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吕国民 2014-11-25 市场期待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完善有关细节,使关注沪港市场的投资者能在更清晰政策下不断寻找新的获利良机。 “沪港通”开通后,为香港和上海两地资本市场带来新的投资增长空间。这不仅为香港市场的投资者直接打开了内地A股市场的一道大门,而且也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扫除了税务政策方面的一些灰色障碍。 “沪港通”开通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沪港通”下投资的税务安排,宣布境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取得的A股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自11月17日起,QFII和RQFII取得来源于A股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便明确了投资者的税收政策问题。 一、 投资A股三年内免征所得税 根据有关“沪港通”交易税务方面的安排,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香港市场投资者自11月17日起,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将暂免征收所得税。 香港投资者投资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仍需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可享受更低的税收协议优惠税率,可向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的主管税务机构申请退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获得的股息红利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为QFII/RQFII扫除税务不确定性 在“沪港通”税务安排颁布之前很少有QFII就股票转让所得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出于谨慎性考虑,普遍做法是在QFII账户中对QFII买卖A股所得预提10%的税款。由于相关税收法规未对QFII/RQFII取得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提供明确指引,导致在所得税方面存在争议。 按照11月17日“沪港通”下投资的税务规定,QFII和RQFII来源于中国境内股票性投资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监管部门的这一决定,解决了为海外投资者引入QFII制度以来一直未能明确的税务安排,使相关处理方法更为清晰。 三、其他待明确的税务安排 “沪港通”是海外投资者第一个可以不用任何事前批准,同时没有额度限制的投资内地股票市场的渠道。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QFII和RQFII买卖A股的差价收入,可按“沪港通”的政策规定免征营业税。 不过“沪港通”的税务安排还有少数有待明确的细节。如在营业税方面,虽然通过沪港通和QFII/RQFII进行投资A股的营业税问题已经明确,但期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营业税仍待进一步澄清。同时,“沪港通”的税务安排也未对债券和非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是否征税进行说明。市场期待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完善有关细节,使关注沪港市场的投资者能在更清晰政策下不断寻找新的获利良机。
天大报告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向一方 2014-11-14 深化香港在前海改革与发展中的角色,不仅是对香港的支持,对广东乃至整个国家的改革开放也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前海在制度创新上获得新的突破,可以起到全国示范作用,为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战略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 珠三角地区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在改革开放的大局中一直起着突出的带动作用,在贯彻“一国两制”、保持港澳地区长期稳定繁荣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近年,港澳两地产业结构单一、贫富差距扩大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香港,经济社会矛盾和政治矛盾交织在一起,加上外部势力的影响,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缓解,会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因此,积极探索如何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发挥广东在港澳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协助港澳解决深层次矛盾,成为新时期粤港两地面临的重要课题。 前海的战略定位 前海是广东深圳推出的新时期对接香港最重要的平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的珠江沿岸,面积15平方公里。前海的战略定位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主要承担四方面的功能:第一,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第二,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第三,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第四,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在外地考察的第一站就到了深圳前海,显示了中央对前海的战略考量。习近平对前海发挥对接香港的杠杆作用,协助香港解决结构和空间上的压力与矛盾,寄予了厚望。 应该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的概念从2009年提出到现在,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以及香港各界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和落差。这里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两地体制衔接上的困难。 在与香港合作方面,前海确实已经做了不少努力,包括积极推动香港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策划建设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搭建深港青年成长平台;扩大面向香港企业出让土地的规模和比例,实行“港人港资港服务”;与香港多个政府及社会组织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并开始试点在港的离岸人民币以银行贷款的形式进入前海用于建设发展。 面临的五大问题 虽然前海这一粤港合作新平台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其在自身定位、整体统筹、改革创新模式,尤其是与香港的合作模式及衔接机制上,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在与香港进行制度性衔接方面,前海目前还缺乏整体统筹和规划。在自身定位时,对于中央希望前海充分发挥大珠三角地区“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国家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承担试验田角色,同时帮助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战略定位的高度认识得还不够。前海虽然制定了一些对香港的优惠和开放政策,但对如何能够真正起到协助港澳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还理解得不够,也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制度安排。 第二,前海一定程度上还延续着传统“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政府卖地”的模式,也还存在一些急功近利的想法,追求中短期GDP目标和卖地收入。目前招商引资的成果,出现了内地企业的比重远大于港资企业的情况。 第三,前海在产业定位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追求“大而全”的倾向。在产业规划上,提出要把金融、信息产业、科技产业、现代专业服务业等作为支柱行业,而在产业具体门类上如何细化,做出各自的产业特色方面,论证和研究得还不够。同时,在空间规划上,把建设中央商务区(CBD)作为规划的重点,过于偏重房地产的发展。 第四,在制度创新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尝试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该说前海还是做了很多尝试,值得肯定,但在如何系统性地学习借鉴香港,尤其是香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前海还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实践。比如前海管理局学习了香港法定机构的形式,但实际运作起来却还是与香港的法定机构有一定的距离。 第五,在与香港的具体合作上,特别是与港企合作的具体模式、准入门槛设置等方面,可以说期望与现实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香港目前面临着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矛盾,包括经济结构偏窄偏单一,房价高涨,用于发展多元化产业乃至兴建市民住宅的土地空间都严重不足,中小企业营商成本不断上升,年轻一代很难找到一份合适对口并且有向上流动性的工作,社会整体贫富差距扩大等。中央设立前海合作新平台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其能够协助香港纾缓经济和社会结构中的深层次矛盾。 然而在具体合作的层面上,前海主要还是沿用传统招商引资模式,重点吸引大型企业,例如世界500强和香港几大地产商等等。而对如何与香港现有优势产业进行合理分工与互补、如何为香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如何支持香港中小企业、如何为香港居民尤其是年轻人提供新型就业和创业机会研究得不够,也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前海与香港合作之间出现的困难,不仅仅是广东一方的问题,也与香港本身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局限性有很大关系。香港过去长期实行“小政府”的体制,没有政府或政府控制的机构直接对外直接投资或输出管理的经验。因此到目前为止,前海与香港仍然没有一个政府之间的合作模式,都是香港的企业或个人自己到前海寻找投资机会。除了少数香港大企业以外,占香港企业数量90%以上的中小企业普遍感觉靠他们单打独斗,很难在前海有立足之地。 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前海试验区,不是将其视为一般的区域经济合作项目,而是从国家整体政治经济战略和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使命的高度来考虑的。因此在下一阶段进行整体规划和政策设计时,应明确将前海定位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大局的第一线,作为香港产业发展空间的延伸,协助香港解决经济与社会深层次矛盾;同时前海作为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整体战略的试验田,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国的开放和治理体系改革。三大政策建议 下一阶段推进前海与香港的对接工作,可以从两方面的顶层设计予以考虑: 一是将前海的改革发展与深化CEPA、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统筹考虑。国家已经决定2015年基本实现香港和内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也决定提前一年在2014年底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但目前具体的实施路径并不清晰。前海应该成为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
人民币国际化评析(一) 天大研究院 金融与经济课题组 2014-11-11 一、 引言 随着内地和香港间商品、劳动力和资金流动的日益频繁,人民币在香港的跨境流通现象逐渐引起国际市场的注意。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被视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多年来,为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国家一直致力于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国家的战略部署。2010年9月15日,中央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业务范围亦由最初的货物贸易扩大至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并开始从经常项目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尽管当时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规模还不算很大1。 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2,允许香港银行经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香港作为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参与及扮演离岸中心的角色。香港个人民币业务自2009年12月开始,并于2010年得到扩大,逐步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一定的放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出后,人民币在香港已经广泛流通,人民币业务也成为了促进香港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发展,并推动行业健康向前的重要元素。 本文将透过分析人民币在香港的流通情况,探讨人民币国际化所面对的挑战,从而提出香港人民币得到更广泛普及,并最终达至国际化的建议。1. 1 人民币国际化的涵意 2014年7月19日,中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宣昌能在北京举行的人民币国际化论坛上表示,“人民币国际化”这个提法从来就不是官方的正式提法3,官方较认同的提法是“逐步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指的是经国家允许,企业可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也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实际上是一种顺应市场供求关系的需要。至于人民币能否成为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计价、结算,储备货币体系中的重要部份,这是跨境贸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1. 2 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 人民币自2005年汇改以来,一直予人“只升不跌”的印象。但从2014年开始,离岸人民币有明显的跌幅(见图1.2)。在经历2013年新一轮的长时间上涨之后(见图1.1),人民币积累了回调的需求,人民币于2014年开始回调整固。现时人民币汇率已呈现出有涨有跌、双向波动的弹性特征。扩大汇率的双向波动,可增加市场的开放和灵活性,这有利于人民币的自由浮动,同时也是人民币能够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重要过程。 虽然人民币呈双向波动,但并不会影响中国对人民币的定价权。定价权是由市场需求和市场参与主体所决定的。由于人民币市场需求主要是在大陆,所以定价权的中心就在大陆。,加上金砖五国银行的总部将设立在上海,这也使中国政府对人民币有决定性的议价能力和影响。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和自由浮动并不会导至人民币的定价权为他国所操控。 图1.1:离岸人民币对美元走势图48个月走势图 图1.2:离岸人民币对美元走势图12个月走势图 1.3 人民币在香港的流通情况 因应香港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之发展,香港金管局已针对人民币流动资金之安排、人民币买卖及汇款业务、跨境交易真实性之确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事项,发布若干重要之规章制度。目前金管局对人民币在香港地区之管理及规范与其他外币几无差别,可视为合法交易及支付币别之一种。由于在香港地区流通的人民币涉及可否回流中国境内的问题,故香港金管局另有特别规定,在10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提供即日交收之隔夜流动资金予金融机构。融通条件及担保品内容如表1.14。 香港地区对“非居住民”兑换人民币不设限额,某种程度已等同承认人民币在该范围内具有“可兑换性”,并达成实质上之“国际化”。 期限...
天大研究院港澳研究小组 2014-11-10 政府和学联都应持互让互谅原则,作出适当让步,给对手下台阶,为“占中”寻求最好的退场机制、为尽快全面恢复香港的正常社会秩序、为在实质上推动特区的民主进程,创造积极、有建设性的条件。 香港持续超过一个月的“占中”运动影响经济民生。最近的一些民调和签名运动都显示出,越来越多市民认为占领人士应撤离。香港民意渐清晰,持续“占中”无实质作用、意义不大,示威者应考虑尽早退场。“占中”持续惹不满 11月初,香港理工大学就占领行动进行电话访问,调查结果显示,45.5%的受访者认为事件责任在“占中”组织者。对比上两次所作的调查,责任分配明显从政府一方,转移到“占中”人士,这与占中”行动对民生和市民日常生活影响增多,市民日渐不满有关。对于“占中”至今未退场,有近七成受访者认为,是因为参与者未达到目标,故此对“占中”持续不满。 调查显示,73.2%受访者认为现时“占中”应退场,不同意的只有26.8%。最多受访者支持退场的原因是“占中”影响经济及民生,占47.6%;亦有17.5%认为“占中”没实质作用,再占领意义不大。 此外,“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的签名运动在短时间内收集到高达183万人签名也显示民意持续发酵,不满情绪在增加。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到现在的阶段,即使民主派也希望尽早退场,但因担心会受政治连累,影响将来选情,所以不提撤离。刘兆佳表示,“占中”再拖下去,反对占领行动的民意会再增加,加上法庭已颁禁制令,更令人忧虑法治受影响。“占中”退场机制评析 学联和“占中”发起人曾提出多个可能的退场机制,其中得到较多讨论的包括议员辞职发动“变相公投”,以及解散立法会两大方向。另外,有评论认为,“占中”没有其他解决方法,只能等政府解决。这包括由政府主动清场或提出其他可行的政改方案。本文拟对有关社会讨论进行归纳,并分别作出评析。一、 “辞职公投”于事无补 由学联、学民思潮、占中三子、泛民主派及其它公民团体构建的五方平台,最近一直在讨论议员辞职公投的可能性。讨论的基础是以辞职公投作为退场机制,期望形成另一形式延续占领运动。有“占中”人士认为,现时占领运动正处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情况,“辞职公投”可以转移视线,延续抗争运动。但也有泛民议员对此观点表示质疑,认为“辞职公投”对延续抗争作用有限。 有泛民人士认为,发动“辞职公投”能吸引的投票人数如低于早前民间公投的人数,日后泛民在议会的力量将会被削弱。此外,公投议题的设定并不容易,再加上建制派可以把补选推迟到政改方案表决之后,“辞职公投”对解决“占中”和政改于事无补。有建制派议员认为,即使有所谓“变相公投”,亦不能够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政改的决定。因此,“辞职公投”毫无用处。 “辞职公投”的想法自提出后,便不断遭到多方批评。除被认为是浪费公帑,于公益无补、于解决“占中”无用外,还有评论认为“辞职公投”在功能上相当于“民意调查”的替代品,意义不大。二、 解散立法会打乱政府施政 “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认为,与政改“五部曲”相关的“法案”必是《基本法》第50条提述的“重要法案”。他建议行政长官明确表示,若有关政改法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三分二多数票通过,便应启动《基本法》第50条,解散立法会进行重选的程序。《基本法》相关条文提到,如重要法案未获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以让市民透过重选并就重要法案再表态,这是《基本法》的安排。 有意见认为,某项法案是否属于“重要法案”的前提是,判断其必须是制订或修改香港本地法例的法案。但在实际操作中,特区政府一直是以“议案”而非“法案”的形式处理政改问题。因此,《基本法》第50条有关“重要法案“的规定或不适用于政改的“议案”。此外,立法会议员一般意见认为,立法会本身在2016年即要改选,否决政改方案如真的发生,大致会在2015年初,距立法会改选太近,则解散立法会意义不大。此外,也会打乱政府施政。三、 其他方案评析 1. 武力清场机会不高 泛民找不到一个好的退场机制,于是有人寄望由政府出手清场。可是,民调显示市民对暴力相当反感,无论是政府武力清场,或示威者武力冲击警方,都不会得到市民支持。有意见认为,除非发展至严重暴乱和抢掠等情况出现,否则政府无需武力清场。从目前状况看,时间对政府有利,“占中”运动影响力将随时间推延而逐渐减弱相信到了适当时机,政府才会清场。 其实“占中”发展至今,一般市民已开始习惯,例如很多的士司机由当初的反对到现在的中立,甚至懂得如何避开“占领区”。在铜锣湾及旺角一带“占领区”的商铺续渐恢复营业,生意也在恢复。在此种情况下,政府暂无武力清场的必要。 2. “进京请愿”时机不合 “请愿”是公民基本权利,其行使应获保障,但学联这次计划的“进京请愿”时间适逢北京举行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国家领导人要参与密集的国际政治经济会议,导致无暇顾及和处理学联“进京请愿”事项。...
天大研究院港澳研究小组 2014-10-24 在处理“占中”问题上,有报道指北京曾为特区政府订下“不妥协、不流血”的指导方针。因此,如要避免各种抗争事件的不断重演,特区政府只能在人大8.31决议的前提下,通过政治对话,解决目前的政治困局。 香港旺角最近爆发大规模警民冲突,其中一次更由深夜持续至凌晨。当时,数百人占领旺角多个交通要道,虽然警方曾一度成功清场,但清场当晚,即有数千人重新聚集,并重夺旺角多个重要路口和街道。在多次警民冲突中,警方曾使用胡椒喷雾和警棍驱赶示威者,最后在立法会议员的斡旋下,警察和集会人士各自后退,激烈的警民冲突才得以逐渐平息。 警民冲突基本矛盾在“政改” 冲突发生后,香港舆论对事件有连续讨论,并有分析指,是次警民冲突的基本矛盾在于政府没有让市民享有“真普选”。这是关乎香港的政制改革(“政改”)议题,“占中”示威者争取“真普选”的对手应该是香港特区政府,而不是警察。但这次“占中”运动中,警察却不断成为政治磨心,挟在政府与示威民众中间。 警民冲突基本矛盾还是在“政改”。“政改”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即使政府动用警察成功结束“占中”运动,但由于人心不服,民意并不会因此平息。相反,除了占领交通要道外,市民或会采用其他方法和新的形式,表现出对政府“不合作”的态度。因此,特区政府若想只用警察去处理示威活动,而不是解决“政改”的政治问题,日后的管治必将倍加困难,并有可能将面对议会内、外的阻力和“不合作”运动的升级。通过政治对话解决“占中”困局 香港近期发生的“公民抗命”是对政治事件的表态。解决政治事件所引起的危机,较为合理的做法是通过政治对话,由相关官员出面调停、解决。出动警察甚至是防暴队,常常只会激化社会矛盾,增加市民与警队、与政府的对立,这对解决政治危机帮助甚微。 在处理“占中”问题上,有报道指北京曾为特区政府订下“不妥协、不流血”的指导方针。因此,如要避免各种抗争事件的不断重演,特区政府只能在人大8.31决议的前提下,通过政治对话,解决目前的政治困局。 在此背景下,10月21日,政府与学联举行第一轮对话,政府对“占中”者的诉求作出四项响应,包括向国务院港澳办提交民情报告,以及设平台讨论2017年后的普选安排。可见在“政改”问题上,政府现时正作出让步,不过学联仍有不满,并未接受。 虽然香港特区政府尚末能解决“占中”的政治危机,且运动也有发生反复的可能性,但“对话”无疑已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了一大步。政府和“占中”参与者应珍惜已有的对话基础,不断加强互信,争取在人大决议下,通过对话方式,寻求其他解决“占中”政治危机的可行“政改”方案。
天大研究院港澳研究小组 2014-10-14 警方与示威者接触时,应该作更多人性化的沟通才能有助于缓和彼此的矛盾。“占中”示威者,特别是学生们,也应放下对警方的偏见,不要敌视前线执法警务人员,减少攻击性或挑衅性语言的使用。双方应该实事求是,多作沟通,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香港“占中”运动至今已超过两星期,在这期间警民冲突不断。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曾就“占中”事件公布,至今收逾三百宗涉及警方处理“占中”的投诉。监警会拟成立专责小组跟进有关投诉。与此同时,泛民立法会议员亦要求立法会成立委员会调查警方在“占中”时的处理手法,包括是否使用过份武力;并追究下令发射催泪弹的负责人,要求其下台。催泪弹引发警民冲突 泛民议员批评警方是次处理“占中”冲突的手法,明显失责及偏颇,如使用催泪弹对人体的伤害、警告标语一旗两用;旺角示威者被殴至流血,在场警务人员没有实时上前制止等。泛民主派人士认为,政府下令使用催泪弹驱散和平“占中”示威者是引发警民冲突升级的罪魁祸首。 催泪弹将过往良好的警民互信关系撕裂。在9月28日“占中”的清场中警方两度向示威群众发射催泪弹,部份示威者因为吸入催泪气而不断咳嗽和泪水长流,身体出现各种不适。泛民主派议员和“占中”人士都一致遣责和质疑警方使用催泪弹的决定。发射催泪弹 由现场指挥官决定 催泪弹是世界各国各地防暴警察的标准装备之一,使用催泪弹作为非杀伤性武器驱散示威者是各地警方通常使用的做法。在西方很多国家,警察经常使用催泪弹、水炮等来对付示威者。例如,三年前发生在美国的“占领华尔街”事件,美国警方也曾施放了大量催泪弹驱赶人群。因此,当警方认为示威场面太大、群众太多、而事态发展不受控制时,在现场的指挥官使用催泪弹驱散示威者是常规的做法。 在这次“占中”事件中,香港警方也曾出动防暴队。防暴队是可以随时动用身上的配备,这些配备便包括催泪弹。警方出动防暴队时,前线防暴警察已授权可以随时动用身上配备,使用防暴盾、警棍和催泪弹还是防暴配备的较低级数。现场指挥官在场判断何时、如何和使用何种合适的武力以防“暴徒”的攻击。使用催泪弹驱散示威者是防暴队的常规训练之一。在一年前,香港警方就曾有演习,在出现“暴动”场面时,防暴警员会即时施放催泪弹驱散示威群众。出动防暴队 不需特首批准 香港警察出动防暴队需要请示上级,但不需特首批准。前警务处长李少光在接受访问时称:警务处长有权出动防暴队,法例上毋须请示上级。至于何时出动防暴队,则由现场指挥官按现场情况,向警务处长请示。 据警方解释,9月28日的“占中”清场中,警方使用催泪弹的决定是前线指挥官在给予充分警告无效和别无选择之下作出的。催泪弹和胡椒喷雾,在警方动武等级上是同级的;不同的是:催泪弹可以在骚乱中,短时间内更有效驱散大量人群。所以,使用催泪弹,并不表示警方的武力升级。警方称,当日警方施放催泪弹驱散示威者是由于当时人群情绪亢奋,不断冲击警察防线,而警方须谨守防线,又不知道有多少属于激进分子,因此为安全起见而需要施发催泪弹。“占中”令警民关系恶化 “占中”持续,支持与反对“占中”人士的冲突不断出现。“占中”在9月28日发生后,香港研究协会于9月30至10月5日期间曾进行民调。结果显示,市民对“占中”发起人和示威人士的表现,以及特区政府、警队处理事件表现的评价,出现两极化的趋势。民调发现,各有约两成受访者分别给予政府0分及10分满分。民意出现两极化,社会相当撕裂。反映香港市民在“占中”事件的取态趋严重分歧,影响社会和谐。 在连串“占中”人士与警方和反”占中”人士的冲突事件后,警方就处理“占中”和反“占中”的执法尺度也引致社会大众争议,警民关系渐趋恶化,市民对警方的信任下降。有前线警员在执勤时无故被粗口辱骂;在社交网站上,近日亦有对警队的各种指控言论。互谅互让 修补警民关系 警察是政府在“占中”事件上接触民众的最前线人员。警方为了满足“占中”示威者的自由,容忍他们霸占交通要道,构成其他市民的不便,其他反“占中”市民会批评警方执法不当;反过来,如果警方执法过严,又会引来“占中”人士的责骂。警察在“占中”和反“占中”人士前,两面不讨好。所以,警方在处理应“占中”事件上,如何公平处理对“占中”和反“占中”双方面的投诉,并不容易。 值得庆幸的是,支持“占中”和反“占中”的人士,大多是理性。警方只要秉持专业操守,以和平、公正地的方式执法,通过调解去解决双方面的冲突,相信两方面的示威者能够继续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进行示威。 警方、“占中”和反“占中”人士,三方面也应互谅互让,自我克制。政府应该明白到这次“占中”是争取民主的群众运动,并不是针对警方。为免与“占中”人士冲突升温,警方对示威者态度应宽容些,言辞也要温和些。警方与示威者接触时,应该作更多人性化的沟通才能有助于缓和彼此的矛盾。 香港是多元化社会,警方与市民整体上关系仍然良好,只是与一小部份较激进的示威者存在冲突。同时我们相信,只有极小数的“占中”示威者是激进的,大部份都是和平理性,因此“占中”示威者,特别是学生们,也应放下对警方的偏见,不要敌视前线执法警务人员,减少攻击性或挑衅性语言的使用。双方应该实事求是,多作沟通,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以互谅互让的原则,修补“占中”冲突所引致的警民互不信任情况。
天大研究院港澳研究小组 2014-10-07 “占中”如果持续和扩散,最终必会导致中央、港府、学生和市民的“四输”局面; “占中”若不尽早结束,最后只会变成一场没有赢家,只有输家的群众运动。 香港“占中”行动已持续超过一星期,到目前仍未有结束迹象。香港社会支持和反对“占中”的群众对立正在加剧,“占中”已造成香港社会的撕裂,并影响民生。“占中”引致社会撕裂 “占中”已为城中热门话题,传媒每天都不停报导,一般香港人都会与身边的人谈论“占中”。由于对“占中”意见的分歧,很多人都突然发觉自己对“占中”的立场原来与家人、朋友都有所不同。近日在社交网站如Facebook等,出现较多的在社交平台上留言,由于意见不合,把网友“unfriend”的情况(意指绝交,断绝网上联系)。 在社会上,有很多人由于对“占中”的意见分歧和占中立场的不同,与朋友和家人争论,最终不欢而散,一些人更因此而产生人际关系的问题。根据一些心理辅导热线的负责人反映,在求助个案中,有些人怕与家人或朋友说出自己对“占中”的观点,担心会因此吵架。有些由于家庭成员对“占中”立场不同而反目;也有一些情侣因“占中”的政见不合而闹分手;有些父子因“占中”立场不同而几乎大打出手;更有人因为担心穿错颜色衣服,怕被朋友孤立。 对于一周以来发生的社会撕裂现象,已有香港专家表示担忧,称“康复路漫长”。“占中”影响民生 金钟廊位于金钟地铁站上盖,该区是“占中”行动中心区。自9月28日以来,多个商场入口关闭,造成上班混乱。在铜锣湾一带,有百货商场要提早关店。在九龙旺角,多达20间珠宝金饰店曾需要暂停营业,多间连锁电子产品店亦延至中午才能开店,一些药房的生意下跌近半。有餐厅亦因生意额受影响而要停工、停业。受“占中”影响的地铁站,附近的商铺都受到影响,交通堵塞,货进不去。 在交通方面,香港岛共有270条路线巴士路线暂停开或改路,占整体路线的47%;另外,25条专线小巴受阻。九巴方面,共有43条巴士路线暂停,另有多线巴士改道,新巴及城巴亦有41条途经中区路线停驶,其余路线亦要改道或更改终站。 受“占中”影响,中国国家旅游局9月29日向全国旅行社发紧急通知,9月30日起严禁新增香港团。资深旅游业界人士分析,料黄金周整体访港陆客,将较去年跌最少三成。不少零售商户都因“占中”而暂停营业。维持营业的商户营业额也大幅减少。此外,教育局亦宣布9月29日至10月5日,湾仔区及中西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及特殊学校停课。现时,在香港弥敦道、旺角及附近的“占中”和“反占中”抗议活动,已对当地的商店和上班人士构成很多不便和影响。“占中”引发流血冲突 香港“占中”运动于10月3日爆发严重流血冲突。 “反占中”市民与“占中”支持者大打出手。百余名警员到场隔离双方人士,但仍有人受伤。旺角一带,数百名“占中”示威者遭到数千名“反占中”民众包围,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反占中”民众更扯下“占中”标语;也有个别“占中”示威者遭到殴打,场面混乱。更有大批“占中”支持者赶到旺角,高峰期双方人数多达近万人。坚持“占中” 没有赢家 “占中”的参与者主要是香港各阶层的年青人,尤其是在学的和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对特首梁振英不满、对人大政改决定不满、对社会贫富悬殊不满,他们对自身的前途也感到迷茫。这些年青人对社会现况的不满是可以理解。不过,这些人对社会求变心切,而社会改革通常都是欲速则不达。他们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希望推翻人大决定;这些要求,是不可能获特区和中央政府所接受。“占中”发展至今已开始有变质迹象,正由原初的“和平”发展至今的“暴力”,并且可能会愈发不受控制。“占中”若再出现更多的暴力事件,香港特区政府很可能无奈再出动防暴警察,驱散“占中”示威者,以维持社会秩序。 “占中”的冲突现时已导致多人受伤,对社会及民生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占中”如果持续和扩散,最终必会导致中央、港府、学生和市民的“四输”局面; “占中”若不尽早结束,最后只会变成一场没有赢家,只有输家的群众运动。
天大研究院港澳研究小组 2014-09-30 从28日开始至今,“占中”对香港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实质影响还是轻微的,但这一事件对海外投资者的信心影响则较为长远。更令人担心的是,“占中”若不能短期内妥善解决,将有可能直接影响香港金融和经济。 香港的“占中”行动于28日凌晨正式启动。连日来,参与“占中”人士造成港岛中环、金钟、湾仔、铜锣湾及九龙旺角主干道的堵塞,使车辆不能通过;多间银行和金融机构在这些受影响地区的部分分行也要暂停营业,“占中”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正逐渐浮现。 受“占中”影响,香港股市近日明显下挫,周五盘中曾一度跌穿23,000点,并在这一点位附近徘徊一整天,最后以22932点收市。这反映投资者对 “占中” 的忧虑。“占中”持续,导致部分位于被堵塞街道的商店关门,影响生意。至今,“占中”已影响金钟至中环一带、铜锣湾及旺角等路面交通和商店,不过政府机构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仍运作正常。 综合近日金融业界对“占中”影响的评估,大多业界人士认为,会造成股市下滑,但暂时只属短期的政治因素影响,对香港长远整体经济影响有限。一般认为,拖累港股近半个月下滑的主因是美国于明年加息的可能性愈趋明显。 金融界人士普遍认为,若“占中”行动只持续数天,对香港的经济及金融市场影响将会有限;但若不能及早解决,长远将影响中环的金融运作。如果“占中”无法在预期较短的时间内解决,香港股市有可能会大跌。 此外,标准普尔、惠誉、穆迪等对香港的评级暂未受“占中”影响。标准普尔指出,“占中”短期对本港信贷影响轻微,香港经济或会受到轻微影响,但相信不会明显影响投资,除非情况严重恶化才会对信贷基本受到冲击。但标普目前认为此情况不会发生。惠誉于本月中确认香港“AA+”及展望稳定的评级时已知晓计划中的“占中”抗议。穆迪报告指出,若“占中”行动持续,将会有损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至信用评级。 “占中”会对港股和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作为单一因素,“占中”对香港股市影响不大,但事件有可能会令香港零售业,特别是“十一黄金周” 的销售额有所萎缩。美国《华尔街日报》则引述多名香港商界人士表示,称担心事件或“会对香港服务业产生多米诺效应”,进一步影响旅游、酒店、及零售业。报道更引述业内人士数据,称自“占中”启动以来,一些香港酒店已下调酒店价格约5%。 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8月初曾表示,担心香港经济增长放缓及失业率向上;如果政局不稳(“占中”出现),则有可能会引发 “完美金融经济风暴”。但这论点当时并未得到金融界的支持。事实上,香港经济增长放缓只属周期性;现时香港失业率相对外国也是较低。而香港金融市场受外围因素影响,往往大于内部因素。以现时环球经济情况看,香港出现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可能性不大。 从28日开始至今,“占中”对香港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实质影响还是较轻微的,但这一事件对海外投资者的信心影响则较为长远。更令人担心的是,“占中”若不能短期内妥善解决,是有可能直接影响到香港金融和经济,增加社会内部矛盾和撕裂。至于能否有效解这个政治危机,则考验香港特区政府、“占中”行动组织者的政治智慧,以及中央的决心。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吕国民 2014-09-29 成功连任的澳门新一届特首崔世安在其竞选政纲中除宜居篇外,另有发展篇、关爱篇和善治篇阐述其未来的治澳蓝图。新一届特区政府若要落实“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有关政策,建立“宜游”的“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必须先从解决“宜居”、“宜行”两大难题开始。 成功连任的澳门新一届特首崔世安在其竞选政纲中除宜居篇外,另有发展篇、关爱篇和善治篇阐述其未来的治澳蓝图。发展篇 在“发展篇”中,崔世安提出要成立“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委员会”,以制订中、长期计划,拓展旅游业市场。其实,早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已将澳门的发展战略定位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崔世安也曾提倡“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发展,要包括“旅游城市”、“休闲城市”、“世界级城市”三大要素;并且要切合澳门是个宜行、宜乐、宜业、宜游、宜居的地方。 然而,现届特区政府即将完结,所开展的工作并不多。在过去,澳门特区政府提出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也未推出相关政策措施;与此同时,社会上早已有声音指出,每年近几千万人次的访澳旅客,严重冲击澳门城市承载能力。澳门热门旅游景点和商业购物区,早已被逼得水泄不通,插针不入;庞大的居民和旅客,“逼爆”澳门,还导致澳门公共交通难以负荷。自“十二五”规划以来,澳门的发展趋势距休闲、宜游、宜行、宜居渐行渐远。因此,崔世安的新一届特区政府必须认真落实“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有关政策,建立“宜游”的“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必须先从解决“宜居”、“宜行”两大难题开始。关爱篇 在关爱篇中,崔世安提出设立“特区投资发展基金”,该发展基金将以主权基金方式操作。主权基金一般是由国家政府建立、拥有、管理、并且用于长期投资的金融资产,澳门特区政府将考虑从财政储备中的超额储备中,拨部分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澳门近年由于博彩税收有大增幅长,庞大的公共资金可用于成立主权投资基金。通过主权基金,澳门可改变过往保守的储备管理模式,进行较积极的投资,这有助提高澳门财政储备的长期投资回报和有效保值增值。同时,也可配合国家的发展策略,投资内地的能源、基础设施;或可投资澳门邻近地区,如横琴、南沙等,促进区域合作发展;还可以投资澳门本地的公用事业,如电力、天然气、电讯等。这都有助提高储备回报率和推动澳门和外围地区的经济多元化发展。善治篇 在善治篇中,崔世安指出要实行精兵简政,进一步整合和精简行政架构和咨询体系,并深化行政改革。澳门政府架构臃肿、部门职能重迭早已为人所诟病。据统计,澳门公务员人数自2010年的24万增至2014年的28万,每年有三至四个百分点的增长率。按人口比例,澳门公务员占总就业人口的7%(2014年第二季,澳门劳动人口为39万)。这比例远高于香港(2011年,香港公务员占总劳动人口约4%)。 近年澳门公务员急增,但并没有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政府内部架构臃肿及其部门职能重迭是原因之一。弹丸之地的澳门,局级部门就有三十多个,数量远较香港为多。因此,对澳门局级部门不合常态的增多,应予以合并。下一届澳门特区政府,有必要通过简化政府架构、减少部门职能分散来提高行政效率。 此外,澳门的官民沟通管道也呈现臃肿的情况。数据显示,澳门特首辖下共设有六个咨询委员会,五个司长辖下则设有36个委员会。除司、局、厅、处等“直接行政”部门之外,还有办公室、项目组、咨询组织等多个“间接行政”机构。由此可见,澳门政府组织架构膨胀,职能重迭。“架床迭屋”增加了部门工作协调的困难性。故此,下届澳门特区政府实在有必要通过精兵简政,将职能相近及职权范围相同的部门及咨询组织按功能进行重组及合并,藉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绩效表现。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贺雪峰 2014-09-22 支持家庭经营,而不是推动土地流转,至少还应是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农村政策的基调。中央一号文件在这一点上释放出了明确的信息。 一号文件释放出立足国情农情的政策走向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第二十条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此做出了细化的规定。文件第二十二条阐明:“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制度,严禁农地非农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条款相比,一号文件以上表述不仅更加具体,而且提法上有所改变,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三点: 第一是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不再是三中全会所笼统规定的“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里多了一个“有条件的农户”的限定词,表明中央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发生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原因是当前小农经济仍然极其庞大且具有活力。 第二是一号文件中规定“探索建立工商农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地非农化”,这里透露出中央对工商资本下乡圈地非农使用和下乡务农失败的担忧。实际上,在当前全国工商资本下乡从事种养业的规模经营中,大多都出现了工商资本与流转土地农户之间的尖锐矛盾。 第三是一号文件中不再有三中全会决议中的“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一句,而是在导言部分写道“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这其中,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各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与三中全会决议中“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一句,少了“推进”二字,这很重要。而且,一号文件中还奇迹般地出现了“传统精耕细作”一词,这个“传统精耕细作”当然是与家庭经营相匹配的。中央对待土地流转制度须谨慎 从以上解读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表述,有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只是一号文件细化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相关条款的规定,而且在政策重点和政策方向上都有比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更加强调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更为审慎;二是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工商企业通过流转农民土地进入农业变得谨慎且犹豫起来。 这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在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农业主体到底是谁,土地究竟应该要由谁来种,国家政策究竟是要重点鼓励谁、扶持谁、支持谁和发展谁的问题。那么,中央为什么会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在政策走向上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主要的原因是基于中国当前的国情和农情。 从国情上讲,当前中国仍然有近7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其中近3亿是农业劳动力。此外,还有两亿多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其中大部分并未获得在城市体面安居的稳定就业和有保障收入条件,这些进城农民工还可能要返回农村,且他们的父母、子女大都留守农村。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市进一步扩张,虽然会有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地安居下来,但九亿农民(包括农民工)进城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中国农村人口仍占半数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国家政策甚至财政手段来推进农村土地从农户手中流转到专业大户甚至工商企业,那么仍然留居农村的如此庞大的农民群体就不仅失去了农业收入,而且失去了就业机会。没有农业收入与就业,如此巨大的不可能立即体面进城的农村人口将导致严重问题。 有一种意见认为,农户将自己承包地流转出去,可以得到租金,不也是收入吗?这种认识存在严重问题,第一,土地租金收入低于务农收入;第二,从事农业生产本身是就业的一部分,不从事农业生产,如此庞大农业劳动力做什么?第三,农业生产本身使农民可以保证自给自足,从而可以极大地降低生活消费。比如农民可以自己种粮、种菜、养猪、养鸡,农民种菜拿去卖,很便宜,卖不出钱来,但若要到市场上买,则一定很贵。当前农民自给自足的部分,包括自己住房,自己生产粮食、蔬菜、鱼肉蛋奶,因为没有经过市场交换,都未被算入GDP,但这部分收入数量其实极其庞大,对于农民解决温饱问题极其重要。当前计算GDP,以及计算基尼系数,农户自给自足部分未被算入,所以会引起政策部门的判断失误。 在农村人口基数仍然庞大,农民进城难以体面安居的国情之下,农民不仅要从农业中获得收入,而且要以农业作为主要就业手段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国情条件就不具备,国家对待土地流转制度应慎重。 从农情上看,当前中国农业劳动力的主体是中老年农民,这些中老年农民因为年龄比较大,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而从事农业生产正好。中老年农业劳动力种地,一定是精耕细作,他们所种土地的粮食一定是极高的单产。就笔者和所在研究中心这些年在全国的调研,中老年农民种田,其粮食单产都是远远高于规模经营的。除中老年农民种田以外,农村还有一个数量不大但极其重要的“中农”群体,这个“中农”群体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或不愿离开农村进城的中青年夫妻,这样的中青年夫妻将进城务工经商农户流出的耕地纳入,形成一定的农地经营规模,只要从农地和副业中可以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他们就可以安心在农村务农。“中农”经济收入在村庄,社会关系在村庄,收入比较高,家庭生活又完整,这样的“中农”家庭就成为农村社会结构中的“中坚农民”,他们是村庄公共品的积极建设者,是农业技术的骨干推广者,是农机的主要使用者,是村庄人情乡情的参与者,是社会秩序的积极维护者。总之,进城农民将他们的承包地流转给村庄内因种种原因而无法或不能离开村庄的中青年夫妻,从而形成30至50亩规模经营,也就在农村形成了一个崛起的“中农”群体。老人农业加上“中农”群体,就不仅具有极高的粮食生产能力,具有相当的农技推广动力,而且使农村社会结构变得稳定有序。 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国情还是从农情来看,当前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仍然具有活力,以小农家庭为基础的农业仍然具有活力。支持家庭经营,而不是推动土地流转,至少还应是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农村政策的基调。中央一号文件在这一点上释放出了明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