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张楠迪扬 2017-06-22 此次“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标志着中国开始采用一种全然不同于西方政治制度输出的方式,引领与重建国际新秩序。中国以充分尊重别国既有制度为前提,建构一种以“发展带动和平”的新型世界秩序。 “一带一路”国际高峰合作论坛近日在北京顺利落幕。此次论坛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召开的最高规格国际论坛。与会来宾包括29位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130多个国家的官员、学者、记者、企业家、银行家等各界人士,以及来自61个国际组织的89名负责人和代表,与会总人数达到1,500多人。130多个国家的代表、数十个国际组织参会,如此规模超越绝大多数有特定议题的国际会议,堪比小型联合国峰会。以“发展带动和平”的新型世界秩序冷战结束后,两极世界解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试图通过政治制度输出重整全球秩序。然而,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文明的冲突”理论早早预示了强势政治制度输出的灾难性后果。“9·11事件”、“伊斯兰国”等国际乱象印证了亨廷顿的担忧。世界并没有因为西方政治制度的输出而变得更加和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存相当数量的国家,引入了西方政治制度,但经济发展长期低迷,不同程度地陷入发展困境。不少未被制度输入的国家,则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别,遭到国际秩序的排斥,长年处于欠发展状态。如今我们以“一带一路”框架来看,相当数量的“带路”国家就属于此二类。在西方输出政治制度建立国际秩序的同期,中国经历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并在自己的土地上发展出不同于任何一国的独特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此次“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标志着中国开始采用一种全然不同于西方政治制度输出的方式,引领与重建国际新秩序。中国以充分尊重别国既有制度为前提,建构一种以“发展带动和平”的新型世界秩序。这一战略的具体实施框架就是“一带一路”倡议。“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具体项目的实施原则。论坛成果初步展示了这一布局,成果清单涵盖76个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中国与蒙古、巴基斯坦、尼泊尔、克罗地亚、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东帝汶、新加坡、缅甸、马来西亚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与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白俄罗斯等国签署国际运输及战略对接协定;和巴基斯坦、菲律宾等30个国家签署经贸合作协议。“以发展带动和平”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中国为此进行了多层面的布局。中国将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基础设施”、“产能合作”、“金融合作”方面提供总值达3,8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未来三年,中国将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援助规模至少为60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西方国家转变态度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西方国家派出高级别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比如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德国经济和能源部长齐普里斯、法国前总理拉法兰,以及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波兰、瑞士、捷克等欧洲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发生态度转变,从冷淡、观望到积极参与。“带路”国家拥有全球64%的人口,29%的经济总量,如此体量的人口规模以及巨大的经济增长空间,不仅是中国也是西方国家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成熟,西方国家灵敏地嗅到了机会,更清晰地看到了未来发展图景,开始提出具体合作意向。比如,近期脱欧的英国正在谋求实施亚洲发展计划,愿意发挥伦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作用,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更多资金。美国与日本态度的转变特别值得玩味。由美国总统特别助理、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波廷杰领衔的美国代表团参加了论坛。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联邦层面提出10,0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方案,美国代表此次参会有可能会寻求与中国“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的对接。以其商人秉性,特朗普无外乎谋求与中国展开中、短期可能性利益交换。日本方面,安倍晋三派出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为访问团长参会,表明日本政府对“一带一路”态度的积极转变。以创新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为扎扎实实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新时代下的全球化进程,中国需要在理念、模式和政策方面大胆创新,在正确的战略轨道上争取早期收获。“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实践新型经济相互依存理念。中资可以携手美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两国经济融合。经济相互依存能够减少冲突,但历史经验已证明,仅仅依靠两个经济体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赖并不能阻止战争的发生,一战前的英德关系即是明证。然而,这并不是说经济相互依存对防止冲突和战争没有作用,而是意味着我们需要纳入更多与经济相互依存相关的变量,包括军事上的相互威慑以及在新的高度上深化经济相互依存。“一带一路”为中美深化经济相互依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两国把经济相互依存延伸到境外的“带路”国家,实现互利共赢。“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实践新型海外投资保险模式。在诸多保险产品中,包括外汇险、征收险和战乱险等特别政治险在内的海外投资保险一直是中国保险业的短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总体上比较高,因此中国政府要密切关注沿线国家和地区政治局势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作用,考虑在与外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时,对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保险程序、保险期限和除外责任做出具体的规定,甚至可以考虑采用日本海外投资单边保险模式,即使东道国没有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国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向政策性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实践新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PPP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的不同优势,提高“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规模、质量和效率。“一带一路”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可以考虑把投资周期分割成不同阶段,妥善设计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各类公募和私募基金在不同阶段自由购买和售卖股权,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方便灵活回笼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这样通过回报便利化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同时,在项目投资和运营过程中,鼓励当地企业参股投资项目,使项目的建设得到东道国政界和商界的支持,确保PPP项目长期顺利运营。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重点是内部发展,那么现在,中国将凭借“一带一路”倡议,将自身受益的发展之道与经验向更广的范围传播,塑造新型世界秩序。“一带一路”倡议初期的发展重点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正是中国朴素的发展智慧“要想富,先修路”的体现。倡议在具体实施上会面临各种技术层面的挑战,这将直接影响该倡议理念的实现,需要分门别类制定具体应对方案,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试错前行。“一带一路”倡议的最大优势在于它是一个开放性框架,可调适性强,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项目在“带路”国家成功落地,它也必将获得更丰富、更有针对性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