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港次日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与两地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论坛上做了主题演讲。这是“十二五”规划出台后,国家领导人首次就香港定位问题做出如此详细、大尺度的诠释。讲话不仅指出了未来香港发展的具体方向,甚至细化到个别领域的具体政策。这种细致的定位在香港回归十余年以来都是少见的。
李克强强调了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支持香港发展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这是“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的。但李克强在表述顺序上做了调整。“十二五”规划将“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列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之前。此处顺序的调整,并非无意而为。李克强在演讲中将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作为前提和首要目标,这回应了港人一直以来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衰落的担心。上海同样是中国未来要着重发展的金融中心。香港十分担忧自己金融中心的位置在与上海的竞争中逐渐削弱。国家一直强调将香港发展为“人民币离岸中心”,但离岸中心究竟能多深、多广地开展人民币业务,仍属未知。这种不确定性使得香港担心自己从“人民币离岸中心”滑落到“离岸金融中心”,甚至最终被上海取代。李克强此次的讲话在实际层面上消除了香港的担忧。
首先,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会被轻易动摇。李克强提出了多项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措施,包括将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允许内地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方式进入内地市场,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合作。这些合作领域都是首次提出,是香港一直渴望内地开放的。这几个投资领域的开放对未来内地向香港开放资本市场有着明显的试验意义。
ETF是股票化的指数投资产品,是一种跟踪“标准指数”变化的开放式交易基金。投资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ETF综合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交易成本低、交易方便、操作透明度高、效率高。由于投资者可以以较低成本购入一篮子成份股,有效分散了投资,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因而,像ETF这种成本低、风险小的投资产品有可能成为重新开启港股直通车的前奏。
此外,允许内地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拓宽了港资银行在内地的金融产品,是未来港资银行在内地进一步丰富业务种类的良好开端。香港保险业进入内地一直是比较敏感的话题。现阶段,内地保险业无论在产品种类、产品收益、正规程度、经营理念、服务品质上都与香港有较大差距。内地一直担心,对香港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会挤垮内地发展不成熟的保险行业。但实际上,这是狭隘的保护心态。开放香港保险业进入内地只会迅速提升内地保险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实力,同时一大批没有竞争力、服务质量差、信誉低的公司和产品必然会被市场淘汰。这种一种十分健康的市场洗练,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意义深远。李克强果断提出开放香港保险业确实是大力度的举措。这几项切实的措施为香港带来的利好将在短期内见效。
其次,李克强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下,强调要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但目前香港人民币业务种类尚不丰富,人民币存款远远多于贷款数额,大量人民币以存款的形式滞留在香港,没有形成健康的人民币循环渠道。因此,李克强此次提出的几项措施都旨在将滞留在香港的人民币吸回内地,拓展香港与内地人民币资金循环流通渠道是发展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前提和基础。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外资银行以人民币增资试点;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允许境内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这些新的投资渠道都是吸纳在港人民币存汇回流内地的强有力措施。根据金管局数据,6月底人民币贷款只有110亿元,存款已滚存到5536亿元。在港人民存量过多且流动性差,不利于港币的健康地位,会加速港币贬值,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会加剧香港已有的高楼价、贫富悬殊等深层社会问题。李克强此举的直接效果是拓宽在港人民币业务,实际上同样有助于缓解香港深层次社会矛盾,被吸纳回内地的人民币又可称为健康的资金流,参与投资、刺激内地经济发展,可谓一箭三雕。
再次,在生产性服务业上,李克强此次讲话力度比较大的措施是继续深化CEPA。CEPA签订八年以来为港人北上提供了很多机会,但比较明显的问题是“大门开小门不开”——不少港人反映虽然CEPA为港人进入内地敞开大门,但具体办理准入手续时,不同手续分管部门各不相同,手续繁杂,要得到实际的准入证明十分困难,这为港人北上制造了很多障碍。此外,对于香港有优势的产业,如医疗、法律、会计、建筑等,内地并没有完全放开。李克强借CEPA补充协议八即将签订的契机,提出扩大对香港传统优势服务业和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包括香港关注的医疗服务、建筑服务、律师服务、检测认证等领域。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李克强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末,通过CEPA,基本实现内地和香港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这意味着内地对香港的服务贸易不再有任何限制。虽然目前仍不确定未来内地对香港在医疗、建筑、律师等服务领域会有何种具体政策,但可以畅想的是,未来五年香港医院或许会在内地开设分院,香港律师所也可能在内地挂牌。“内地和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意味着,港人不仅以专业人士的个人身份进入内地,香港服务产业链将延伸到内地,李克强的讲话是对CEPA质的突破。
李克强此次讲话篇幅精炼,却十分实在,几乎句句都是沉甸甸的实际政策,这个礼包的份量确实不轻。此次讲话消除了港人一些不必要的担心,肯定了中央将一如既往支持香港。可以想见,只要把握好机遇,“十二五”期间香港在与内地的经贸往来上将达至一个新高度。
附: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来源:新华社)
一、经贸
1. 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对香港的开放。争取到“十二五”末期,通过《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切实做好CEPA及补充协议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工作。抓紧磋商并于今年内签署CEPA补充协议八,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开放,充实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内容,继续推动在广东等省(市)先行先试。
2. 继续支持香港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近期,将以支持香港参与东亚区域合作为重点,探讨香港加入内地已签署自贸区协议的可能,或支持香港与已和内地签署自贸协议的贸易伙伴直接商谈,并在今后对外商谈自贸区时,更多兼顾香港的利益和诉求。同时,增强两地在世贸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中的协调与互动,不断提高香港参与多边和区域合作水平。
3. 推动内地与香港企业联合“走出去”。充分发挥香港在金融、法律、会计及投资咨询等服务方面的优势,鼓励两地企业以联合投资、联合投标、联合承揽项目等多种方式,共同开拓国际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4. 支持在内地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继续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基本稳定,推进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便利化机制,加强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提供融资保险支持等,鼓励港资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
5. 支持境外企业(包括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赴内地直接投资。修订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和推动人民币的外商直接投资。
6. 支持香港铁路公司深化与北京、上海、深圳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合作,并扩展到杭州等市。
二、金融
7. 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交易所交易基金)。
8. 继续支持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
9. 允许内地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
10. 认真落实CEPA协议相关优惠措施,不断丰富和提高对港资银行开放的层次和质量,支持港资银行加快在广东省内以异地支行形式合理布点,均衡布局。
11. 支持香港的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的方式进入市场,参与和分享内地保险市场的发展。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12. 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为更多企业在与香港地区开展贸易和直接投资中使用人民币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香港人民币结算中心的地位。
13. 开展外资银行以人民币增资试点,为香港企业和银行到内地投资提供便利。
14. 增加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主体,允许境内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稳步扩大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
15. 继续推动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等三类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工作。
16. 鼓励香港创新发展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
17. 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即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三、民生和社会事业
18. 保障物资供给。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采取措施继续保持粮食、肉类、水果、蔬菜等优质农副产品和电力、天然砂等物资对香港市场的稳定供应。
19. 加快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香港支线建设,确保2012年下半年实现向香港供气,“十二五”期间累计供气量达到30亿立方米以上。
20. 在部分高校试行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2年起,试行对香港学生豁免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即「联招考试」),内地部分高校可依据香港高中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香港学生。
21. 结合制定实施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等规划,加强两地在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使香港科技资源进一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22. 加大支持香港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扩展两地科技合作的新形式,如支持在香港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以适当形式在香港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
23.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商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四、旅游
24. 联合提升内地与香港旅游服务品质,建立健全内地与香港旅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内地赴港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5. 推进内地与香港旅游海外联合推广工作。联合开发内地与香港“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有效利用海外旅游展览会联合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密切两地海外旅游办事处的合作。
26. 支持内地与香港旅游企业拓宽合作范畴。鼓励和引导内地与香港旅游企业和社会资本互相进入对方市场,重点支持香港在内地设立旅行社;加强在旅游科技研发、景区景点开发方面的深度协作;探讨旅游产业化合作的路径。
27. 采取联合开展人才培训、开发内地旅游新业态等相关措施,加大力度支持以香港为母港的邮轮旅游发展。
五、粤港合作
28. 督促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任务。大力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积极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9. 指导粤港澳三地共同编制和实施《粤港澳区域旅游规划》,形成区域旅游合作长远发展战略,强化无障碍旅游区域建设,覑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休闲目的地。
30. 将“衔接内地港澳交通”列入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今年底建成内地段,逐步实现全线与京广客运专线、杭福深等东部沿海快速铁路的接驳。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实现香港、珠海、澳门三地高速公路连通。优先考虑与香港企业的合资合作,推进深圳盐田港区、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
31. 支持香港与珠三角及内地航空业合作,完善内地与香港空管协作机制,提升区域航空运输能力。
32. 积极研究连接香港和深圳两个机场之间的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建设。
33. 允许通过互认取得内地建筑领域各专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注册执业,享有与内地拥有相同专业资格专业人士同等待遇。
34. 在深化粤港、前海深港区域合作框架内,探索完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的方式,进一步密切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合作。
六、其他
35. 允许经香港特区政府认可机构(香港认可处)认可的、具备国家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香港检测机构承担CCC认证检测任务的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需CCC认证的香港本地加工的产品。
36. 支持香港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并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工作。支持香港企业在内地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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