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个纪律部队纷纷提出增加薪酬和改善福利待遇的要求,在香港各界闹得沸沸扬扬,令特区政府和市民感到十分担忧。
最早是香港警察要上街示威游行,诉求更改薪酬制度,最后被特首曾荫权以警察世家出身的温情劝说,和警务处长表示将亲自向政府争取落实职系架构、检讨报告及加入追溯期的承诺化解,暂停上街游行。
接着,香港入境处、消防、海关、惩教署及飞行服务队等五个纪律部队的工会逾200人集会,要求政府划一纪律部队的薪酬及工时。
然而,香港各纪律部队的诉求不尽相同:
警队要求设立独立薪酬检讨机制,意味着继续扩大与其它纪律部队在薪酬待遇方面的距离。其它纪律部队则要求与警队看齐,因为警队的入职条件比其它部队高,其薪酬历来比其它纪律部队要好。
香港惩教署要求减工时,消防处则要求增加危险津贴,而薪酬待遇一直略逊于其它纪律部队的入境处认为,基于工作危险性及复杂性提高,工作性质已与海关、惩教署、消防处等部队无异,因此,同样要求待遇看齐。
有关增薪诉求缺乏正当性和合理性
2009年以来,面对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为了表示政府和高级公务员与市民共渡时艰,决定高级公务员减薪5.38%,中、低级公务员冻薪。
在此情形下,纪律部队增加薪酬和改善福利待遇的诉求不具有正当性。身为政府雇员的纪律部队,逆势提出加薪和增福利的要求,与雇主分庭抗礼,挑战政府的管治权威和公信力,同时更不顾纳税人的感受,在职业道德和市民感受上倍受质疑,缺乏正当性。
在工作强度、通胀水平、同行标准等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纪律部队增加薪酬和改善福利待遇的诉求,也缺少合理性。根据统计,香港纪律部队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在世界同行中应该属较好的,且受到香港有关法律的保证。
从回归前的港英政府到回归后的特区政府,都实行“高薪养廉”的公务员薪酬政策,《香港基本法》第一百条中也有相应条款,规定回归后特区政府可留用在港英政府任职的公务员,“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标准”。而纪律部队作为香港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法律保证了香港纪律部队成员较社会其它行业拥有优渥的薪酬待遇。
港府公共开支大部份用于公务员福利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数据显示:香港政府公共开支中70%是公务员开支,占GDP的14%,而同期美、英、德、澳、加、卢森堡、丹麦、以色列等高收入国家,其公务员开支仅占政府公共开支的22%,为GDP的8.9%;一些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智利、巴拿马、匈牙利等中收入国家的公务员,其开支占政府公共开支更只有12.2%,占GDP的比例2.9%;印度、印度尼西亚等低收入国家的公务员开支占政府公共开支的20.3%,占GDP的5.6%。
通过比较得出结论,香港政府的公共开支七成用于公务员,并且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事务局2009年6月30日的统计数字显示,香港现有公务员155378人,其中警务处、入境处、消防处、海关、惩教署有59727人,占公务员总数的38%。因此,香港纪律部队是政府公共开支最大的受惠团体。
既然如此,香港警察为何仍不满意、不满足?难道要将香港政府的公共开支七成用于公务员,提高到八成、九成?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私人机构大量裁员和减薪、全社会失业率居高不下之时,香港警察为何要用执法者的公权力挟持整个社会,以满足自己的利益?为何香港其它的纪律部队也如此跟风,推波助澜,遥相呼应,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香港的公务员是社会的精英,更是市民的公仆,主人能长期忍受公仆的过高要求吗?
香港警队的警力充裕度较高、工作强度适当
况且,人数庞大的香港纪律部队,与香港七百万人口的比例相比,数量算是较多的,工作强度也是大家心知肚明。以纪律部队中的警队为例进行剖析,其它纪律部队可能也是大同小异。
通过分析各国和地区的警察与人口比例,可以了解到警力的充裕度和工作强度,即一般来说,警力充裕度与工作强度成反比。根据中国公安部网站和香港特区政府网站的数据显示:
香港有警察3.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为4.57‰,
中国大陆有警察约170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为1.3‰,
美国有警察9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07‰,
日本有警察:28.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2.23‰,
新加坡有警察:1.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3.87‰,
韩国有警察约16.4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65‰。
按每千人口中拥有警察人数的比例,香港有4.57人,远高于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中国大陆。因此,可以认为,香港的警力是充裕,香港警察的工作强度是适宜的,不高于上述国家。
当然,香港纪律部队不是不能有自己的诉求,不是不能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他们的有关诉求,关键是这些诉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状态下,在香港公务员的福利水平高于国际同行很多的情况下,香港纪律部队日前的举动确实树立了一个坏榜样。他们以上街示威为要挟,要求增加福利,实在缺乏正当性和合理性,不能得到广大香港市民的认同。如果其它公务员团体也效法,例如,入境处以延误市民和旅客的出入境为要挟,惩教署以不能管制好罪犯为要挟,以此诉求增加和改善自己的福利,则将天下大乱。
香港必须立法规限公权力有关人员行为
香港的立法机构到了要立一个重要法律的时候了,这条法律的主要精神,是为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必须对有关掌握公权力部门人员的行为进行规限,例如纪律部队的成员,要对他们采取游行、示威、罢工、怠工等行为诉求作出规定。而对一部分掌握公权力部门人员的公民权利进行规限,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全体公民的公民权利。
目前,香港虽然暂时化解了警察32年来首次上街游行的危机,但问题并没有解决,暗潮仍在涌动。企图以游行示威绑架特区政府,绑架全体市民,来达到增加薪酬和福利的目的,香港纪律部队几乎沦为特殊的利益集团。这是香港特区政府管治危机来临的信号,也到了应该从制度层面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治理整顿的时候了。
长期以来,香港公务员实行的是高薪养廉的薪酬制度;香港的公务员,特别是纪律部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市民的安居乐业,贡献良多,受到广大市民的赞扬。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养成了这种骄奢之气,与特区政府叫板,与弱势群体争资源。此风不可长。因为,当执法部门利用公权力的不可替代性维护所在部门利益之时,就是其公信力下降之日,这无法弥补香港公务员公信力因此下降的损失。这决不是香港法制社会之福。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进行改革,要本着效忠、廉政、勤政、高效以及与同行、同业平衡的原则,不是不可以检讨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但绝不是为增加薪酬和福利待遇提供根据。
香港纪律部队的利益是以全体香港市民的利益为依归,而不应有自己特殊的群体利益,否则,反客为主,占山为王,沦为特殊的利益集团,将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发展和稳定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