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导致了全球变暖,减排就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流措施。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对排放空间的需求强烈。在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谈判中,美国等发达国家坚持认为中国应该承担减排义务。特别是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展开,发达国家之间的大国合作更为紧密,日益联手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施压。本文主要讨论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博弈中,中国应对战略中应该注意的三方面策略。
在博弈中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发达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题对我国施压,将使我国面对巨大的国际政治、外交压力,但应对得当,可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加快中国从地区性大国向世界性大国的迈进。
在博弈中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中国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较快发展的关系,将增加中国的发展成本,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反之则可有效利用国际资金、技术,促进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
在博弈中提升中国国家安全度。发达国家主导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下,如果中国不当应对,可能影响中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影响中国和平,但应对得当,可以提高我国的国家安全度。
关键词:应对气候变化、减排、中国策略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加,备受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对排放空间的需求强烈。在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谈判中,美国等发达国家坚持认为中国应该承担减排义务。特别是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展开,发达国家之间的大国合作更为紧密,日益联手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大国施压。因此,我国发展面临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政治、外交压力越来越严峻,舆论形势也将越来越严峻。
在博弈中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发达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题对我国施压,将使我国面对巨大的国际政治、外交压力,但应对得当,可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加快中国从地区性大国向世界性大国的迈进。
目前,中国温室气体工业化累积人均排放量少、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但人均排放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中国的工业化累积人均排放量为66.75t,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6.8%、G8国家平均水平的8.9%、英国的5.6%、美国的6%。2005年中国人均排放量为4.07t,相当于美国人均排放量20.59t的20%、《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人均排放量12.15t的33%、世界人均排放量4.37t的93%,但却是印度人均排放量1.07t的3.8倍。据美国能源信息管理局(EIA)《国际能源年鉴2006》和UNFCCC的数据,全球1994年的人均排放量是3.86t,2005年的人均排放量是4.37t,全球人均排放量略呈上升趋势。美国1994年的人均排放量是20.25t,2005年的人均排放量是20.59t,美国人均排放量趋于稳定,维持在20t左右。与中国人口数量相当的《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1994年的人均排放量为11.56t,2005年的人均排放量是12.15t,其人均排放量稍呈上升趋势。印度1994年的人均排放量是0.81t,2005年的人均排放量是1.07t,印度人均排放量增长较为缓慢。中国1994年的人均排放量是2.33t,2005年的人均排放量是4.07t,中国人均排放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中国人均排放量水平从2002年起增长速度加快,在2005年已经接近世界人均排放水平。可以预见,中国的人均排放量将会很快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这无疑对中国主张用人均排放量指标来衡量减排义务的立场很不利,甚至会使中国承受更巨大的国际压力。
同时,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其特点是,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增长快,中国的排放总量在2009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排放国,人均排放量已经接近并将很快超过全球平均人均排放量水平。从1994年以来,美国和《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增长速度放慢,印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增长较慢,而全球和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增长趋势相同,从2002年起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到全球排放总量的18.9%,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到全球排放总量的21.6%,《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到全球排放总量的53.7%,印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只占全球排放总量的4.1%。美国和《京都议定书》附件I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比例有所下降,而中国在全球排放总量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1994年至2005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年平均6.02%的速率增加。但2002年至2005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量以平均15.66%的两位数年增率快速增长。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利用的大量增加,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还将快速增加,2009年中国从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
气候系统变化问题已从科学问题上升为全球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2007年12月3日至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3/MOP3会议),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厘岛路线图”,要求2009年前国际社会应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制定新的国际协议。巴厘岛会议以后,有关温室气体量化减排指标的分配问题变得更加突出,矛头显然仍将指向新兴的经济体国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和2010年坎昆气候会议上,发达国家联合将矛头指向中国的趋势更加明显。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媒体上,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名损坏中国国际形象的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国家甚至不负责任地将应对气候变化谈判遇到困难的责任归结到中国身上。
实际上,有关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谈判已成为各主要国家利益集团在政治、经济、科技、环境和外交等领域的综合较量。从环境与发展的角度,中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要求,而且中国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了19.1%,又制定了在“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2007年6月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第一个公布该方案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这些举措已经为中国赢得了有利的谈判空间,也相应减少了国内的环境污染,改善了国内环境。
面对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潜在的严峻程度,中国在不断地努力应对。1990年,中国成立了以国务委员宋健为组长的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统一协调中国的气候变化对策。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之后,这一小组被重组为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并一直发挥实质性积极作用。
2007年1月12日,中国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为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决策提供更多技术层面的支持。随后,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立,并于6月初正式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9月初外交部宣布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工作机制。该方案明确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其中依据“十一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强调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2007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纽约第62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做了题为《共谋合作,共建和谐》的发言。杨洁篪指出,气候变化问题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只能通过发展解决。要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正视自身责任,切实履行减排承诺,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必须加强国际能源、资源与环境合作,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低碳能源技术,建立合理的资金、技术转让机制,使发展中国家用得上、买得起先进环保技术,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通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杨洁篪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尽管目前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但本着对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了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出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提高森林覆盖率等目标。中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等目标。中国将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参加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自己的贡献。
2008年7月9日,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在日本北海道洞爷湖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该以处理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保护环境三者关系为出发点,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气候变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综合解决。各国发展阶段不同、科技水平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应该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做出自己的努力,并力求有所作为,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要在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第二,要在推动国际谈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三,要在开展务实合作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胡锦涛强调,中国政府一向本着对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我们已经把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一项战略任务,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我们把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切入点,采取了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展植树造林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气候变化,中国不断增强在农业、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性天气和极端气候事件造成的损失。
2009年以来,在哥本哈根谈判之前及进程中,中国自始至终采取积极和建设性的态度,努力通过各种双边和多边平台展开外交努力,积极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提出中国减缓行动目标,展现中国的诚意。在9月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增加森林碳汇等政策措施。哥本哈根会议开幕前两周,中国提出了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减缓行动目标。不仅积极回应了国际社会的期待,而且中国的减缓行动目标没有附加条件,不与其他国家减排目标挂钩,主要依靠国内资源完成,展现了中国努力减排的诚意,对推动哥本哈根谈判发挥了积极作用。(2)联合发展中国家,协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中国在哥本哈根谈判进程中,积极与主要发展中大国协调立场。会前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就谈判主要问题形成了共同立场。会议期间,在部分发达国家拿出丹麦文本而使会议可能误入歧途的关键时刻,中国协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坚持公约和议定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基本原则以及双轨制,有效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中国在资金问题上明确表示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应优先获得资金支持,有效维护了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团结。(3)为促进国际合作积极斡旋,政策更具有灵活性。在哥本哈根会议谈判最后时刻,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阐述中国的立场,尤其是中国以“言必信,行必果”的坚定决心认真完成甚至超过减排目标的态度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为了哥本哈根会议能达成某种政治协议不至无果而终,中国也展现了政策上的灵活性,与其他发展中大国和美国一起,积极沟通和斡旋,最终促成了“哥本哈根协议”的产生[ ]。
继2005年中国首次发布《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后,2011年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再次发布了《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为中国从现在到本世纪中叶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也对国际社会的舆论做出了回应。中国的和平发展,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这些理念同国际社会倡导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高度契合,本身就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9月7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去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11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UNFCCC COP17)和《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大会(CMP 7)开幕在即,中国再次以实际行动证明中国在推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是知行统一、说到做到的。
中国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外交努力和国内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赞誉。同时,由于面对共同的利益,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合作也有了一个新的广阔平台,有了一个新的利益共同点,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进一步巩固。另外,由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发达国家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需要与中国保持更为密切的合作。这些都有利于中国在国际政治格局地位的上升,有利于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必须看到,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斗争特别是外交斗争仍然异常艰巨,特别是“后京都”谈判,《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期能否顺利实现附件1国家(工业化国家)继续承担法律化的减排义务仍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国必须充分认识气候变化议题国际博弈的复杂性,并采取积极而稳妥地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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