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November 25, 2015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伍俊飞 2015-11-25 一国两治,体制创新,即“两治共新”模式,不唯上,不唯书,植根于两岸的历史与现状,是对迄今为止两岸统一模式争论的批判性总结。它的基本理念是,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国统一进程尚未完成的现实,承认大陆方面由于实力原因而被大多数国家视为中国代表这一事实,承认台海两岸已经长期分治的这一历史遗留现象。在此基础上,两岸以大陆治区和台湾治区地位平等谈判,以维护与促进大陆改革开放事业为前提,共同创造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实现两岸统一。 虽然中国大陆对陈水扁“一边一国”论的反应极为低调,但这平静的背后恐怕潜藏着真正的凶险。孙子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又云:“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北京不同寻常的克制,反而让追求和平者更加忧虑。  人们不禁要问:台海和平到底有没有希望?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两岸在统一模式上有所创新。笔者以为,不囿于政治学和国际法理论的束缚,不拘泥于政治人物意见的具体细节,从经验主义出发,以“一国两治,体制共新”,即“两治共新”模式来实现两岸统一,不失为良策。  在详细论述这一模式之前,笔者先厘清并简单分析一下政界和学界的其它主要设想。目前,各方提出的主张不下百种。除李登辉的“两国论”和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之外,较具代表性的还有,邓小平的“一国两制”,蒋经国的“一国良制”,连战的“民主统一论”,陶百川的“中华共同体”,陈立夫的“文化统一论”,马彬的“中华邦联”,彭明敏的“一中一台”,严家其的“联邦制中国”,陆铿的“中华联邦”等等。如果粗略归类,可以分为“一国两制”、“邦联制”、“联邦制”和“一国一制”四大类别。  一国两制的局限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的创造。邓小平不为马克思主义教条所困扰,也不为当时开始流行的西方理论所诱惑,秉持经验主义态度,大胆试验,边摸索边总结。基于同样的哲学态度,邓小平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提出了“一国两制”模式。它结合了单一制与复合制国家权力结构的优点,对港澳而言,是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制度安排。大陆收回港澳的成功,是对邓小平远见卓识的最好注脚。  然而,把“一国两制”应用于当前的台海,存在两个非常大的局限性。第一,传统意识形态色彩太浓。“一国两制”中的“制”是着眼于冷战时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划分。在目前大陆的混合经济体制已成雏形的情况下,这一描述显得落后于现实。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早已突破了邓小平头脑中的意识形态框架。第二,“一国两制”中的“一国”理所当然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而言,有盛气凌人之嫌。从邓小平的角度看,国民党作为其手下败将,能够从“一国两制”中获得诸多优厚待遇,已经是大大受惠于中共之恩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两岸谈判中的主体地位根本不容讨论。邓小平是创立新中国的元老,他的这一立场情有可原,问题是台湾对他的“慷慨”决不会心存感激。作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事实上的代表,大陆可以在现行国际法的框架内收回港澳,因为英、葡两国对大陆的这一地位不加质疑。然而,台湾作为中国事实上的一个治区,根本不承认大陆治区对中国的代表权。大陆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体地位,使两岸和谈始终无法重新开启。  “一国两制”模式中的经验主义取向是可取的,但其意识形态的分析方式,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体地位的单方面界定,已经成为两岸和谈的障碍。  邦联、联邦与一国一制  邦联制为许多台湾政治家和学者所主张。邦联是多个主权国家的松散联合体。历史上最典型的个案是独立后十余年内的美国。邦联各成员国享有实质性的独立外交与国防权力,拥有不同的宪法或基本法,拥有各自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全权。邦联没有司法终审权和最高立法机关,也没有统一的军队。台湾方面之所以热衷于邦联制,是因为它坚持了所谓两岸对等,促进民主的原则,照顾了台湾一向要求的尊严,也满足了两岸实现民族统一的共同心理。  然而,邦联制不可能被大陆所接受。根据此一安排,台湾成为一个国际法承认的独立国家。它固然维护了两岸和平,促进了双边交流,认同了民族统一,但在现行国际法框架内,几乎是背书了台湾的民族国家身份,使其得以名正言顺地进入联合国。这根本就是分裂中国,笔者坚决反对这一模式。  联邦制为一些身居海外的大陆学人所认同。联邦是由多个无主权地位的政治实体组成的国家。联邦成员拥有各自不同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也可拥有不与联邦宪法相抵触的基本法。联邦则有耸立于各成员立法权之上的共同宪法,拥有最高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机关,拥有司法终审权,也拥有独立的国防与外交权力。联邦成员不可以单方面退出国家。“一国两制”下的台湾,实际上享有的权力远大于一个联邦成员,因为邓小平允许台湾拥有自己的军队,享有司法终审权。  先要实现经济自由  联邦制的安排,一则不会被台湾真正接受,二则会产生溢出效应,使大陆本已存在的西藏和新疆问题变得更加棘手。在竞争性的民族国家体系当中,大陆的当务之急是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从整体上迅速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在具有足够的中央财力以后,建立一个全国性社会福利保障体制,为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所以,大陆近期内不可能把中央权力过度让与地方,以免损害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在这一问题上,胡鞍钢等学者的看法是正确的。笔者以为,以联邦制实现两岸统一,会妨碍中华民族的复兴,并极有可能导致国家混乱甚至解体,因此不应付诸实施。  “一国一制”为一些国民党人士所倡导。它主张在大陆快速推进民主化以后实现两岸统一。这一设想愿望是好的,但不太符合大陆实情。在自由和民主之间,自由具有更高的价值。民主只是诸多维护政治自由的形式之一。大陆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应该是司法的相对独立,实现对共产党权力的制衡,而不是多党制与普选。只要权力制衡原则得以真正确立,即使共产党一党执政,中国公民的政治自由也会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再者,中国最迫切的问题仍然是经济自由而不是政治自由。在跨国公司富可敌国的年代,单靠公民个人而不借助国家来实施经济自由,并非是理想的选择。依靠强大的中央权威,以混合经济模式从整体上尽快实现财富增长,然后在适当时间以民主社会主义模式重行分配,从而普遍提升公民福利,促进公民经济自由,为促进政治自由奠定物质基础,这才是中国的正道。  在资本全球扩张的年代,没有财富的支撑,流于形式的选举政治并不能真正提高整体自由。打个比方,假若给予一个人逛超市的权利而不给他钞票,此人就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自由。“一国一制”所能给予的,也就只是这些。  此一模式的出发点是对台海争执本质的考虑。我以为,两岸之争既不是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是一般政治体制之争,归根结底仍然是对权力、利益和荣誉等实际资源的分配之争。任何不能使两岸公平分享这些资源的设想,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理的选择应该是站在两岸立场中间,以经济人的态度来分割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源。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这种做法最符合中华民族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相比,意识形态、政治体制、党派利益等都是次要的。  一国两治,体制创新,即“两治共新”模式,不唯上,不唯书,植根于两岸的历史与现状,是对迄今为止两岸统一模式争论的批判性总结。它的基本理念是,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国统一进程尚未完成的现实,承认大陆方面由于实力原因而被大多数国家视为中国代表这一事实,承认台海两岸已经长期分治的这一历史遗留现象。在此基础上,两岸以大陆治区和台湾治区地位平等谈判,以维护与促进大陆改革开放事业为前提,共同创造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实现两岸统一。  “两治共新”模式的内涵  实施这一模式要务必把握几个要点。第一,两岸都应认识到,统一的中国仍处于抽象状态。目前,一个中国并没有完全成为现实,它只是对未来的一种承诺。双方应放弃各自的国号,共同缔造一个新的大中国。大陆不能单方面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体地位,因为台湾问题不属于国际法框架。大陆作为中国事实上的代表,可以国家身份与英、葡两国谈判,因为他们承认大陆的国家地位。台湾作为中国内战一方,拒绝接受大陆对中国的代表权。如果要切实推动和谈的话,大陆方面必须面对这一争议,作出必要的让步。大陆要承认自己的治权不及台湾,理解并尊重台湾关于大陆对中国代表权的异议,以宽阔的胸怀看待台湾的执拗。大陆新一代领导人没有国共内战历史的包袱,放下“一国两制”的高姿态,应该是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