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郭闻 2015-08-27 “恶意做空”行为如危害到国家安全,可构成触犯新国安法的罪行。根据新国安法第18条,国家在必要时,可采取防范金融风险和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必要手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7月1日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新国安法)。新国安法较1993年订立的旧国安法涉及的范围更广,除原有的防范、制止和惩治叛国、分裂国家、煽动颠覆政权和泄露国家机密等罪行外,还新增条款关注金融和经济领域的安全。新国安法第18条对金融安全作出规定:“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至此,防范金融风险和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已正式成为国家安全的监管范围。 防范金融风险属国家安全 回归后一年,香港于1998年也曾遇到金融风暴的挑战。在有“金融强盗”之称的美国金融投机商索罗斯等一帮国际炒家持续做空下,香港的汇市和股市暴跌,对香港金融市场造成极大的破坏。当时,索罗斯预先于1998年上半年开始囤积港币并推高港股。在6至7月间,他又在期指市场建立大量恒指空仓。8月5、6日,索罗斯等抛售400多亿港币;8月7日,索罗斯等在股市大肆砸盘,恒指大跌。8月14日,香港政府携巨资正式投入股市和期指市场交易,甚至向多家香港券商发出指示,不惜成本地吸纳恒指蓝筹,并逐步将8月期指抬高。索罗斯等在现货市场倾巢出动打压指数,而港府则死守股市,不惜代价将所有卖单全收,27日的交易额达200亿港元。最后,香港政府动用外汇基金约100多亿美元,迫使索罗斯离场。索罗斯的恶意做空不是即兴的,而是有精心部署的金融掠夺行动。在97亚洲金融风暴时,索罗斯曾领头对港股发动攻势,最后香港政府需入市干预,才导致他巨亏离场。 2015年7月8日,中国和香港股市出现大跌市。据香港传媒引述外电消息指,著名对冲基金经理索罗斯曾现身香港的办公室。有市场人士揣测,近期A-H股出现大幅调整,与包括索罗斯在内的海外基金有关。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安委召开第一次会议,国家安全机制正式开始运作,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念”,并表示,“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把国家安全视为一个复杂的体系,国家安全并不是单纯的战争与政治问题,而是以核心价值为灵魂的一套复杂系统,核心价值包括军事国防、政治社会、经济金融、科学技术、生态资源等,这些共同构成了最大化的国家利益。按照这个观念,金融是国家安全的一个子系统,也贯穿于“总体安全”的各个层面。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所面对的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因此,在总体国家安全的角度下,防范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和管理将愈加重要。 由于金融风险对经济、金融乃至国家安全都会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各国政府及国际上的金融监管机构,都在制订金融风险管理的法规和指引,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度量和防范。因此,在金融危机发生前,金融风险管理是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新国安法提出,负责国家安全的机关理应担当金融安全卫士。如中国金融市场受境外势力的扰乱,金融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时,可动用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应付,以维持国家的金融安全。 7月8日股灾以“做空”为主导 “做空”就是指投资者如看淡某只股票时,可以支付利息从经纪手中先行借入特定数量的股票,并在市场沽售,待股价下跌时,再以低价购回股票并归还予经纪,从中赚取差价。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内地股市出现恐慌性抛售,不少机构投资者和券商都有参与“做空”。当日股市大跌,3大期指沪深300、上证50及中证500午后更全部跌停。港股当日也曾一度大跌逾2,100点,收市时跌1,459点,是历来第四大跌幅。数据显示,内地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在结算前,普遍维持200亿至300亿元人民币水平。 与此同时,在新加坡买卖的A50期货合约,在同期则成交大增,并维持400亿至500亿元人民币水平,新加坡期货市场变相成为A股的外围赌场。有中资券商的策略师指出,买卖新加坡A50期货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而非一般的散户,因此,新加坡A50期货的大量未平仓盘,反映机构活跃的投机活动。有鉴于内地股市在连番做空的情况下暴跌至股灾,不仅多个中央级部委联合倾力救市,甚至公安部亦出动调查股市狂泻是否有人“恶意做空”。 “恶意做空”涉触犯国安法 在7月10日,中证监新闻公告,解释“恶意做空”是指跨期卖空期指的行为。公告指出,“恶意做空”行为导致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对内地金融秩序已经造成了破坏。 “恶意做空”行为其实已危害到国家安全,可构成触犯新国安法的罪行。根据新国安法第18条,国家在必要时,可采取防范金融风险和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必要手段。凡涉及国家安全的事件,在境内一般会交由国内安全保卫来负责,因此出动公安调查“恶意做空”是适当的做法。有报导指,公安部将查股民6月以来所有成交纪录。而在公安部在发出警示后仍“恶意做空”的,可能会成为调查对象。公安部进驻中证监调查“恶意做空”消息一出,当日沪综指迅速回升。 据内地的官方媒体报导,此次中国股市“恶意做空”可能包括以下四大力量: 第一支做空力量是境外机构。一些跨国投行做空,以影响中国境内金融市场。他们一般会散布中国银行坏帐危机、地方债务危机、房地产危机等,甚至炒作执政危机。 第二支做空力量是内部投机力量。按常理说,做空都是市场行为,但动辄散布谣言,称“今天是散户最后一次逃生机会”,并把这些说法作为正式通知发给客户,还开通快速通道,应属于明显的操纵行为。这些机构还进行期现市场联合操纵。当其集中力量以这种非法方式做空时,就属于恶意做空。 第三支力量是一部分跟风的中小机构。这类机构并无投资主见,对国家宏观形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研究甚少,其投资原则就是“跟庄家”,听凭“小道消息”作判断,对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 第四支力量是在境内配合、跟随外部做空者的机构和个人。他们的特征是以“完全彻底的市场化”为大旗,对金融监管当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都做负面解读,一律以美国标准来定是非。他们的作用就是搅乱舆论。这支力量也是谣言的主要发源地。 “恶意做空”或涉操纵市场 除了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理由外,公安部也可以操纵证券罪进行侦查。有上海资深律师表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目前A股市场出现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已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虽然《证券法》并没有定义何谓“恶意做空”,但如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则可能涉嫌价格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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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薛凤旋 2015-08-27 快速形成的高铁网络对中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格局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借助高铁推进中西部城镇化、实现区域经济转移及空间布局重整,将是良好的选择之一。 2008年金融海啸后出现了新的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此次全球经济的大变动,伴随着中国崛起所引发的外交及经贸新形势,以及我国高铁技术的成熟和高铁网络的快速成形,推动我国城镇化步向新的空间格局与模式。 农民工主导的城镇化 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全球出现了经济大转移。资本由西方流向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输出的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低增值工业为主。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成为这一轮大转移中国际资本追逐的对象。我国劳动者素质高、守纪律、工资低而且勤劳实干,并大量集中于沿海地区,成为西方工业转移的主要落脚地。各种形式的三资企业在东部沿海大城市及其周边新兴工业城镇结集,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使他们成为半城镇化的农民工,即人在城市务工,但户口却仍在农村。我国的珠三角和长三角演化为全球经济发展最迅速的经济区,推动了我国持续30多年的出口导向型经济。 中国的城镇化表现出新的特点,被称为“外力驱动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最大动力来自三资企业,以低技术、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及低税率为主要投入,其特点是大量来自农村、教育水平低及没有技术的年青富余劳动力流入沿海地区,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城镇化。这一时期的城镇化催生了三个超大城镇群,即珠三角、长江角、京津唐城市群。 在1979-2009年期间,中国出现了年均9.9%的经济高速增长,大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约4平米增至约25平米;城镇人口年均增长3.4%(1980-2004);城镇化率由18%增至46.6%,每年增加1.3个百分点。在30多年的城镇化过程中,涌入城市的人口99.9%都有工作,是典型的城市经济“拉力”的实例。当然,这过程中也存在农村的“推力”,因为我国农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太小,客观地存在大量富余的年轻劳动力。 由于中国特殊的人口及城市管理体制,“打工仔”、“打工妹”虽然在城镇居住及工作,但却不能拥有正式城市市民身份,他们不能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福利,是另类或“低档次”的城市人口。此种状况被称为“半城镇化”形态,主要特征包括: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业区、开发区建设,住房商品化、高自有率(80%以上),大量高级花园住宅区,市、镇政府办公楼“白宫”化,农民工单身宿舍、棚户区,城镇福利二元化,用地粗放化,形象工程,洋化倾向,千城一貌等。总之,30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发展,如同我们的出口工业,基本上是粗放求快,不重规划、质量和效率,存在严重的资源错配现象。 高铁崛起影响中国城镇化 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也出现全球性发展新格局。这次从西方传统工业大国和发达国家部分“转移”至中国的将是金融业及高增值、高技术的资本性产品(装备工业)和耐用性消费品工业。我们预期中国会由此获益,崛起成为世界金融大国、资本大国,而且也将成为全球资本和技术密集、资本性(装备工业)及耐用消费品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 中国高铁产业基于此背景异军突起,成为中国高端制造业蓬勃发展的标志。高铁的发展历程,有不少特点与汽车工业及飞机制造业类似,但不同点在于它起步更晚,发展速度更快,而且已形成产业链效应。中国中车带动不少中小零部件供应商、装备行业及高端三产跨入国际市场,特别是与金融、保险及专业服务商一起“抱团”“走出去”。 在2006-2015两个五年计划期内,中央为高铁建设投入5.7万亿元人民币。我国除了建成16,000多公里、共40多条线路的高铁网,成为拥有全球一半以上里程的高铁王国外,亦发展了时速140、160、200、250、300-350及380公里的不同类型机车,而最新测试的机车时速达到608公里。 我国在高铁产业中还有其它重要特点:首先,中国是全球唯一能生产档次齐全并适应不同气候条件高铁产品的国家;其次,中国高铁的单位成本及票价收费只是欧洲和日本的1/2-1/3,具有全球性竞争力。据估计,各国在2010-2024年间要新建1.9万公里高铁,海外高铁投资需求可达8,000亿美元。我国将在这个新兴市场内成为最具竞争力的投资与建造者。 中国正推动实现三条洲际高铁线路,以改变国境周边的地缘政治和促进对外经济关系,即通过俄罗斯进入欧洲的欧亚铁路、由乌鲁木齐经中亚到德国的中亚铁路、从昆明连接东南亚直达新加坡的泛亚铁路。国家主席习近平更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它会进一步助力中国及周边国家进入高铁时代,我国边境地区城镇化的格局必将大变。 快速形成的高铁网络对中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格局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城市发展与城镇化规划上,我国在2014年推出了《我国新型城镇化2014-2022规划》。在规划中,除主体功能区与陆边口岸这两个重要的城镇发展动力之外,另一个动力乃逐步形成的高铁网。该规划设计的2022年城镇化规模为: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60%,其中户籍人口占总人口45%,并对全国28个5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的人口增长要求严格限制。规划亦强调节约城镇土地使用,落实低碳、绿色及智能城市的建设。若要达到规划所定下的目标,借助高铁推进中西部城镇化、实现区域经济转移及空间布局重整,将是良好的选择之一。 政策建议 鉴于高铁在质、量与空间形态上对未来10-30年的城镇化的重大影响,我们建议政府未来的施政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力: 首先,因应经济全球化新阶段,在城镇化宏观布局上,突出我国东部沿海的传统大城市、中部和东北地区的制造业发展地带。它们属于高铁产业和装备工业集中的地区,将会是下轮城市化与经济高速发展的集中地。东部及中部六大城市群将会进一步发展,包括上海、天津、哈尔滨、重庆、成都、西安、昆明、义乌等城市的周边地区。 其次,在六大城市群中高铁节点城市,依托高铁车站发展新兴卫星城市。我国高铁规划采取了在山地穿洞、在平原高架的设计原则,使线路平直、行车快速安稳、减省收地成本与时间,同时也避免切断线路两边的交通,达致低成本、省土地、设工快的效益。因此,高铁站一般离开市中心有一段距离,只在土地资源较多的郊区选点。通过合理规划,高铁站区块可建成新型多元交通交汇中心,在车站周边建成新市区或新CBD,吸引总部经济、金融、物流、信息、会展、商贸产业及文化娱乐产业聚集,成为大城市群中的新发展极,拉动超大城市的卫星城建设。 全球经济又一次大转移与高铁时代方兴未艾,中国需要充分考虑新形势、新潮流对空间经济和人才与人口流动的影响,着手审视2020年后的中国城镇化政策规划,提前谋篇布局。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贺雪峰 2015-08-27 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政策,需要深入理解当前小农经济的环境,因地制宜,求真务实,为农村和农民干实事、干好事。 中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中央支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提出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提出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中央也号召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要求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农村金融是个老大难问题,农村金融制度如何创新,一直难以展开。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政策,需要深入理解当前小农经济的环境,因地制宜,求真务实,为农村和农民干实事、干好事。 建立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人财物流出农村的情况长期存在,因此有农村失血的说法。农村失血的渠道中,金融机构是重要方面。每年全国金融机构将农民存款绝大多数转移进了城市,有人认为,这正是当前农村出现普遍贫困的重要原因,导致三农问题积重难返。 当前农村的确存在农民低息存款,却只能高息贷款甚至高息也贷不到款而只能高息民间借贷的问题。农村有巨大的金融需求,却缺少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 正规金融机构不愿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农民金融需求极其分散复杂,且农民缺少合适的融资抵押担保,以至于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民服务时,成本极高,风险很大。 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农村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年利率可以达到20%甚至更高。农村民间借贷容易出现问题,一是借贷利率太高,二是借款农民还款难时,贷方可能不择手段强迫农民还款,从而造成恶性事件。 如果发展社区性农村金融互助组织,由它们来为需要贷款的农民提供融资服务,由于社区金融与农民之间信息对称,农民借款不还的道德风险极小,且社区金融可以低成本对借款者进行监督,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为社区金融获得利息收入。 具体如何发展农村社区金融?李昌平在湖北、河北和河南一些乡村建立的农村内置性金融有相当合理性。以他在河南信阳郝堂村所建“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为例,该村老年人集资成立金融合作社,只向本村人借贷,利息收入年底分成。村民向合作社借贷,每笔借贷都需要合作社五名成员担保。至今为止四年多时间,合作社没有出现一笔借贷坏账。李昌平的内置性金融一方面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用于养老的利息收入。若国家能给所有农民自发成立的“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以资金注入,同时对其进行监管,则可能在全国形成一个新的建设农村资源下乡的好办法。 农民有金融需求,但农民的金融需求大多不是也不能是用于经营性事业,比如创业办厂、建养猪场、发展特色农业等。当前农民的金融需求主要是生活性而不是生产性的。即使生产性的金融需求,也一般只是周期性生产资料投入和周转资金。如果农民借贷创业办厂、发展特色农业,在农业存在高度风险且农产品市场早已过剩的情况下,一旦失败,后果不仅对农民很严重,而且对社区金融也构成严峻考验。所以,农村社区性金融主要应对农民生活性的金融需要,至多是周期资金一类生产性需求,而不可贪大求洋,搞到经营性方面去了。 当前中国农村大多数地区不适于创业,农业本身的重要功能是保障、维持,而非发展,更非致富。指望农民通过借贷来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及发家致富,在当前中国农产品生产能力总体过剩的情况下,以更多金融投入造成更大农业生产能力,对于需求弹性很小的农业来讲,结果必是“增产不增收”,甚至可能带来增产减收破产的严重后果。 农业保险不能大跃进 农业保险同样存在正规保险机构如何与分散而复杂的小农需求对接的问题。国家为农业提供政策性保险,农民只出3元保费,财政补贴12元,若粮食绝收或受灾,可以获得每亩最高接近300元的受灾补偿。3元钱很少,300元补偿不少,何况农业受灾情况极为普遍,农民本应欢迎农业保险才对。然而,小农经济,每户只有大约十亩耕地,家庭责任,精耕细作,可以相当灵活地应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因此,一般情况下,小农农业可以有效防灾,农民因此对农业保险缺少兴趣。 农民没有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获得保险补偿比较困难,不得不多次找保险公司理赔,所费人力早已超过可得保险补偿。保险公司的难处在于必须核实农户所报受灾的损失,防止农户的道德风险。如何评估农民所受损失,甚至如何将农民投保的田块与受灾田块对应起来,是极费功夫的事情。直言之,正规保险公司与小规模农户对接的成本极高,从而使得农业保险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几无实施的可能。 相对于小农强有力的防灾能力,资本农业搞规模经营,雇佣农业劳动力,应对农业生产的灵活性严重不足,任何自然条件的变化都可能造成严重减产。同时,资本农业规模比较大,簿记比较规范,与保险公司的对接能力比较强,因此资本农业对农业保险有着极高的需求。 2010年笔者到安徽繁昌调研了大约10个租种土地超过600亩的大户,这些大户已种三年六季,奇怪的是,几乎所有大户六季农业生产,无一季不受灾。幸亏有了农业保险,保险公司为每个大户每季赔付了少则一百多元、多到三百元的保险费,才使得他们仍然可以勉强维持下去。 为什么大户更容易受到天灾的影响,出现农业减产?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一、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大户,其农业生产的灵活性大打折扣,无论是在应对市场还是自然风险上面,都“船大难调头”;二、雇佣劳动的一个特点是按时作业,远不如家庭农业具有作业的灵活性;三、资本农业一般都倾向于用机械代替劳动力,这既提高了机械购置成本,又因为机械不如人工灵活,使农业生产呈现粗放经营状态。 当前出现越来越强烈的发展农业保险的呼声,与最近几年资本下乡以及地方政府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搞规模经营有直接关系。中国传统的小农既有极强的应对天灾的能力,又缺少与正规农业保险对接的能力,因此他们对政策性保险不感兴趣,对商业性保险更是没有需求。对政策性保险有需求的是资本农业和规模经营。 我们一般都认为,国家给钱搞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为农民服务,但实际上,农业保险的好处只是被资本农业所得,且资本农业在农业产量上远不如小农。如果中国21亿亩耕地由资本来规模经营,那么仅仅农业保险一项,国家每年恐怕得拿出数以千亿计补贴。因此,资本农业、规模经营、农业保险不宜大面积推广。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许星 2015-08-27 目前中国财政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问题不在于总量,而在于结构。 财税支撑国家治理功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表明了政府对于财政职能的肯定,同时也可以发现财政不仅仅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在社会领域也能发挥作用。效率与公平对于财政来说同等重要,因此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这体现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此外,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是此轮全面改革的核心问题,因此改革政府职能是直接的方法,而在政府所有的职能当中,最终的职能是财税职能,因为政府所有的活动都是要靠财政做基础的,所以财税改革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财税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体目标和改革方向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意味着,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大幕开启。 现有财税体制已无法适应新形势 自中国建政以来,我国的财税体制经历了多个阶段,分别是:1950-1952年的高度统收统支体制,1953-1979年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1980-1993年的分级包干体制(分“灶”吃饭)体制,1994年-至今的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年的财税配套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打造了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和多税种复合税制,并且“三位一体”地规范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公权与公民关系,从行政性分权转为经济性分权。然而分税制改革的任务至今尚未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远未完善。尽管我国目前大多数一般性商品价格已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以政府行政命令和审批权力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在基础能源领域仍居主导地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审批”经济甚至有扩大、强化和常态化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审批经济,尤其是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扭曲给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已非常严重,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在经济规模庞大、利益主体多元、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单项改革难以推进,效果也不明显,必须进行整体协调改革,进行企业、市场、宏观调控体系配套改革,尽快理顺资源能源等基础产品价格比价关系和形成机制,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此外,目前中国财政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目前财政收入中相当大一块是非税收入,而不是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中主要是土地财政,中国经济研究院发布的《我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显示,在土地财政依赖度中,浙江省以66.27%排名第一,天津以64.56%排名第二,占比最小的是山西省,为20.67%。这意味着,即使对土地偿债依赖度较小的省份,也至少有20%的债务要靠土地来偿还。因此,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问题不在于总量,而在于结构。 未来改革重点在于优化税制结构 首先,税制改革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不能改变。第一个原则是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原则。国家层面和省一级层面,实际上形成我国中央和地方治理的两个基础。两个积极性原则的背后是国家治理正向的两级分权、两级治理架构的体现。 第二是两个稳定的原则。第一个稳定是宏观税负要稳定。这涉及到国家财政和居民收入的关系,税负再往上走,居民收入下滑,生活压力加大;税负往下降,国家财政能力不断弱化,可能出现财政危机。这两者之间要取得平衡。第二个稳定是中央和地方财力的基本格局要稳定。 在此框架下,改革重点不在于总量的问题,主要在于优化税制结构。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税收痛苦。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以间接税为主体,间接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达到70%左右,所以我国消费大众实际上成为向国库做税收贡献的主要群体。他们大多数属于低中收入阶层,在消费环节承担税负,很大程度上在基本生活资料层面让渡了利益,因而其“痛苦程度”较高。因此,我国在总体税制结构中应适当逐步提升直接税的调节作用,提高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 二、进一步推进增值税改革。当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营改增”改革。“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随着“营改增”改革基本到位,应尽快清理、简化现行繁琐的税率档次,充分体现增值税的“中性”特点,规范征管。 三、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一要求延续了以往中央文件的表述,相关方案设计应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与其他居民群体的收入差距、不同家庭的负担能力、购房按揭因素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征收标准,以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 四、完善消费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首先应考虑进一步扩大征税范围,提升调节力度,对一些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奢侈型高端物品、部分高档消费行为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或提升税率,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合理引导消费方面的作用。其次,应完善计征方法,将部分应征税消费品由生产环节纳税改为零售环节纳税,相应为“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层面的收入增加来源。 五、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房产税对于适当提高直接税占比、培植大宗地方财源、化解基层财力困境、落实省以下分税制、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等,均具有积极作用。 六、健全地方税系,推进省以下分税制。通过省直管县、乡财县管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将五个政府层级扁平化到三个层级,构建起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七、积极推进税收立法进程,完善治税体系。税收法定是建设治税体系的重点之一。税收法定包括三个部分:税收要素法定、税种法定、程序法定。我国目前现行的税种有18种,相关立法只有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3部法律,其它税种大多由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规定,法律效力较弱。因此,此轮改革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坚持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税收治理法制化进程。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彭念 2015-08-27 硬平衡与软平衡是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原则。硬平衡更多地表现为遏制,软平衡则表现为接触,展望今后美国对华政策的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软平衡为主,硬平衡为辅。 近期,中美关系出现一系列杂音。这些杂音分为两个方面:威胁之声与合作之声。在威胁之声方面,首先,美国总统奥巴马任期之内二度访问印度,美印联手制华的论调盛行;其次,奥巴马接见达赖喇嘛,干涉中国内政惹中国强烈抗议;再次,在中美军机南海对峙后,美国军方集中发声,鼓吹中国军事威胁。 在合作之声方面,首先,2月6日,白宫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赖斯宣布,美方已正式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她表示,美方希望扩大与中国在各领域的务实合作。 其次,2月7日,美国白宫发布《国家安全策略》报告称,虽然美国依然对中国军事现代化保持警觉,并反对任何通过恐吓解决领土纠纷的做法,但当前美中合作范围确实前所未有。报告指出,美国欢迎一个稳定、和平、繁荣的中国崛起,寻求与中国发展建设性关系。美国寻求与中国在共同面对的地区和全球性挑战方面加强合作。 这些既竞争又合作的声音是中美关系竞合并存的应有表现。这为分析美国对华政策的走向提供了某些信息指引。本文尝试从权力平衡的视角,结合这些表象信息来探析美国对华政策的走向。 中美权力失衡趋势 权力平衡是一个古老的国际政治概念,其核心在于阻止系统内占据优势地位国家的出现。从美国的角度来看,平衡分为两个维度:硬平衡与软平衡。硬平衡注重物质实力平衡,软平衡则看重规则制定。硬平衡是软平衡的基础与前提,软平衡是硬平衡的延伸与补充。硬平衡与软平衡共同使用,但重视程度不一,视乎具体情况而定。 美国战略学者所称的中国崛起主要指中国在物质实力方面的增长,以及由此在亚太地区所造成的物质实力失衡格局。然而,在中国新领导层上台之后,美国开始对中国软实力的进展予以重点关注。软实力体现为中国在一系列地区及国际组织影响力的扩大,尤其是在一些美国未参与的地区及国际组织中,比如上海合作组织、金砖五国机制。最近中国政府力推的“一带一路”战略也被误认为是中国构建地区秩序乃至全球秩序的尝试。 美国对华政策兼顾硬平衡与软平衡 硬平衡涉及物质要素的平衡,主要指经济实力、政治稳定、军事力量以及外交战略领域的平衡。硬平衡的手段很简单,增强自身实力,削弱对手实力。对于美国而言,在经济领域,美国对内出台政策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对外则增加美国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削弱竞争对手;在政治稳定方面,对内重点解决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影响政治稳定的事务,对外则通过各种手段削弱对手的政治稳定,包括支持竞争对手国内的反对派、分裂势力等;在军事力量方面,对内加强先进武器研发,保持军事技术优势,对外则加强关键区域军事部署,扶植军事同盟;在外交战略方面,巩固既有同盟,寻找新伙伴,保持国际话语权。 软平衡涉及制度要素的平衡,主要指一系列规则的制定、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在于巩固自身制定规则的主导能力,增强自身在机制中的决策影响力,以规则、机制来确保自身优势地位的延续。对于美国而言,首先,继续保持美国在全球及地区重要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机构中的优势决策影响力。 其次,在失衡格局地区组建新的地区机制,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引导域内国家,包括竞争对手加入新机制,以机制的规范力量来制约竞争对手。如果竞争对手不愿意加入,则通过新机制来削弱竞争对手的地区影响力。 再次,在不影响自身优势决策影响力的前提下,调整重要组织、机制的游戏规则,向竞争对手做出一定程度让步,诱导竞争对手适应新规则,尽量将竞争对手纳入新游戏规则中,以规则来约束竞争对手的行为。 硬平衡与软平衡是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原则。硬平衡更多地表现为遏制,软平衡则表现为接触。遏制可以看作是一种防御性质的举措,接触则可以看作是一种出击性质的举措。遏制容易引起竞争对手的反感与不满,而接触则会降低竞争对手的敌意。遏制与接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对华政策以软平衡为主 展望今后美国对华政策的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软平衡为主,硬平衡为辅。在软平衡方面,首先,美国会更加注重自身在全球及地区组织和机制中的优势决策影响力。由于前期的部分让步,美国的让步空间已被日益压缩。因此,在中国等新兴国家争取扩大决策权的要求下,美国将出现抵制立场,美中在这些组织机制中的讨价还价空间被压缩,分歧将被放大。面对竞争趋势扩大的严峻局面,美中将会在全球及地区机制——比如气候谈判会议——中寻求合作空间来缓冲这一严峻局面。 其次,在亚太地区的既有机制中,美国将通过提出争议问题来增强影响力,美中之间的竞争被放大。针对新组建的地区组织如TPP,美国会加快谈判步伐,巩固美国的优势地位。美国并不排斥中国加入TPP,当然中国会极为慎重。美国将重点关注中国构建地区秩序的尝试。美国会通过威慑、劝说等方式来延缓中国构建地区秩序的步伐。 再次,在美中双边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提升这些机制的功能,有效发挥这些机制的缓冲作用。尤其是在军事安全领域,美国将优先寻求与中国建立危机冲突管控机制,适度提高双方军事交流频率。 硬平衡重在增强国力、削弱对手 在硬平衡方面,首先,硬平衡仍然是美国对华政策的坚实基础。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政治稳定、军事力量以及外交影响力方面,在削弱对手的这些能力方面,美国仍会倾注大量资源。 其次,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政治稳定方面,已成为跛脚鸭的奥巴马难有大作为。因此,在余下任期,奥巴马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增强自身军事力量建设以及扩大外交影响力方面。美国将继续保持其先进武器的领先地位,增强其在关键区域的军事作战能力。美国将努力扩大其在亚太地区的外交影响力,巩固既有盟友,拉拢潜在盟友(比如印度、越南等),寻找新朋友(比如缅甸、蒙古等)。...
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穆骏 2015-08-27 坚持推行睦邻友好政策,以最大的努力把“一带一路”战略思想落实到经贸往来、文化交流与外交之中,淡化地缘政治博弈色彩,避免与美国发生直接军事冲突,这是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最佳选择。 美国的“重返亚洲”战略旨在强化它与亚太地区国家的关系,并试图在东北亚和东南亚找到更大的立足点,拉拢更多利益一致的国家。该战略高调提出后,本地区的局势变得相当复杂,而最近中美军机在南海对峙,更使双边关系颇具火药味。中国该如何应对中美之间日益复杂的局势,考验本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智慧。 中美关系框架下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注重发展同美国、俄国等大国的关系,尤其是美国。鉴于美国在国际格局中的主导角色和对亚太诸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中国在与亚太诸多国家和地区打交道时,往往会“绕道华盛顿”,把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关系纳入中美关系的大框架,这一传统做法有其合理性。 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新时期外交方针把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放在了关键位置,习近平更以“远亲不如近邻”为这一政策做出了通俗的解释。2013年9月,习近平出访哈萨克斯坦,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十八大之后,外交部长王毅连续五次到访东盟,习近平主席去年出访印尼、马来西亚后,李克强总理访问文莱、泰国、越南。习近平在印尼国会演讲时提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成为继“新型大国关系”与陆地“丝绸之路经济带”之后最重要的外交政策。 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过去半年来,南海地区的局势不但没有缓和的迹象,反而渐趋紧张。菲律宾多处刁难中国,越南试图把并无争议的西沙群岛纳入“有争议的”领土范围内,美国在该议题上越来越采取进攻性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怎么办? 笔者认为,坚持推行睦邻友好政策,以最大的努力把“一带一路”战略思想落实到经贸往来、文化交流与外交之中,淡化地缘政治博弈色彩,避免与美国发生直接军事冲突,这是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最佳选择。 对中国崛起感受最强烈的国家,除守成大国美国之外,无疑就是我们的近邻。东盟当初成立时,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这些小国家希望能联合起来,以集体的方式同国际体系中的大国打交道。再加上领土领海纠纷等历史原因,尤其是美国在这个地区扮演的角色,中国同“近邻”的关系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得到显著改善,更不可能都朝着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努力的方向发展。因此,客观冷静面对复杂的地区形势,对美国和周边国家承诺中国不谋求欧亚大陆事务的主导权,不经营势力范围,从而减少外部世界对中国的怀疑和防范,这显得尤其重要。 深耕细作经济外交与公共外交 美国总统奥巴马第二任期加紧推行“重返亚洲”政策,但所取得的实际进展十分有限。美国智库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东北亚和东南亚国家虽对中国有所顾虑,但历史上中国鲜有“以大欺小”的记录,大多数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态度还是友好的。同时,中国领导人频繁出访周边国家,及时提出“一带一路”等引人瞩目的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美国始终无法在这个地区找到“重返”的立足点。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只能等待机会,等待该地区局势进一步紧张,或者等待中国“犯错误”,即等到中国同周边国家发生激烈冲突,或者出现某种让中国邻邦感到极端不安的事件。到那时,美国实质性的“重返亚洲”就容易得多。日前,美国某智库就提出,经过菲律宾和越南在南海与中国的对峙以及中国激烈的回应后,美国“重返亚洲”、加强在南海的存在、多头并进、领导该地区的时机可能已经到来。 虽然形势咄咄逼人,迄今为止中国依然保持冷静。中国的确与周边国家存在领土与领海纠纷,但这些国家传统上都是友好国家,且以其实力并不可能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如果在同这些国家的交往中,中国动辄以武力威胁,反应过激,可能会促使日本成功地联合域内国家来抗衡中国,更大的可能是为美国“重返亚洲”提供了奥援,为其提供掌控东亚的立足点。这都是中国不愿意见到的。 中国不怕美国“重返亚洲”,更不会忌惮域内任何国家,但在近期若干年,和谐的周边关系更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尤其是在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提出后不被美方理解,甚至波折不断,外部世界对“一带一路”倡议也存在误解。美国政界和学界对中国未来的国际角色及其对国际体系转型与国际权力转移带来的风险深怀忧虑。未来的国际关系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与世界体系的相互沟通与塑造。 东海和南海的局势与美国的躁动,考验中国领导人推行睦邻友好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努力。消除一些国家日益加深的对华忧虑甚至疑惧,不只是靠外交层面的工作就可以解决的,更需要深入细致的经济外交和公共外交来推动,甚至需要一些民间团体和社会智库出面安排私下沟通与运作。 超越传统的地缘政治思维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目前在世界尤其是亚洲周边国家眼里,早就不再是一个遭受了百年屈辱的弱国,而是一个几乎与美国平起平坐的世界强国。中国的一言一行,包括外交部发言人铿锵之语和各大媒体不乏情绪与激愤的新闻报道,都会被世界尤其是比中国弱小的近邻仔细解读。 最明显的例子是,南海风云再起,美国急于“重返亚洲”,充斥于中国媒体的解读是:美国感受到“一带一路”战略在地缘上对其利益的严重挑战,挑拨周边小国闹事,试图遏制中国崛起。在美国、日本、尤其是东盟一些国家的媒体上,情绪化的话语相当类似:中国强大了,准备开始以武力改变现状,要开始欺负那些比自己弱小的国家了。应该说,持这种看法的人士越来越多,这对我们防止中国威胁论蔓延、开展和平外交是相当不利的。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德国演讲时指出的:“一个国家要发展繁荣,必须把握和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反之必然会被历史抛弃。什么是当今世界的潮流?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新一代领导人对世界潮流,对中国历史、现状与未来都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当前的外交重点之一是孤立日本,切忌四面树敌,张牙舞爪。我们不仅自己必须明白这个道理,更应该让近邻与世界理解并接受我们维护二战后国际秩序的立场。 中国目前需要做的事情,是要让周边国家相信中国的诚意,相信中国无意重建以自我为中心的“中央帝国”,也无意执行与美国迂回作战的“西进”战略。除了适当规管国内媒体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学会处乱不惊,适应自己迅速崛起的大国地位。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意识到作为一个有全球影响力的地区性大国,我们有领导亚洲的责任,需要制定维护区域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域内国家提供公共产品,为地区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超越传统的地缘政治思维,与周边国家深化经济和社会相互依存,这是中国应对美国“重返亚洲”行动的最好策略。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邓文晓 2015-08-27 两岸应加强在海洋事务问题上的沟通,以最大限度争取两岸共同利益为导向,以解决涉外海洋法律问题为契机,探索出一条建构合情合理政治关系的新路径,从而更好地维护两岸海洋权益。 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人类的共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海洋强国”战略,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除了加强理论基础与社会实践外,同样需要完善的海洋法制为其保驾护航。台湾地区四面环海,在海洋法律与管理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对海峡两岸海洋法律制度加以比较进而取长补短,改正大陆海洋法制的缺失环节,对实现海洋强国之梦具有重大意义。 海洋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海洋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涉及内容包括海洋权益、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等诸多方面,目前国家级的海洋法律、法规和规章有110多个,为管理海洋和发展海洋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虽然海洋法律法规众多,但没有形成完整的海洋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台湾地区自1998年1月21日公布施行《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及《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以来,制定大量法规以促进渔业管理和环境保护,如2002年《海洋污染环境处理办法》、2008年《渔业法》、2010年《渔业法施行细则》以及自1991年就已开始草拟的《海岸法》等。 我国大陆的法律在广泛度、完整度以及综合性管理的发展上相较于台湾地区有较大优势,但是台湾地区关于“海岸法”立法的尝试是值得中国大陆借鉴的。海岸地区处于海洋与陆地交接的带状区域,兼具海陆生态体系的双重特性,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极具生态敏感性。然而我国海岸带普遍存在环境污染严重、海岸侵蚀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开发利用秩序混乱等现象,对我国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然而,我国对海岸地区的管理仍只是散布在各部门法或地方性法规中,没有一部专门规制海岸地区的综合性法律。这一切都表明,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海岸线绵长的海岸国家来说,海岸立法是十分必要和现实的。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共同缺失一部整合性的《海洋法》来处理和应对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海洋问题。尽管就政治因素、立法基础等各方面而言,制定《海洋基本法》的时机尚未成熟,但客观形势时不我待,因此就现阶段而言,可考虑将围绕海洋所发生的国家间关系、行政关系、刑事关系和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纳入一部整体“海洋法”,并在这一体系下,经由学界、媒体、民众广泛参与及充分讨论,形成有关《海洋基本法》立法内容的共识,再以此共识为基础,推动立法机构的立法活动。 海洋执法 在海洋执法方面,我国海洋执法主要机构包括海监、海事、海关、缉私、渔政、公安、边防等部门,各自负责其管辖事项内海洋执法。2013年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对这一体制进行改革,将分散在海监、渔政、海关、海事、公安、边防等多个部门海洋执法权进行整合而重新组建中国海洋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虽然中国海警的成立为整合和加强海洋执法力量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海警局的整合处于起步阶段,各执法部门并未真正融合统一,在对外执法领域通常采取联合执法,对内执法时仍保持原来的工作模式。相关制度未明确授予中国海警刑事执法权也影响相关执法活动的开展。此外,海军在我国海洋执法中机制缺位,地位未明。 台湾地区负责海上执法的机构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由其统领处理海洋法律事务。根据台湾地区《海岸巡防法》的规定,其主要职能为负责海岸管制与安全维护、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走私情报的收集处理以及维护海上交通秩序、海上救难、渔业巡护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 台湾地区综合海上执法体制更符合综合性海洋管理的需要,在执法层面上有较突出的优势。鉴于目前我国海上执法力量融合中存在的问题,可在中国海警的基础上循序渐进,首先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各部门相互交流和信息互换,逐步实现各部门整合,并最终将海上执法纳入如台湾地区尝试之“海洋事务部”这样整合的海洋行政机关,实现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同步,进一步强化综合性海洋管理模式。 海洋管理 与海洋执法类似,我国当前涉海部门众多,具体而言,体制改革后的国家海洋局作为全国性主管海洋事务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被赋予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其它具体的涉海事项管理则分别由渔业、矿产、交通、海事、环保、外交、科研等海洋具体部门负责,正逐步迈向整合性管理的目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海洋局的具体职能受到各方面的限制,例如过低的行政级别使其综合管理不能很好进行,地方上各具体部门之间同样存在分工不明、互相推诿的现象。 台湾地区过去管理海洋事务采取传统分工模式,其职能分散于十多个部、会、局属机关。近年来台湾海洋管理体制不断进行改革,逐步迈向综合管理。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院组织法》明文规定设立海洋委员会,主要负责综合海洋事务之横向协调功能,加强海洋政策之规划及落实推动,统一各级政府海洋事务步伐。 海洋综合管理是国家海洋事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海洋管理的发展方向。台湾地区通过筹划设立海洋委员会作为从分散走向高度统一的过渡方案,在协调中逐步走向整合,此举值得我们借鉴。为此,我国可成立专门处理海洋事务的工作组或其它机构,由其统筹协调涉海法律事务,并对管理海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答复,以实现对海洋资源立法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此外,应设立一个整合性的法律机制,如前所述即通过《海洋基本法》来为海洋工作组或委员会提供法律基础,在法律中将其职能加以规定,明确其与其它涉海职能部门的关系,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在海洋事务上的权限划分。 总之,我国在海洋法律与管理各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两岸应加强在海洋事务问题上的沟通,以最大限度争取两岸共同利益为导向,以解决涉外海洋法律问题为契机,探索出一条建构合情合理政治关系的新路径,从而更好地维护两岸海洋权益。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郭正亮 2015-08-27 在台湾拒绝平潭合作、主导自经区失败之后,大陆已经把平潭实验区进一步扩大成福建自贸区,台湾经贸筹码不增反减,陷入更难以操之在我的被动局面。 2014年12月,大陆国务院继上海自贸区之后,进一步在广东、天津、福建再设3个自贸区,其中福建自贸区包括厦门、平潭、福州,总面积与扩容后的上海自贸区以及广东、天津自贸区相当。此举对台湾产生重大冲击,格外引人关注。 自贸区建设大陆后发先至 大陆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袁建良表示,与上海、江苏、广东相比,福建对外资的吸引力还不够大。福建自贸区需要扬长避短,吸引更多台资入闽,并引领福建民营企业走向海外市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先行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带繁荣发展。 2014年9月,福州早已仿效上海自贸区,率先实施“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海关监管制度。11月2日,福州更进一步成立大陆唯一的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同时推动两岸金融协作机制。台湾拓墣产业研究所所长张光平表示,未来两岸可借由福建自贸区加大在航运物流、金融服务、商贸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合作,先行先试,着手对接。 2014年1月至11月,福建省新设台资企业就有389户,同比增长75.22%,占同期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数的43.75%。福建实有台资企业继续保持大陆第三位,累计注册资本在大陆排名第二,全省台资企业户数占外商投资法人企业实有总数的22.77%,接近大陆平均水平的3倍。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两岸对接自贸区的规划本来由台湾先提出构想,但大陆却后发先至,台湾自贸区反而因为朝野僵持陷入停顿。2013年8月,台湾提出“自由经济示范区”计划,推出智慧运筹、金融服务、国际医疗、农业增值及产业合作等五项优先示范领域,但直到今天,仍然无法通过立法院审议。反观大陆却后来居上,2013年9月推出比台湾更多元项目的上海自贸区,如今已经累积创新经验,进一步在2014年12月推出福建自贸区。 参与福建自贸区规划案的厦门大学台研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唐永红更直言,面对两岸ECFA进展触礁的现实,凡是货贸与服贸推不动的,都可以拿到福建自贸区进行局部先行先试。据报导,福建省已向国务院上报3,520个项目清单,预计将投入高达7兆元人民币资金,希望能让福建GDP从目前台湾的三分之二,在4年之后的2018年一举超过台湾。 自贸区产生磁吸效应 眼看两岸自贸区此消彼长,2014年12月17日,台湾《工商时报》推出“正视福建自贸区的磁吸效应”社论,指出台湾不断陷入内斗内耗,“这种情势如果无法扭转,一旦福建自贸区正式启动,大陆的磁吸效应,恐怕就要像吸星大法,让台湾彻底空洞化了!”现在福建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台湾恐怕将面临新一波的产业、资金、人才外流危机! 早在2012年2月14日,马英九连任才一个月,大陆国务院即发布“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3月7日,习近平看望福建代表团时,特别强调“要认真抓好平潭规划的对接落实,加大对平潭开发建设的宣传力度,发挥平潭在两岸交流、对外开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打造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载体,为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新贡献。”大陆恐怕没想到,最后一段提到“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正好刺伤了马政府最敏感的政治神经。 福建平潭计划未来5年投入2,500亿元人民币,首度标举“五大共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模式,被视为开创两岸新局的新平台。福建省长苏树林表示,将在平潭划出部分区域,交由台湾县市或机构开发,锁定石化、面板、LED、金融等产业。未来5年内自贸区将引进1,000名台湾人,今年招募400人,年薪20至6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20名领导职务,包括管委会副主委、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区交通与建设局副局长等。 福建平潭实验区并非突然发生,在大陆国务院批准之前,已经讨论多年,台湾民间也有不少人参与。由于两岸经贸发展迅速,马政府对平潭计划又从未表示明确反对,台商自然也认为两岸早有默契,甚至认为该区将效仿深圳特区或浦东开发,因此视其为新一波地产开发的空前机会。 影响所及,国民党执政的新竹县市更抓紧机会,勇当急先锋。新竹县长邱镜淳和联电荣誉董事长宣明智2012年1月召开记者会,呼吁促成新竹-平潭直航。新竹市长许明财2011年更赴平潭考察,2012年又率队去台中港务分公司参访,也希望其参与平潭直航,吸引陆客到新竹登岸,新竹县市曾乍现一股平潭热。 台湾执政者的困局 出乎意外的是,马政府突然在2012年3月喊卡,阻挠平潭实验区的发展。其主因有三:首先是平潭标举两岸“五大共同”,其中“共同规划”涉及两岸政府共同决策,“共同经营”涉及两岸政府共同治理,二者都超出两岸经贸范围,加上习近平又把平潭计划联结到“推动和平统一大业”,因而使马政府警觉到平潭实验区很可能演变成“一国两制示范区”。 其次,马政府设定的发展战略,是在中美两大国之间求取平衡,因此在两岸签署ECFA之后,下一目标是重启TIFA(贸易暨投资架构协议)平台,尽速与美国洽签FTA。在2012年3月15日韩美FTA生效后,马政府更把洽签台美FTA视为最高战略目标。然而,启动两岸平潭合作开发,势将加快两岸整合,使台湾发展战略更加失衡,偏向大陆。 最后,马政府正在规划自由经济示范区,目标也在争取大陆台商回台,与平潭实验区产生明显竞争。马政府效能不彰,始终无法化解朝野争议,为了不使台商过早流向福建,马政府只好对平潭先下痛手。 马政府把平潭计划上纲到“一国两制”,当时的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立刻提出反驳,表示“平潭实验区是经济项目,不是政治项目。‘五大共同’只是一个设想,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充实及完善,未必是两岸公权力之间的合作,而是愿意与包括台湾在内的境外有识之士进行合作。”不过,大陆具有突破性的两岸合作思维,马政府始终无法接受。 遗憾的是,马政府2012年3月拒绝大陆提议的福建平潭两岸合作,随后在2013年提出“自由经济示范区”替代方案,但它又因朝野对立无法通过,后来更受到2014年3月至4月学生反服贸运动冲击,导致两岸经贸的进一步开放陷入全面停摆。 如今峰回路转,在台湾拒绝平潭合作、主导自经区失败之后,大陆已经把平潭实验区进一步扩大成福建自贸区,台湾经贸筹码不增反减,陷入更难以操之在我的被动局面。面对方兴未艾的福建自贸区,台湾从主动优势退化到被动困局,不禁让人感到无限唏嘘。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吕国民 2015-08-27 新一届区议会是一次全港性选举,被视为反映香港民意变化的一次民意表达,将会是泛民主派和建制派的一场实力对垒,政改后各党派角逐的首个战场。 香港立法会于6月18日否决政改方案后,香港政制原地踏步,香港正式步入“后政改”时期。泛民与建制派人士现时都密锣紧鼓全力为2015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备战。将于11月22日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是香港回归后的第五届区议会选举,这次选举将重选香港18区区议会共431个民选议席。同时,这也是特区政府开始取消委任议员后的首届区议会选举。 新一届区议会的新安排 回归前,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曾颁布重大政改措施,内容包括宣布取消所有区议会委任议席等。由于该项安排与基本法精神相违背,且英方与港英政府事前并未与中方商洽,因此引起中方强烈反对。在彭定康的政改安排下,泛民所占议席曾一度在多个区议会都有所上升。回归后,中央和特区政府由于担心泛民在地区的势力坐大,遂于1998年的区议会选举中全面恢复区议会的委任议席,并且委任不少民建联及地区建制人士入区议会。至此,区议会的委任席大部分由建制派人士出任。 在2011年区议会选举中,建制派已占据18个区议会的大部分议席。2013年,特区政府提出《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建议全面取消68个区议会委任议席,但仍会保留由乡事委员会主席出任的27个当然议席。特区政府这项改革,既是响应大众要求,也能令本港政制发展向前迈进。 选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建议修订109个选区的分界,因此今年区议会选举的议席划分将参照区内的人口变动。同时,政府也会在区议会中增加民选议席至431个。 票源与策略 特区政府提出并经全国人大认可的政改方案被泛民否决后,香港建制派预期将会实施总动员,全力在区议会选举中打击泛民主派。届时,建制派在地区选举中将会加强工作,并会呼吁选民用选票对否决政改的泛民议员采取“票债票偿”。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建制派在政改方案投票当日突然拉队离开议事厅,不能投票支持政改方案,令政改方案只有36人参与表决、8人赞成、28人反对,这有可能使建制派在区议会选举中付出高昴代价。 然而,也有分析认为,区议会选举向来较为看重地区工作的效果,因此也有分析认为,政改议题对选情未必有太大影响。由于建制派一向以注重地区工作而见称,故有可能在争取议席方面仍会占优,甚至有所增长。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正式选民登记册中,载有约350万名地方选区的登记选民,登记率为73.5%。其中18至30岁合资格选民有971,400人,但只有580,123人已登记做选民,登记率59.7%,尚有391,277人未登记。相反,50岁以上合资格已登记的选民人数达1,801,469人,占该年龄组群的合资格选民人数2,286,700人的78.8%。 据估算,被视为泛民主要票源的是18至30岁的年轻人。可是,该年龄组群已登记成为选民的人数不足六成。相对被视为建制派票源的50岁以上年龄组群长者的已登记选民人数,年轻人的比率少近20个百分点。因此,从泛民的选举策略来说,青年人的票源,特别是首次登记的青年选民(首投族)尤其重要。18至30岁合资格选民登记如有重大变动,可拉近年轻人与年长者组群的比率差距。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投票率和选举结果。 此外,泛民选举的一个策略将是狙击那些已经好几届自动当选的建制派区议员。除非这些区议员的工作表现获得地区居民肯定,否则一些选民肯定会有求变之心。泛民主派参选者将针对现任区议员做得不足的地方加以攻击。因此,现任的建制派议员宜多加努力,应多留意个人言行,并把地区服务做好。 总结 2011年区议会选举亲建制派获得胜利后,泛民主派的地区实力日渐薄弱。之后,香港经历国民教育风波、自由行引起的陆港矛盾和“雨伞运动”等,香港政治局势出现重大变化。新一届区议会是一次全港性选举,被视为反映香港民意变化的一次民意表达。综合多方报导,今年香港区议会的换届选举,将会是泛民主派和建制派的一场实力对垒。区议会将成为政改后各党派角逐的首个战场。 今年11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也是全面取消委任议席后的首次区议会选举。建制派能否在全港18区区议会继续取得主导权,泛民会否趁机在传统泛民支持者较多的区议会重夺控制权,都有待进一步的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