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本国情况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两年后,2010年4月,也是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认为,胡锦涛同志这一论述的前瞻眼光和深刻含义正随着形势发展日益显现出来,我们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中国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无庸置疑,中国发展模式是本世纪世界上最值得研究的课题之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中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良好表现,都使得中国的发展模式成为国内外高度关注的一个焦点。究竟什么是中国发展模式?中国发展模式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中国发展模式的目标和内涵是什么?中国发展模式的创新理念和战略举措是什么?中国发展模式如何继续发展和完善?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中国发展模式、有助于把握中国发展模式的本质特征和内涵,也将有助于推进中国发展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发展模式三种“共识”评析
探讨中国发展模式,首先需要了解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中国模式研究热,特别是由国外学者提出的有关发展模式的三种“共识”。
1. “华盛顿共识”
1989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曾担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的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政策措施,试图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这些政策措施后被称之为“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
“华盛顿共识”的主要政策措施有十条,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纪律;把政府支出的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本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率和扩大税基。货币政策:利率自由化;采用竞争性的汇率制度。贸易和资金政策:贸易自由化;资本准入、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自由化。宏观产业政策: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消除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障碍;保护产权。
这些政策措施成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美国财政部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指导拉美、东欧、东南亚等国处理金融危机及经济改革时,向各国政府推荐甚至强迫推行的一整套经济政策,包括汇率、价格、外贸、利率等一系列价格的全面自由化,解除工资、金融、外资、产业等一系列的政府管制,建立和强化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等。“华盛顿共识”的核心思想突出表现为,尽力减少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让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主张以私有化、自由化和透明化为经济发展模式的“华盛顿共识”盛行于20世纪90年代。但这种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推行的后果,导致这些国家发生了一系列的经济和金融危机,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出现大幅度下降。例如,在实行“华盛顿共识”的拉美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率平均比80年代下降了50%。转型国家推行“华盛顿共识”后,不仅未能达到期望的目的,相反却造成了一系列出乎预料的恶果。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在骤变后的前十年的改革中,国内生产总值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大幅度下降,以至比骤变前的水平还大幅度降低,人民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也大幅度下降。
在20世纪90年代,所有遵从“华盛顿共识”所提出的一系列经济发展建议的国家都遭受了严重打击,例如东南亚经济危机,也包括东欧的国家。这些国家危机连连、问题堆积如山:腐败与私有化纠缠在一起,任垄断力量发展的自然垄断部门价格高居不下。 到21世纪初,“华盛顿共识”所提出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失去了可信性。
2. “后华盛顿共识”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前主席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对“华盛顿共识”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如果说当前关于促进世界上穷国的发展还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共识根本不存在,除了华盛顿共识没有给出答案。华盛顿共识既不是经济增长成功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尽管它的政策建议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曾是有意义的。” 在此基础上,斯蒂格利茨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认为其任务就是将“华盛顿共识”的失败之处一一揭示出来。
斯蒂格利茨认为,“华盛顿共识”是指国际金融机构和美国财政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所推荐的过度简单化的政策建议。世界上大多人的心目中的“华盛顿共识”,是指以新自由主义为价值观的私有化、自由化和对自由市场的坚定信念,旨在削弱、甚至最小化政府角色的一系列政策,以及配之以宏观稳定(主要是价格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战略。而这种战略与亚洲特别是东亚所信奉的战略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东亚,政府主导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 state)扮演着积极的角色。
斯蒂格利茨指出,“华盛顿共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认识严重失误,把目光局限在过于狭隘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于狭隘的工具上。例如,当技术不断进步时,市场并不能自发的实现效率。这个动态过程恰恰是发展的关键问题,并且这个动态过程中存在重大的外部性问题,而正是这外部性赋予了政府重大的角色。成功的东亚国家公认了这一角色,而“华盛顿共识”则没有。另外,“华盛顿共识”的政策太过于迷信市场原教旨主义(market fundamentalism),即市场可以自动导致经济效率,并且经济政策只看着眼前效率。因此,早在“华盛顿共识”的教条被广泛接受之前,其理论基石就已遭到颠覆。
“后华盛顿共识”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即“发展的目标不是,并且不应是纯粹的GDP增加,而是生活水准的可持续提高以及民主、公平的发展”。正是基于此,斯蒂格利茨认为,第一,仅仅局限在“华盛顿共识”的框架内是不会出现成功的发展战略的,需要以重要的和实质性的方式吸纳发展中国家参与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讨论;第二,“一刀切”的政策注定要失败,在一个国家有效的政策用到另外国家未必管用;第三,经济科学尚未能提供足够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以就特定领域的政策达成广泛共识,如果有一种共识正在浮现,那就是——各个国家可以自己试验,自己判断,去探索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尽管很难形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战略,但仍有一些原则和工具可应用于各国。
3. “北京共识”
“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即所谓的国家主导增长的模式,与推崇自由市场的“华盛顿共识”相对应,是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于2004年5月在其发表的题为《北京共识》一文创造出来的词汇。雷默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适合中国,也是追求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中国家效仿的榜样,“北京共识”将取代人们已广泛不信任的“华盛顿共识”。
雷默把“北京共识”定义为:坚决进行革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积极维护国家边境和利益(如台湾问题):不断精心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其目标是:在保持独立的同时实现增长。创新和实验是其灵魂,中国的新理念正在对中国以外的世界产生巨大影响。既务实,又理想,解决问题灵活应对,因事而异,不强求划一是其准则。它不仅关注经济发展,也同样注重社会变化,通过发展经济与完善管理改善社会。
对于“北京共识”,雷默总结了三条基本原理:第一,创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持续进步的手段;第二,集中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化解和处理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矛盾;第三,自主发展,使用影响力把想要踩踏自己脚趾的霸权大国挪开。雷默认为,“北京共识”之所以是“共识”,是因为一个深深融入国际秩序的中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生计和希望的重要模式。
雷默简要地概括了“北京共识”的精髓:“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是由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推动的。严格地讲,它推翻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这样的传统思想。它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的定义是锐意创新和试验,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越来越深思熟虑地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雷默进一步指出,“北京共识”从结构上说无疑是邓小平之后的思想,但是“北京共识”与邓小平的务实思想密切相关,即实现现代化的最佳途径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试图采取“休克疗法”,实现大跃进。求变、求新和创新是这种共识中体现实力的基本措辞。
4. “共识”并非中国发展模式
实事求是地来看,现有的形形色色的所谓“共识”并非是真正的共识。斯蒂格利茨曾尖锐地指出,如果说当前关于促进世界上穷国的发展还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共识根本不存在。 当然,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共识”并非中国发展模式,这是因为,模式可以在一个国家内独立存在,无须外界形成共识;而“共识”则需要外界比较广泛的认同,如果将“共识”置于国际政治经济的背景中,就带有明显的向其他国家推销中国模式的感觉,中国从来无意于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而且“共识”一词已经存在着被滥用的现象,容易引起歧义。
“华盛顿共识”其实质是推销美国所实行的经济制度及其价值观,试图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蓝图,因此被认为具有普遍的世界意义,即所谓“共识”。“华盛顿共识”实际上只是华盛顿第15街、18街、19街的共识,并非是华盛顿所有人共同的认识,这三条街分别是美国财政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在地。 在威廉姆森看来,由于这些思想秉承了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从而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一脉相承。后来人们将这些观点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华盛顿共识”曾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施行,但遵从其的国家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斯蒂格利茨提出的“后华盛顿共识”就是对“华盛顿共识”谬误的全面、彻底的清算。尽管“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与中国发展模式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然而通过对“华盛顿共识”的反思、对“后华盛顿共识”的借鉴,无疑都对中国探索和选择自己的发展模式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教训。
“北京共识”是一位外国人送给中国人的头衔,并希望将其复制送给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北京共识”的提出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的认可,但实际上,“北京共识”并不等于中国发展模式,因为它没有也不可能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中国发展模式的本质特征。至于说“北京共识”将取代“华盛顿共识”,则既不是中国的初衷,更不是中国追求的目标。中国历来认为各国的发展应从各国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这就是各国自己的发展模式。任何国家的发展都需要学习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但都必须根据本国实际,走适合自己国情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持新自由主义观点的论者认为,中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实行了所谓的私有化、自由化和国际化,而中国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则在于私有化、自由化和国际化的程度不够,突出表现为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比重过大、政府干预和社会调节过多、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不高、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等等。因此,如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就应当继续减少和取消政府干预和社会调节,对国有企业实行彻底的私有化,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并逐步引入西方式的宪政体制为自由市场发挥作用奠定政治和法律基础。有学者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没有创造一个新的模式。过去三十年,中国做的这些事情和标准的经济学告诉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差别,跟“华盛顿共识”实际上没什么差别。“华盛顿共识”如果要找成功的案例,中国大概应该是一个。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并非仅仅得益于经济的自由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益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的宏观调控、适当的行政干预、明智的战略与策略以及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归根结底,是中国发展模式、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不是新自由主义,这才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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