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February 2009

——从基辛格的“创意外交”到陆克文反思“华盛顿共识” 天大研究院 课题组 2009-02-18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正以巨大的破坏力扫荡着各行各业,引发了一场全球范围的经济危机。对于这场危机的源头,各国的政界和学界都在进行研究和探索,并对有关经济理论和现行国际秩序进行反思。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一月中旬撰文,认为现存的国际秩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国际政治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全球化条件下的经济已经与目前的政治体系脱节。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正以巨大的破坏力扫荡着各行各业,引发了一场全球范围的经济危机。对于这场危机的源头,各国的政界和学界都在进行研究和探索,并对有关经济理论和现行国际秩序进行反思。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一月中旬撰文,认为现存的国际秩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国际政治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全球化条件下的经济已经与目前的政治体系脱节。他呼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否则世界将陷入混乱。而根据他构想的这个国际新秩序蓝图,中美两国将建立命运共同体关系,太平洋两边的两个大国,将成为世界进步与繁荣、和平与稳定的中流砥柱。 就在基辛格勾画国际政经新秩序蓝图的同时,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Kevin Rudd)也在二月份(提前出版)的澳大利亚《月刊》(The Monthly)发表长文,认为目前全球出现的经济危机,恰恰是新桃换旧符的机会,是世界改朝换代的开始,是时代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人类的历史就是这样,一次次巨大的危机震撼,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一个旧的道统(orthodoxy)被推翻,另一个新的道统出现”,因为旧道统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新自由主义是金融危机的元凶? 陆克文要迎接的新时代,实际上与基辛格所呼吁的国际新秩序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在这种转折的过程中,其背后的意义通常都不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在回顾的时候,只有从历史的高度来审视,才能看得清楚”。作为西方重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首脑,陆克文批评主导西方资本主义将近三十年的“新自由主义经济”(neo-liberalism),正是目前人类面临的这场全球性经济灾难的罪魁祸首,但它却是欧美资本主义社会过去将近三十年经济理论的道统(economic orthodoxy),所以现在已经是到了告别这个“自由经济原教旨主义、极端资本主义和过度贪婪特殊商标”的时候了。 事实上,无论是基辛格对世界目前政经体制的批判,或是陆克文对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反思,涉及的都是政治经济学有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基本常识问题,即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否则将制约生产力的发展,一定的上层建筑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且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而现行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要求,终于导致了混乱。如基辛格所言,这次的政治和经济危机几乎是在同时出现,史无前例,“毕竟政经密不可分,但在过去几年经济荣景的时代,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架构之间已经被一道鸿沟悄然隔离”。 近三十年来在西方经济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指当代西方经济理论中强调自由放任理论与政策的经济学体系和流派。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经济哲学,反对国家对于国内经济的干预,强调自由市场机制作用,主张减少对于商业行为和财产权的管制。在对外政策上,新自由主义支持以政治手段,即利用经济、外交压力或是军事介入来打开国外市场,并支持透过国际组织或有关条约,对其他国家施加多边政治压力。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恰逢美国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年代,生不逢时,相当一段时间未能得志。但70年代初期爆发的两次石油危机为导火线,导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了高通胀、高失业、低经济增长的困境。面对“滞胀”,凯恩斯主义政策束手无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年受冷落的新自由主义适应这一需要,终于有了发挥的机会。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也恰是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上台,(中国改革开放也在这个时候拉开序幕,开始了市场化进程,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与这个时期国际主流经济学理论各取所需,并为这一时期世界经济突飞猛进作出巨大贡献),在全球一片否定凯恩斯主义的声浪中,新自由主义从那时开始一直占据了美英等国主流经济学地位,并且是全球绝大多数政党所采取的政治和经济趋向。 陆克文间接批评“华盛顿共识”? 近三十年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把反对国家干预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系统化和理论化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全球秩序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其完成形态则是“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其基本原则简单而言就是: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和私有化。因此,无论是西方国家80年代的私有化浪潮、俄罗斯的“休克疗法”,还是拉美国家进行的以“华盛顿共识”为基础的经济改革,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产物。 但是现在,新自由主义却面临千夫所指,被认为是目前这场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罪魁祸首”。而作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领导人,陆克文对新自由主义的公开批判,不但是对这一学说的反思,更是对其产物“华盛顿共识”的公然挑战。 陆克文说,仅仅十八个月,这场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已经造成了75年来对全球经济稳定最大的破坏,是现代史上一次最大的调节机制失败,不但在金融市场,而且在实体经济领域,政府财政方面带来了巨大损害。短短时间内,全球的资产市场,已经从最高峰时的总值,至今损失了大约32万亿美元,相当于西方七大工业国(G7)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总和。信贷市场几乎枯竭,其增长率降到了二战以来的最低点。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全球的实体经济领域将面临有史以来最困难的阶段,发达国家将遭遇60年来第一次的经济萎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失业人口,将剧升到800万人。而国际劳工组织则预测,发展中国家因金融与经济危机,将再新增一亿的贫困人口。与此同时,危机给各国政府带来的债务和成本,将达到破纪录的高峰,波及的影响将在未来数十年显现。仅美国政府2009年的赤字,将高达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12.5%;而实际使用和拨备的银行担保金和准备金,估计将逾13万亿美元,超过了近百年来美国用于其所参与的历次战争费用总和。 面对如此严重局面,陆克文认为,华尔街的危机实际上已经扩散,从金融危机变为总体的经济危机、就业危机,很多国家已经发展成社会危机并转化为政治危机,甚至已经给地缘政治带来了长远的影响,削弱了西方尤其是美国未来的战略影响力。 所以,这次世界性的危机,不但在有关的监管、调节机制方面需要检讨,而且也是“知识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危机”。陆克文呼吁深入检讨过去三十年来主导西方主流经济理论的新自由主义经济道统地位,认为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目前已经不合时宜。 陆克文提倡社会民主主义...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吴松营 2009-02-18 美国“次按”问题所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以及近几个月来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这场危机的应对和处理,激起了经济学界和思想理论界对自由经济的反思,也从某个角度证明,只有破除对西方自由经济的新迷信,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中国改革开放的航船才能在波谲云诡的惊涛骇浪中不迷失航向,驶向胜利的彼岸… 再论破除对市场经济的新迷信 (本人于2008年7月在“天大评论”发表了《必须破除对市场经济的新迷信》文章之后,引起了不少关注,得到许多读者尤其是网友们的肯定和支持。为了更深入地探讨问题,我再论破除对市场经济的新迷信。) 美国“次按”问题所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以及近几个月来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这场危机的应对和处理,激起了经济学界和思想理论界对自由经济的反思,也从某个角度证明,只有破除对西方自由经济的新迷信,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中国改革开放的航船才能在波谲云诡的惊涛骇浪中不迷失航向,驶向胜利的彼岸;只有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和所走过的路程,才能确保我们在未来的前进道路上继续“左右逢源”而不重蹈覆辙。 一、为要彻底破除对市场经济的迷信,必须客观评价计划经济在中国的成就和失误。 1、1949年中共执政以后实行计划经济政策,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对待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的历史情况,完全可以用黑格尔的哲学原理来加以解说和论证。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世界经济千年史》的统计,及至19世纪初、也就是清嘉庆期间,中国的经济实力仍然位居世界第一,其生产总量占世界生产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之后,由于晚清朝廷的腐败无能,加上世界列强的侵略和掠夺,中国经济终于江河日下,一泻千里。20世纪初期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但是未能真正改变国家四分五裂、任由列强宰割的状况。国民党的民国政府虽然也有过宏愿要振兴中国,无奈自身日益腐败,并且遇上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疯狂侵略、掠夺和破坏,更使中国病入膏肓。四年的国共内战,中国可真是雪上加霜。到1949年的中国已经是千疮百孔、体无完肤、老百姓穷苦不堪,占世界近25%人口的中国的经济总量只占世界的1%多一点,已经不是一般的“一穷二白”。而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对中国实行军事包围的同时,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在那种情况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如果还去学西方搞自由市场经济,势必使一盘散沙的国家变成一潭无底的混水,就会出现象民国后期的大陆那样挑着一担“金圆券”换不到一担米的情况,经济形势将更加失调,人民生活将更加困苦。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的因素,当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能选择学习社会主义苏联搞计划经济,用强硬的行政手段调控各种生产和经济流通以及社会财物分配。值得庆幸的是,当时仍然充满理想主义的执政共产党人很少有腐败现象,并且做到与人民同甘共苦。这才使中国大陆的社会稳定、经济恢复和发展、老百姓生活不断有所改善。当然,在这个大局势里面也有许多支流。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由于出现阶段性误判,把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化,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而又缺乏领导经济建设的经验,主观意志用事,靠单一的计划经济而排拆市场经济,也犯了严重错误。 2、前30年实行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巨大经济基础积累,为后3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条件。时至今日,虽然有不少海内外书报资料在描述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各种各样笑话,批评“公社化”、“大跃进”。但是,如果平心静气地、客观地看问题、想问题,就不难明白一个道理:既然没有万全之策,那么所采取的计划经济政策,就只能是从大处着眼、顾全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一个时期的计划经济虽然出了不少问题和差错,却为今后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 据世界著名经济学家麦迪森《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以及中国的一些学者的研究,从1952年到1978年,中国的经济总量增长了3倍,人均国民收入增长了8倍。当然,由于基数很小,其增长的总量不是很大,但是就其速度来说,这在当时比苏联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同期经济增长速度都高得多。就我们这代人的亲身经历,当时,虽然由于中央政府过度依赖计划和太过偏重于国家积累,使社会生活资料比较短缺,老百姓的生活质素和水平的提高比较缓慢,但国家统一,自主独立,没有大的战祸,多数人至少免除了像1949年以前那样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惨况。更加重要的是共和国经过前30年的艰苦奋斗,使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能够有了比较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培养了大批人才,积累了许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经验和知识,为以后的国家建设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如果没有这么一点家底和基础,没有当时那种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精神立国立世,美、英、日、法等西方强国能同你平等建交,能让你平安打开国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如果原来没有一定的硬件和软件基础,没有为资本创造高额利润的必要基本条件,外商能把自己宝贵的金钱大量地投进中国大陆? 事实还告诉我们,任何国家的现代经济成就,都有一段辛酸史和痛苦积累过程。没有“羊吃人”阶段的积累,就不会有后来“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没有对黑人、黄种人的大批“卖猪仔”残酷剥削,就不会有后来强大的美国。中国今天的经济实力同样是历史积累出来的,而不是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的赐与,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讲,没有前30年的经济积累,就没有中国后30年的发展和今天的经济实力。不可否认,这中间,中国共产党人带领着广大的中国人民付出了多少牺牲,流了多少血汗,走了多少弯路、吃了多少大亏!尤其是在实行“剪刀差”的计划经济年代,一代又一代的农民为了今天强大的中国付出了多大牺牲,做出了多大的贡献?! 3、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在经济发展中,实际上从来没有离开过计划性,更没有放弃过计划调控手段。从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而在经济体制方面,一直在计划和市场之间“摸着石头过河”,相当一段时间还是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导、商品经济作为重要补充。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发表重要讲话,说的是“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他提倡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却从没有排拆计划经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之后,才正式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由江泽民作序、马洪主编,1993年10月出版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书中,仍然多处强调“宏观调控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职能。”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实行的这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是指导思想上还是实践形式上,都与西方过去所标榜的自由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差别。它既要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影响和制约,更离不开政府的计划和调控职能的发挥。中国的每五年为期的经济发展计划一直保持了自己的连续性——现在是中国的第11个计划发展期,统称“十一五规划”。正是因为中国没有照搬西方的经济模式,保持了自己的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才能使中国免遭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亚洲金融风瀑的袭击,在这一次从美国刮起的金融海啸中又没有受到更严重的灾害,今天才有可能成为世界克服经济严重危机、恢复正常经济秩序的中坚力量。 4、破除对市场经济的迷信,并不是也不可能走回头路、再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世界上再周全的计划,也有不周全的地方;再强力的调控也会有控制不到的死角。实践已经证明,单一的计划经济存在许多缺陷和弊病。而且由于国家制度和体制上存在的不足和弊病,使官僚主义的命令和控制不断滋长和发展,结果就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就不可能尊重经济规律,就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单一的计划经济,甚至是造成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中国前30年的教训同样是十分深刻和沉痛的。 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手段,又是社会经济运动的客观规律。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各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做决定。但是,任何国家或地区想要做到社会经济能够快速、持续、健康地发展,决不能只有计划、没有市场,或者只有市场、没有计划。违背计划与市场兼容并相结合这个客观规律,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必然要走弯路、邪路,就会乱折腾,都不会有好结果。 当今世界,就算是最愚蠢的国家或民族,也不可能再回头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 二、破除对市场经济的迷信,并不是要排拆市场经济,而是要消除对市场经济盲目相信、盲目崇拜、入了迷的思想意识和做法。 1、必须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中,进一步清醒地看到市场经济的双重性及其产生的严重副作用,趋利避害。众所周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曾经踏入迷信市场经济的歧途,1929年开始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并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差点要了美国资本主义的老命。但是,有一些历史的健忘者总是把前车之鉴抛之脑后。这些人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批判单一计划经济的弊病之后,不是一般的“矫枉过正”,而是飘飘然地又重新踏上迷信市场经济的歧途。在他们的眼里,市场是救世主,是拯救一切落后经济、化解经济危机的灵丹妙药;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经济,而不见政治、文化,经济决定一切,政治和文化只是服从。 这一次如惊雷般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终使所有善良的人有所醒悟。通过2007年到2008年这一波及全世界的金融海啸,人们应该更清楚地看到自由市场经济里面隐藏着那么多的陷阱,存在着多么严重的缺陷和弊病。 事实是,对利率的疯狂追求和永无止境的贪婪,促使华尔街的斗士们没有约束地、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包括向还贷能力差的人进行“次级房贷”,并“再创新”将其证券化。《华尔街冲击波》这样描写:“2005年下半年开始,放贷的标准明显下降,甚至还接受缺乏充分资信证明文件或具有高债务—收入比的借款申请。在2006年,近40%的高利率住房贷款涉及背驮式贷款或再次按揭。放贷标准的降低基本上都发生在联邦银行监管规定的范围之内。”。就是说,在制度许可和支持之下,美国的各个大大小小银行为了自由竞争,各出奇招,只要放到贷款,获得高额利润,就不怕说假话、做假账。另一方面,由于超前的自由消费,美国人几乎都把“信用卡”当作提款机,不少中下阶层的美国人没有节制地刷卡消费,“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自己银行的账户是否有存款,也不管是否还得起。多年前,美国有一位经济观察家安迪森?维金就写了一本书叫《美元的坠落》,对美国经济存在的种种严重问题进行认真、深刻地分析,指出建立在“债务驱动经济”的美国存在着许多严重危机。安迪森当时就十分中肯地指出:“有些人的确需要放弃这种思维:因为我们是美国,所以我们的经济就一定比其他国家更强大。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美国贸易赤字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高投资率,而是让人难以容忍的低储藏率。美国是一个在消费的国家,而不是一个在生产的国家。”他还引用了与凯恩斯同时代的著名经济学家罗宾逊的话发出警告:“如果资本流只能带来超过生产能力的消费,那么,这个经济已经走上了毁灭的道路。”他认为:“对美国人来说,任何经济衰退都是一场灾难性的打击,都会让大多数美国人如梦方醒,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美元泡沫之外的其他两个泡沫——房地产泡沫和股票泡沫。无妨设想一下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震荡和混乱。”但是,美国有关政府部门却对金融机构奇形怪状的“创新”听之任之,视而不管,体现了“市场的自由”。结果,各种金融泡沫终于全部破裂。2008年9月15日,美国五大投资银行中雷诺兄弟破产、美林银行被卖,其他的许多曾经名噪一时的银行也都岌岌可危。“金融海啸”因美国而起,美国受到危害也最惨重,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或大或小也都受到拖累和祸害。美国政府不得不对向来标榜和推崇的自由经济进行反动,首先对救市方案做出计划并采取严酷的应急措施。其他国家也不得不纷纷采取各种行政干预、调控手段,出手救市。就算这样,时至今日,也还没有人敢断定“金融海啸”何日能止息。 沉痛的教训终使自由经济“万能”的符咒不揭自破。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政治家、经济学家、企业家以及哲学、史学、文学界都不能不对以往的社会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进行认真检讨,重新思考。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认为:“全球要重新理解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要重新思考中央银行的作用。危机已经改变了游戏规则。” 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由于有了计划和市场相结的经验,3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也并没有完全市场化,更没有完全与世界市场接轨,所以所受到的冲击和损失相对要小一些。但是,中国也不能沾沾自喜、夜郎自大。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既犯了不少错误又有伟大成绩一样,后30年既有伟大成绩也出了一些差错、存在许多缺点。市场经济既推动了中国的经济进步和发展,也给中国的经济留下了许许多多缺陷,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甚至整个社会进行严重腐蚀,给中国社会留下许许多多隐患。更何况几十年来尤其是近年来,西方的自由经济理念以及自私自利的政策和行为,给地球村人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许多随时爆炸的炸弹。为了振兴中华,中国需要继续深入改革开放,可以说前途仍然十分艰难。因此只有趋利避害,才可能使中国既不走回头路,也才不会被迫上邪路。...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赵启正 2009-02-12 中国由1980年开始的多个经济特区和新区建设,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实践,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程中极有特色的创新。上海浦东开发是这个大战略中具重要意义的一步妙棋,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图上,具有承前启后的指标作用和现实示范意义,其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举世公认。 中国由1980年开始的多个经济特区和新区建设,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实践,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程中极有特色的创新。上海浦东开发是这个大战略中具重要意义的一步妙棋,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图上,具有承前启后的指标作用和现实示范意义,其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举世公认。但浦东开发最重要的收获,其实还应包括其制度创新和管理理念在内的一系列“软成果”。在经过十八年的沉淀和验证之后,现在已有可能对这一系列“软成果”进行总结性的回顾和理性的提升。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了一个由南向北,由东向西东的扩展过程。这个过程中,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基础等是重要的因素,而各经济特区、新区依照中央赋予它们的特殊政策,大胆实践创新,率先进行改革,与世界经济更密切的融合,取得初始的宝贵经验,包括运作方法、法规和政策调整、人才制度等等,也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中国经济特区、新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一开始就引起了世界的高度关注,其制度创新和建设成果得到了世界的普遍认可。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在1996年4月率该国多位部长较仔细地考察了上海浦东新区之后表示,“你们的决策是英明的,规划是周密的,办法是聪明的”,就是很具代表性的国际评价。 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更将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使之成为研究中国改革开放的典型案例和观察窗口之一。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看,浦东的开发建设,尤其是涉及社会体制的改革,事实上是一个摸石头过河的试验,边认识,边实践,既要谨慎又要大胆。但当初的思路和做法是否正确,需要一个过程的确认,需要经过多年的时间考验,才能够做出结论。现在,在积累了大量的事实,并经过多年的检验之后,我们可以认为,浦东的经验是可取的,其开发出来的那些“软成果”,对于国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是有借鉴意义的。 上海浦东开发是在深圳特区建设取得初步成功之后开始的。当时的现实状况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理所当然地需要几个有资格够条件面向国际的金融、贸易和经济都会城市,它们可以与世界进行经济对话,与世界其他大城市互动甚至是竞争。上海虽然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城市,但在当时让它担当这样的角色,无论是硬件和软件,实力尤嫌不足。而通过开发浦东,就是意在振兴上海,使之跻身于世界经济大城市之列,并发挥其强大的能力为国家经济服务,进而带动整个长三角地区的改革开放,推动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再进一步辐射到周边的内陆省份。 这就是浦东开发最重要的战略“软成果”,实现了以点带面,壮大上海,带动周边的战略效果,是经济学理论“点轴开发模式”的典型案例,这些年来长三角经济的腾飞,证明了这样的模式和我们的浦东模式是正确且成功的。 浦东经过18年的开发,其城市化面积由初始的40平方公里,上升到现在的200平方公里。浦东新区形成的经济规模,按不变价,即扣除通胀因素,相当于1990年一个半上海的经济规模,经济结构比当时的上海更加合理,包含了大比例的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些浦东开发的“硬成果”已经被国内外所肯定。 浦东新区的发展中还取得了丰硕的,不宜用数字描述的一系列“软成果”。如果这些“软成果”能被提炼和总结,一定会为国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提供宝贵的经验。 这些软成果是浦东新区的开发者们在浦东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跨国合作、人才培养、政府职能改革等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成型的一些思路和经验。比如针对浦东的项目开发,他们认为不应只是单纯的项目开发,“而是社会开发,是争取社会的全面进步”;他们认为浦东的发展应该有世界眼光和全局思维,要“在地球仪旁边,思考浦东开发”;他们认为浦东开发的优先顺序,应该是“法规和规划先行”,先奠定软设施的基础;他们在确定项目孰先孰后时,认为“金融、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先行”;“市区的形态开发服从于经济社会的功能开发”;“在开发中不仅吸纳世界的资金和技术,更注意吸纳世界的智慧”;“不是仅顾及城区的开发,而是与外部的联动开发——与长江三角洲联动、与浦西联动”;“严格按城市规划使用土地,‘惜土如金’”;“要实现精兵简政,必须先‘简政’而后‘精兵’”以及“廉政勤政也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等等。这些“软成果”当然还包括了一整套具体的实施细则。 这些年来,浦东实际上还在不断发展当中,毕竟它还只是一个“新区”,还在继续探索,这些“软成果”也在与时俱进。因此,只有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在总结肯定浦东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要检讨、审视并发现其中的不完善之处,追求完美,追求卓越,抓住机遇,贯彻国务院批准浦东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部署,促进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和人的进一步全面发展。这是浦东新区新一轮创业的机会,人们都对此有热情的期盼和祝福。 (赵启正先生是上海市前副市长、浦东新区第一任主任,现任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
2009-02-02 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有余。“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大多数港人和国际媒体的认同。特区政府的施政管治能力是这一认同的关键。广大市民对与自己生息相关的衣食住行和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的感同身受,透过媒体,了解、掌握和评价特区政府各级官员的管治能力。   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有余。“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大多数港人和国际媒体的认同。特区政府的施政管治能力是这一认同的关键。广大市民对与自己生息相关的衣食住行和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的感同身受,透过媒体,了解、掌握和评价特区政府各级官员的管治能力。 管理学家赫伯特?A?西蒙(Herbert A Simon)认为:“管治就是决策。”通过分析政府决策能力的优劣,可以了解和评价政府管治能力的高下。反之亦然。 一般而言,市民是带着不信任的心态和挑剔的眼光来看待政府高官的,做得好的,认为是纳税人付了高薪,理应如此;做不好的,口诛笔伐,甚至要其下台。这充分体现了民主政治对政府官员的严苛和监督。喜欢比较,是市民常用的对政府管治能力的评价方法。现任与前任比较,当朝与前朝比较,回归后与回归前比较,甚至与外区、外国比较。比来比去,总觉得不竟如人意。满意度或不满意度,是民意调查的量化指标。 从有效管治或比较管理的角度看,曾荫权任行政长官的特区政府比董建华任行政长官的特区政府,管治水平似乎更胜一筹,民众的认受性更多一些,但比回归前港英政府的管治能力似乎略逊一层。有三个案例可供说明。 一、“雷曼苦主”是政府对金融企业监管不利的产物 在全球金融海啸中,美国第4大投行雷曼兄弟轰然倒下。在香港,至少有21间银行及1间金融机构涉及销售雷曼产品,约有5万港人,动用逾250亿港元投资雷曼发行的金融产品。许多投资者认为:政府和银行要为推销雷曼产品负责。他们组成“雷曼苦主大联盟”,采取集会、游行、包围立法会、向监管机构投诉、进行法律诉讼等行动,要求全数赔偿。 (一)港府的暧昧 香港人对此事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投资者要为自己的投资风险负全责,不能输打赢要,赚了钱归己,赔了钱要银行买单。香港是个投资自由度很高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健全,信息充分和对称,投资者有权做或不做任何投资,但风险要自负。香港立埠百年,历经过数次金融风暴和股市、楼市的暴长狂跌,投资者越来越成熟和理性,很少有投资失利而向政府和银行索赔的,除非涉及商业欺诈等刑责。 第二种意见认为,部分商业银行员工在推销雷曼产品时涉嫌不当销售,将结构性或衍生投资产品诱导或误导为保本兼低风险投资产品,有违公平交易原则,使不少中小储户成为风险投资者,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全数赎回,保障储户利益。 由于民意代表的积极界入,第二种意见占了主导地位,反应在香港立法会以大比数通过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雷曼事件。 香港政府对第一种意见没有发表意见,对第二种意见有保留,认为引用特权法可能阻碍证监会的调查。可事实上,证监会对推销包括雷曼产品在内的高风险金融产品的调查力度软弱无力,只注重投资者和银行签署的在形式上公平交易的法律文件。 反对引用特权法调查该事件的银行家担心,为配合调查,银行要披露机密档案,造成很坏的先例,影响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亦会拖慢银行处理有关雷曼投资者的投诉,影响进行回购并达成和解的进度。香港是法治社会,应以调解和诉讼解决争端,而不是诉诸行政和民意的干预。 (二)银行是被政府宠坏的商业机构 香港是亚太地区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它有自由的营商环境,健全的法制基础,便利的交通枢杻,公开的信息和传媒,广大的可延伸到中国内地的商业腹地。银行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至关重要,如果没有银行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功能,人们将寸步难行。香港的亚太金融中心的地位,是香港成功的重要条件,是香港的竞争优势。金融业对香港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 然而,长期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对香港的银行宠爱有加。香港的银行有恃无恐,受其商业利益左右,睛天送伞、雨天收伞的顽疾不改,例如这次金融海啸来临,中小企业被不少银行收紧信贷,雪上加霜,破产在即。 香港人形成的集体价值取向是,银行是最重要的,是最有诚信的,是不会犯错的;任何对银行不当行为的挑战,都被视为破坏银行体系,乃至动摇香港金融中心之根本。在一般人眼中,各行各业都可在商业竞争中优胜劣汰,唯独银行不能倒闭,因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成本太大。因此,在香港,银行虽是企业,但享受着企业之王的种种特权和处在市场竞争的优越地位。 近年来,在垄断经营中,香港的商业银行被宠坏了,疯狂地扩张原本不属于主导经营的高风险业务,例如股票、保险、基金、债券、期货等,而这在许多国家是限制商业银行经营的。最不可思议的是将高风险的债券、基金等引入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和客户服务,部分“雷曼苦主”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成为受害者。一些商业银行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摧残和杀戮自己的唯一资产——客户,来赚取利润,实属杀鸡取卵,饮鸩止渴。 香港的商业银行被宠坏的最大表现是,丧失了公平交易、以客为本的宗旨。这宗旨本应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基石。...
2009-02-02 送走多事的2008,迎来变量未知的2009,香港人对新的一年有什么样的期待?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头,香港人对前景的信心还是全球之冠,到了今天已跌落到全球包尾,落差之大,令人吃惊。   送走多事的2008,迎来变量未知的2009,香港人对新的一年有什么样的期待?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头,香港人对前景的信心还是全球之冠,到了今天已跌落到全球包尾,落差之大,令人吃惊。新年期间本是香港人消费的旺季,但金融海啸下,人人捂着荷包,于是从特首到一众司、局长,纷纷四出购物消费:先是特首曾荫权到工展会购物,然后是政务司长唐英年到闹市铜锣湾消费,财政司长到电器商铺买电子产品,再到局长、副局长、议员们到大小商店花费。面对经济困难,政府高官及公务员是收入最稳定的一群,的确应该带头消费,但每次都记者前呼后拥的,则不能不让人懹疑官员的好意是否已沦为“作秀”,而如此“作秀”,似乎无法掩盖香港在新的一年里工潮和示威将创出新高的危机。 高官希望以“多花一块钱,对香港经济都会有好处”的心态,刺激香港的“内需”,本无可厚非。但再好的“桥段”,用多了就会引至反效果。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能令他们放心消费的最大保障,不是特首、高官花费那区区数千元的带头作用和呼吁,而是打工仔的饭碗明天还能不能保得住?香港人的口头禅是“手停口停”。难怪电视台记者街头访问市民对高官消费的感受时,不少人的答案是:“当然要看自己的负担能力啦,不会因为高官买东西我们就跟着买”。 2009年失业率可能达6% 事实上,新的一年,特区政府官员的当务之急,不是上街购物刺激消费,而是怎样保就业。香港最新的失业率已上升至3.8%,有学者预测,2009年香港的就业前景更暗淡,有可能高见6%,也就是说将有25万多人失业。过去数月,香港多家企业面临清盘和倒闭,其中包括一些知名连锁店如U-right时装店、泰林电器连锁店等;而金融海啸下首当其冲的不少金融机构,包括香港多家主要银行如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和星展银行等,都已经或准备裁员。 作为香港最大雇主的特区政府,过去数月不断加快推出大大小小的工程,同时推动多项基建项目,务求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但是,政府其实很清楚,这些举措并不能令政府一众高官高枕无忧,因为失业问题而引发的大小示威,激化连串政府管治上的隐忧,如稍微处理失当,都会引至香港社会的不稳。可以预见的是,2009年,无论从政治层面还是经济角度来看,香港都将充满不安,甚至是游行示威不断的一年。 先从政治层面上看:今年是国庆60周年,但也是1989年“六四”事件20周年;而在与香港隔海而望的澳门,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也即就保护国家安全而立法的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北京和特区政府都必须清楚意识到的一个事实是,“六四”事件20周年和澳门基本法23条立法最触动香港人的神经。过去19年,香港应该是中国土地上,从未停止过,也是最多人参加纪念“六四”活动的唯一地区。而2009年,当中国踏入改革开放30年后的另一新台阶,当中央呼唤加强民主法制和政治改革之际,在建国60年和”六四”20周年这一特定时刻,中央对“六四”事件的反思、评价,势必牵动港人的心。而在香港,相关的团体,特别是每年都坚持举办纪念“六四”烛光晚会的支联会,定会组织不同的纪念活动。“六四”事件必将成为测试一国两制下香港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的又一新指标。毕竟,北京对“六四”的态度,在香港人的眼中,是政治开放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澳门“23条”立法对香港社会的冲击 而此时澳门基本法23条的立法,无论特区政府如何表明香港和澳门不能相提并论,又或曾荫权如何信誓旦旦强调任内都只会集中精力搞经济,不急于立法,但眼看着澳门的立法势在必行,香港社会总会引发争议。只是,经过2003年有关立法的失败以及社会因之产生的分化,今天的香港人对保护国家安全的公民意识总算是提高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流意见就认同立法的迫切性。因此,北京和特区政府都必须充分评估澳门立法给香港社会带来的明显的和隐性的冲击。特区政府要消除市民的担忧,要让市民看到政府是在拼经济,拼民生,归根到底,还是要在经济上做出实事。 从经济角度上来看,2009年的香港又会怎样呢?与2007年香港刚回归时相比,当时人们对前特首董建华的“香港好,中国好;中国好,香港更好”的说法,不是嗤之以鼻也是满腹疑惑;但今天,香港人更多地明白并认同了董先生当年的远见。只是,对于讲求实际的香港人来说,政府在加强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的同时,如何保障雇主不轻易裁员,如何保障打工仔不被减薪,如何协助失业人士重投市场,才是最考验政府化“远水”救“近火”的能力。 另一令人担忧的事实是,虽然政府推出了许多工程创造就业,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次因金融海啸而失去工作的,许多是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白领人士,工程、基建项目之于这些人士实际上并无太多作用,如何解决新增职位与失业人士的错配并非易事。而另一方面,中小企的相继倒闭,包括饮食业的经营困难,也令大批蓝领工人失去工作。 工联会与职工盟联手提集体谈判权 但最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反倒是企业为求生存,或削减花红,或减薪,或强迫工人放无薪假期而引发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紧张,若处理失当,随时将变成工潮,影响市民生活。元旦期间机场服务公司数百名员工,因不满公司削减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花红,发起警示性罢工三小时,已令机场客运和货运服务停顿六小时,大批旅客取不到行李引起机场大混乱。而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政府的角色只能调停,特首曾荫权即便学着总理温家宝那样,呼吁企业不要裁员,实质效果却不见得有多大。 而正是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下,新的一年,香港的各大政党也暂时抛开政治立场的迥异,共同在民生问题上向政府挑战。近日,被视为亲建制派的工联会,就和属于泛民主派阵营的职工盟一起,重提制定工人集体谈判权的议题。但另一方面,政府好不容易说服了工商界,定出了最低工资立法的时间表,却又因一场金融海啸,工商界反对声音再起。这“集体谈判权”与“最低工资”的对碰,新的一年绝不容忽略。 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英国文豪狄更斯说过“这是最好的时候,这是最坏的时候”。香港特区政府在新的一年,政治公关秀固然重要,但却需要更多的埋头苦干,消弭社会矛盾,防患于未然: 首先在政治上,特区政府,特别是特首,首先要创造社会的和谐气氛,这就需要政府彻底放弃“亲疏有别”的做法,改善与立法会各政党,特别是泛民主派的关系。不要把泛民主派再视为“反对派”,更不应公开宣称他们为“反对派”。因为面对经济困难及民意诉求,民主派不会,也不可能只懂反政府,民主派也需要拼经济、重民生,若能协调好与泛民主派的关系,不但可以消除政府施政上一些可以避免的阻力,也能更好发挥政党的作用。 其次在经济上,特区政府除了继续加强与内地经济的合作,必须给市民既有“远水”,又有方法扑灭“近火”的信心。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员必须贴近民意,尽可能把市民的不满情绪,包括大大小小的工潮,化解于萌芽阶段。 (谭卫儿小姐是香港资深媒体工作者,现为香港亚洲电视副总裁)
2009-02-02 经过约四十日的咨询过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公开咨询工作于2008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结束。   经过约四十日的咨询过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公开咨询工作于2008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结束。 澳门特区政府的多位主要有关官员,包括行政长官何厚铧、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法律改革办公室主任朱琳琳等,于2008年12月16日下午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多功能会议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亦即《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的公开咨询总结报告。 澳门特区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获好评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记者会上表示,在公开咨询期间,澳门各个阶层的市民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特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并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特区政府在充分吸纳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作出了必要的修改,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该法案已经过行政会议的讨论,并于16日当天送交(澳门特区)立法会审议。 行政长官何厚铧指出,在国安法(草案)公开咨询过程中,广大澳门居民高度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对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草案的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何厚铧强调:「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全面贯彻落实《澳门基本法》的必要举措,也是特区政府理所当然、责无旁贷的宪政责任。」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则表示,在咨询期内,特区政府透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收到共784份意见,当中657份属个人及127份属团体所提供的意见。个人意见中,赞成立法的有570份(占86.76%),反对的有17份(占2.59%),未表达倾向性意见的有70份(占10.65%);团体意见中,赞成立法的有123份(占96.85%),反对的有3份(占2.36%),未表达倾向性意见的有1份(占0.79%)。 陈丽敏司长指出,当局对所有意见和建议作了整理、归纳和总结,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草案修订文本,主要建议包括:考虑到触犯「国安法」犯罪可能存在的一些减轻情节,并参照《刑法典》的规定,在修订文本中新增一个「减轻」条文。 陈丽敏司长表示,关于「预备行为」的修改,修订文本保留对叛国、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犯罪的预备行为的处罚,但将上述三种犯罪的预备行为的规定分拆至各个主罪的条文中,而删除原第9条「预备行为」的条文;同时删除对「禁止煽动叛乱行为」和「禁止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的预备行为的处罚。 陈丽敏司长还指出,文本中亦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典》-新增「公开进行」条文」的部分内容,即「审理本法所规定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须公开进行,但涉及窃取国家机密罪的刑事诉讼程序,如公开进行会对国家安全的利益造成损害,法官可决定不公开进行某些诉讼行为。」(新增第12条) 陈丽敏司长强调,关于「窃取国家机密」的修订,修订文本对条文的表述作了适当调整,明确国家机密从产生的一刻起就是确定的,而不是在行为人获取后才确定。如有需要,司法机关可向行政长官或通过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取得有关文件、信息或对象是否已经被确定为国家机密的证明文件。 陈丽敏司长重申,就「窃取国家机密」的相关条文,「刺探」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非法探知国家机密的行为,新闻工作者进行正常采访、报道的行为不会构成「刺探」行为。加上「危及或损害国家安全」这个后果要件,可以使本罪的定罪标准更加严格,而且是否危及或损害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法官在司法程序中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作出判断。同时,法案已经强调了「明知」的要素,因此,不会造成不知者误入法网。 广泛咨询各界意见大幅修改草案 根据12月17日澳门当地报刊的比较分析,澳特区政府最后提交给立法会审议的修订文本,如果与原来文本相比较,自第一条到十五条,都作出了或多或少的修订,其中最大幅度的修订,是干脆删去第九条的「预备行为」和对第十二条有关「修改刑事诉讼法典」将「不公开审判为原则」恢复为「公开进行为原则」。换言之,澳门特区政府在咨询过程中,其实并没有被当地报刊及群众团体的「表忠」意见所左右,的确是有吸纳澳门法律界、学术界、新闻界和其它专业人士领袖所提出的大部分修订意见。 这些共同意见,其实是对《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有关「国家机密究竟如何界定」、「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究竟如何界定」、「被告在起诉窃取国家机密时是否获得公开审判」(亦即可能被不公开或秘密审判)、「即使真的是干犯窃取国家机密罪,被告是否能以普通法中的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获得免责判决」和「是否应以比较清楚的犯罪未遂行为去取代预备行为」等等问题,抱有相当强烈的修订意见倾向。 首先,在《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中,最可能成为「地雷」而令传媒工作者触犯法律的是第六条(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罪名,一旦立法不善,无法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保护言论及新闻自由」上取得适当平衡,此项条文便很容易令传媒工作者「因言入罪,动辄得咎」。 「草案」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窃取、刺探、或收买国家机密,危及或损害国家的独立、统一、完整或者内部安全或对外安全利益者,处以二至八年徒刑」,是传媒工作者最容易错误触及的「地雷」,且与传媒工作者工作权利和公民权利保障有最大冲突、最多灰色地带的权利限制条文。 原因在于条文中所指的「国家机密」是「涉及国防、外交、中央与特区关系而应予保密的文件、信息或对象」,其「确认权」在中央人民政府,令传媒工作者因为工作的角色和所接触的对象,很容易会「因言入罪」,又或在维护公众知情权时「误堕法网」。 现行澳门《出版法》赋予新闻工作者有权接近信息来源(但同时列出四项限制),而公权力通常会透过各种形式的「吹风」,藉传播媒介向社会发放「气球」,令传媒工作者「取得」若干官方文件去参考报导,来为将推出的政策试探「水温」。那么,在传媒工作者「取得」这些信息时,应该怎样避免将「取得」变成堕入「窃取」、「刺探」的陷阱?而构成这两种犯罪行为的要件又是甚么?现行草案条文是有必要更清晰界定的。 还有,草案第六条第一款所指的「国家……内部或对外安全利益」,也会给公权力有很大的诠释空间。究竟「内部安全」、「对外安全」有没有详尽的规范可以纳入法律之中,一如对「其它严重非法手段」作出明确界定?而且「内部或对外安全」,与「内部或对外安全利益」,显然「利益」两字可以作很大延伸,并非将《维护国家安全法》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缩减到最小,而是它的「罗网」竟然存有自由伸缩空间,可以随时扩大抓人。另外,内部或对外安全,与维护公众利益、公民权利一旦发生冲突时,又该如何取舍?这些问题都是令人产生担忧的。 其次,有关被告是否获得「公开审讯」方面,该草案第十三条建议修改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第七十七条第四款,增加以下内容:「如属审理第____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条的刑事诉讼程序,则诉讼行为一般不公开进行。」根据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第七十七条第四款,刑事诉讼一般为「公开审讯」,但也有例外,如属审理贩卖人口罪或涉及被害人为未满十六岁的性犯罪,可选择不公开刑事诉讼程序(不公开审讯、袐密审讯)。考虑到国家机密的罪行的诉讼程序的特殊性,因此,当局认为有必要给予法官预留空间,决定是否适当限制公众自由旁听,或决定哪些诉讼行为不公开进行。 然而,正是因为「机密」本身的特殊性,当所泄露的「机密」未被公开时,它还处于「机密状态」;一旦公开而众所周知,便无「机密」可言。《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将禁止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的刑事诉讼行为设定为一般不公开进行,一如其它一些可不公开审讯案件的特殊情况,是为了保护案中主体的法律权益,只是,正如笔者所言,一旦经公开的「国家机密」,已没有必要因为要保护其法律权益而作不公开审讯(袐密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