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合作难以落地生根。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动议,标志着中国决意制度化与东盟在政治和安全层面的关系。这一进程的顺利推进,将有助于体现中国和东盟共同致力于维护包括南海在内的地区和平稳定的信心和意志。 基于此精神,中国宣布分别与印尼和马来西亚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国和印尼发表了联合声明,表示要加强双边防务合作,包括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和训练、联合反击恐怖主义活动、共同维护海上安全、推进国防工业领域的交流等。在马来西亚,习近平提出了五点建议,其中包括增加两军交流、深化执法合作、联合反恐、联手打击跨境犯罪等,将两国关系提高到新高度。 迈向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过程更多呈现的是渐变而非突变。中国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新安全观”,并以此指导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印尼和马来西亚起初对中国的主张回应谨慎,基本上是看一步走一步,缓慢推动与中国的防务关系。2014年,印尼将邀请所有东盟国家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对话伙伴举办联合海上演习,这显示东盟国家如今增强了对中国的政治和安全信任。建立互信后,中国与东盟国家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水到渠成。奥巴马缺席峰会警示东盟   奥巴马上任之初,对童年生活地印尼引以为豪,声称他是美国第一位太平洋总统。在希拉里推波助澜之下,奥巴马出台重返亚洲政策,图谋借此限制中国在亚太的势力增长。受此驱动,美国渴望能与东南亚国家巩固和扩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包括传统友邦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也包括新朋友印尼和马来西亚,甚至包括宿敌越南。确有国家一度对美国的再平衡战略寄予厚望,试图依靠美国来抵抗中国崛起所带来的冲击。一段时间之内,美国似乎已通过其在亚洲的“同路人”将中国团团围住,而中国也有论者认定其再平衡战略本质上就是遏制政策的翻版。 事与愿违的是,就在奥巴马第二任期的第一年,钟摆好像又回到原点。美国忙于处理内部的政党争执、财政问题以及外部的中东乱局,无力阻挡东亚向传统秩序的回归。后”阿拉伯之春”时代让美国的中东和亚洲政策备受批评。从开罗到大马士革、从阿富汗到伊朗、从以色列到沙特,美国四处救火,疲于奔命。政府关门并不意味着美国的虚弱(在某种程度上,这其实是美国强大的证明:政府部分停摆,而天下照样太平),但债务上限争拗清楚地表明美国缺乏资源来应对东亚的分化组合。 小布什曾故意不出席关键的东盟会议,而奥巴马素来对参加东盟峰会抱以热忱,今年无法现身东盟峰会,确属事出有因。在内政与外交之间,美国无疑须优先处理前者。就奥巴马而言,只有避免债务违约,摆脱利益集团讹诈,他才能腾出手来执行其亚太战略。共和党内茶党势力坐大,意味着孤立主义卷土重来,这使美国的国际信誉大打折扣。 奥巴马的缺席让东盟国家明白,指望美国来平衡中国恐属虚妄;美国的债务上限争拗,也让东南亚国家理解了中国资本和市场的重要性。可以预估的是,东盟将更加依靠规则来经营成员国关系,并要求外部力量遵守包括《东盟宪章》在内的区域规范;东盟也会更多地依靠自身力量在中美之间坚守中立,巩固内部团结,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从而抵消中美竞争在亚太的负面影响。中国如何成功投射影响力   中国与东盟的关系未来发展将面临三方面的挑战:犹存的信任赤字、未解决的领土纠纷、美国重返亚太政策的干扰。身为大国,中国在领土问题上不能放弃原则,但是必须进退有据,从容不迫,展现足够的灵活和耐心,这样才能牢牢掌握主动权。 习李在访问中展示出大国胸襟和极大的灵活性。他们没有让消极因素主导中国和东盟关系,而是聚焦在双方能取得共识的领域,比如贸易、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南海议题上,中方致力于缓解南海紧张局势,号召共同开发海洋资源,诉诸外交手段来解决领土纠纷。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对中国是巨大的挑战。中方表示既要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拿核心利益做交易,又承诺继续推进《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的海上务实合作,增进互信和共识,排除干扰,循序渐进,最后制定符合本地区国家共同利益的准则。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开放签署,鼓励所有愿意遵守其规则的区域外国家加入,而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一般都有条文规定缔约方不得参加任何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要求不与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规定缔约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鉴于东盟国家既有的开放合作安全模式,它们需要时间和智慧去消化中国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倡议,特别是其中有关第三方的条款。...
天大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牛悦 2013-11-18 只有让港人真正融入祖国大家庭,让港人真正共享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耀,才有助于根本化解“陆港矛盾”。 在特区政府的管治困境中,“陆港矛盾”、陆港融合愈来愈受到关注。立法会新一年会期开启后,行政长官梁振英出席答问大会谈及“陆港矛盾”时表示:“香港和内地的关系是双边、双向的,有来有往,利大于弊”,“我们不想见到内地人在香港被排斥,也不想见到香港人在内地被排斥”。 幼儿园学额紧张问题正上升为新的“陆港矛盾”。香港幼儿园9月份进入每年一度的招生报名阶段,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为子女排队领取报名表的家长中有不少“双非儿童”家长,以至香港北区幼儿园门前出现通宵排队、“一表难求”的现象,甚至引发双非儿童家长和本地儿童家长的争执,被香港媒体广泛报道,更引申为双非儿童抢占本地儿童资源问题。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当年一意孤行,特区政府之前错误导向的医疗产业政策,酿就今天“双非儿童”问题的苦果。据香港特区律政司统计,每年新增“双非儿童”人数从2001年的620人跃升到2011年最高峰的35000多人。虽然特区政府2013年开始实施双非孕妇来港产子“零配额”措施,以行政手段控制双非儿童增长,但已累计产生了逾20万名“双非儿童”。 双非儿童对香港社会政策的影响正在缓慢浮现。这次幼儿园排队潮即是一个警示。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数据,2012/13学年香港小学生总计31万多人,平均一个年级约5万多人,而自2008年起,每年新增“双非儿童”已超过25000人。如果这些“双非儿童”全部到香港上学,对香港教育系统的冲击不可想象。 从法理上讲,双非儿童拥有居港权,理应享受香港的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福利,但是在邻避效应的影响下,任何港人对于自己及亲属应享有的、本已紧绷的社会资源被人侵占肯定会有抵触情绪和行动。任何一个政府在制定社会政策时,不可避免会优先考虑本地居民的需要,否则难以顺利施政。新一届特区政府上台以来推出的“港人港地”、“限奶令”等政策均是如此。政府的困境在于,他们推出迎合本地港人政策的同时,客观上为“两制”划下鸿沟,让两地更难融合,背离了“一国两制”设计初衷。 问题已然存在,指责任何机构、个人或是政策均于事无补,关键是如何化解问题。解决逾20万名“双非儿童”的读书、就业问题,确实已超出特区政府的能力范围,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和特区政府共同配合。根据长短期的不同政策目标,笔者建议考虑如下做法。 第一,从短期来看,考虑为双非儿童设立退出机制,即允许双非儿童家长自愿为自己的子女放弃居港权,恢复内地户籍身份。事实上,如果双非儿童不是长住香港的话,除了安家在深圳等香港周边地区,每日入境香港上学根本不现实。为这些“双非儿童”设立退出机制,或多或少可以减缓双非问题对香港的冲击。 第二,从中期来看,可仿效横琴模式,在深圳临近香港处租借一幅土地,建立港人学校,采纳特区教育系统,由特区政府派出教师,使用香港教材,招收“双非儿童”入学。港人校区内由香港政府管理,港人从港方出入不需办理出入境手续,“双非儿童”从深圳方出入需要办理出入境手续。这一建议可缓解特区内学额不足的问题。 第三,从长期来看,解决“陆港矛盾”,加速两地融合,需要赋予港人国民待遇,鼓励港人融入祖国大家庭。主权回归已16年,但人心并未完全回归,近年甚至有越行越远之势。究其原因,当中不乏别有用心的政客、组织、媒体等长期炒作、过分渲染,将内地人士和港人的摩擦矛盾无限放大,以便公然排外,但港人自身的岛城心态,只肯困守孤城,不肯以开放包容心态去认识、接触内地,也是陆港难以融合、人心难以回归的主要原因。要解开港人的心结,国家需要从政策层面创造更多的积极条件,例如,赋予港人国民待遇,让长期在内地生活的港人可以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等方面逐渐与内地居民看齐。更长远的制度设计,可以着手研究允许港人履行兵役、参与公职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只有让港人真正融入祖国大家庭,让港人真正共享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耀,才有助于根本化解“陆港矛盾”。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张旭东 2013-11-15 全方位的改革竞速是中美日三国竞争的核心领域,只有在这场改革中取得领先,才能将自身建设成为富有雄厚实力的地区性主导国家,力图推行的区域政治经济发展战略也才能被区域内各国广泛接受和认同,并付诸实施。 受困于国内预算谈判的政治泥沼,美国总统奥巴马不得不取消了年度东亚峰会之行,这也是他第三次因为国内政治因素放弃对东亚国家的访问。 美国学界观点分歧   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究竟因政府停摆和债务危机受到多大程度的影响和冲击?此次峰会是否会成为东亚地区发展轨迹的分水岭?在美国国内,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分成了截然对立的两派。 美国企业研究所学者欧世林(Michael Auslin)认为,奥巴马取消访问行程无关大碍。在他看来,美国的军事和外交力量依然在东亚稳定存在,中国同东盟部分国家的海洋领土争端也未见改善,而且亚洲国家已经对美国的重返亚太战略深信不疑,更了解美国的政治生态,可以体谅奥巴马总统不能与会的政治不便,加上东亚峰会尽是些形式大于内容的秀场,成果寥寥,不去也罢。 奥巴马的共和党对手则批评奥巴马善于承诺和订立远大目标,却往往迟于付诸行动,更缺乏有效战略举措,甚至对其冠以“口惠而实不至”的名号。在他们看来,即使美国大力调整全球军事部署,中国也在不断缩小同美国的国防力量差距;奥巴马至今未能同东亚国家签署任何一项新的双边自贸协定;拟议中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谈判被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达成协议,恐怕不大现实。总体而言,没有任何实质的经济与外交成就同美国作为常在性亚太主导大国的地位相称。这一点奥巴马的作为甚至不及小布什,毕竟后者任内同韩国签署了自贸协定,还与中国建立了至今仍发挥举足轻重影响的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由此观之,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似有“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感,始终缺少令人信服的标志性成果。 上述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当前对其在亚洲所处地位和推行战略的困惑:一方面对自身在亚洲的战略地位及影响,自信中带有隐忧;另一方面对东亚地区整体发展的局面,不满但略感无所适从。美国面临四大挑战   尽管推行近四年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的最重要环节不可轻易否定,但是美国显然正面临着巨大挑战。 首先,从综合实力对比上看,绝大多数机构均预测中美两国的经济规模将在未来十几年间快速接近,甚至中国将完成对美国的反超。根据购买力平价,1980年美国对全球GDP贡献比例达25%,而中国只有2.2%;到2017年,美国这一比例将下滑到17.6%,而中国则会上升至1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预计,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将最早于2016年同美国经济总量持平。而按照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预测,中国将于2030年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 其次,从军事实力对比上看,尽管美国将维持世界最强大军事力量的地位,但与中国的差距将呈现不断缩小的态势,中国的国防科技不断发展将对美国构成压力,而国防开支削减将对美国军事力量的强化与运用造成显著负面影响。在未来十年间,美国将削减1.2万亿美元军费开支,这将影响12万名士兵、三艘航母编队以及近三分之一战斗机的服役。与之相对,根据兰德公司测算,到2025年,中国的军事开支将达到1850亿美元(按照2001年美元标准计算),大约相当于美国2003年国防开支的五分之三。2003年到2025年期间,中国国防采购和研发方面的支出预计将增加一倍。 第三,从美元的国际地位来看,虽然美元作为世界最主要的储值和交易结算货币短期之内不会发生改变,但越来越多的国家担忧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引发美国国债对全球金融体系造成日益严重的冲击,努力寻找美元以外的投资保值手段并鼓励双边本币贸易结算。可以说,自尼克松政府宣布美元金本位解体以来,没有哪一任美国政府如同奥巴马政府一样对美元的国际地位造成如此严重的损伤,而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失去了美元霸权的支撑,美国的财政和金融体系都必将遭遇史无前例的冲击。 除了上述三点之外,美国一直引以为豪的政治制度也受到了越来越多质疑。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作为美国政治的核心理念,在此番预算和债务上限谈判中充分暴露其弊端,美国国会两党充分利用民主制度的种种漏洞,将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和全体选民利益之上,使得美国政治运作陷入了“锁死状态”。这无疑令美国政治制度的吸引力不断下降,也使美国在国际上推广其信奉的政治理念与制度时缺少足够的信服力。 上述挑战给奥巴马的亚太再平衡战略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对此,有学者不无调侃地认为,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并非注定不受欢迎,只是作为一项负责任的明智战略,其本身也应该是平衡的。 中美日三国改革竞速   笔者认为,目前东亚的地区一体化进程正处在一个历史十字路口,中国、美国及其盟友日本都在历史上一段时间主导过这一进程的演进,这三个国家也将对未来该地区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合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更有可能出现的是多种竞争性的东亚一体化发展路径。学术界常用否定式语句强调国际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缺少中美等主要大国的参与便没有达成解决方案的可能,但更应该强调的是,有中美等大国的参与,国际合作也未必应运而生。在推进东亚政治和经济进程方面,中美两国更多面对的是“重合利益”而非“共同利益”,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决定了中美未来是更多以竞争方式还是更多以合作方式来实现利益。 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中国倡导的“亚洲命运共同体”、日本倡导的“价值观同盟”和美国倡导的“亚太再平衡”可被视为三种竞争性的亚太地区政经进程发展路径。究竟哪种战略将成为东亚地区未来的主导战略?笔者认为这取决于三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