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Chih Horng 2016-06-29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pro-independence “Green” camp has outnumbered the pro-unification “Blue” camp in Taiwan, Tsai Ing-wen is clearly...
Year: 2016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李气虹 2016-06-29 尽管“绿大于蓝”已成岛内政治版图的基本现实,但蔡英文体认到还有更多比“法理台独”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因此即使台独基本教义派蠢蠢欲动,台湾缺乏“独立”的条件和生命力这个事实不容否认。蔡英文是一名理性、务实、可预期的政治对手,大陆可考虑通过两岸经贸交流协助蔡英文当局改善岛内经济,同时北京政府有必要检讨对“中华民国”的历史定位及“一中各表”的立场,在“一个国家内部事务”上更尊重2,300万人对“中华民国”的情感认同。无论民进党是否借“中华民国”的外壳包装“台独”的实质内涵,大陆方面大可以创建于1912年的中华民国法统套住蔡英文的“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作为“台湾与大陆同属于一个中国”的最佳注脚。 5月20日,台湾地区新领导人蔡英文发表了就职演说,宣示将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处理两岸事务,重申尊重“1992年两岸两会秉持相互谅解、求同存异的政治思维,进行沟通协商,达成若干的共同认知与谅解”的历史事实,在既有政治基础上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虽然在“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的根本性问题上,蔡英文态度依然模糊,但应该看到她与传统民进党人在意识形态上有所不同,其模糊立场正试图在各方压力下寻求平衡点。为了遏制岛内“台独”的发展势头,争取两岸最终实现和平统一的目标,对蔡英文当局应该加以因势利导,使其不因经济困境而受激进台独势力裹挟,避免两岸民众在民族认同上越走越远。蔡英文的“台独”立场各界对蔡英文“台独”立场的印象,缘于1999年李登辉提出“特殊国与国关系”理论(两国论)。1998年,由于国际社会普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李登辉当局决定由蔡英文召集一批国际法专家成立“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小组,研究如何在法理上证明“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该小组在研究后向李登辉建议停用“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等表述,并指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互不隶属,“中华民国”不拥有中国大陆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也不及于台湾,未来两岸的政治谈判应在这个基础上进行。2000至2008年蔡英文主导了整个陈水扁当局八年的两岸政策,甚至还在2000年6月27日纠正了陈水扁准备在“一中原则”问题上采用国民党“一中各表”之立场。2012年蔡英文竞选“总统”时,她根据民进党1999年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提出“台湾就是中华民国”;这次在520演说中她强调“这个国家”、“捍卫中华民国的主权和领土”,也都是源自“两国论”的理论脉络。2000年5月30日,蔡英文曾在“立法院”备询时强调,不能把“两国论”与“台独”等量齐观。“两国论”的提出,是为了在国际社会倾向于模糊台湾地位的时候,提醒国际社会不能无视台湾的存在,提醒对岸我们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这是进行政治对话前的准备过程。当被问到她的族群认同时,蔡英文这样回答:“我是台湾人,这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我不否认我有中国文化因素,我也有中国人的血缘,但在政治上我是中华民国的国民。”如果以否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拒绝“一国两制”即是“独立的台湾”标准来看,蔡英文与李登辉、陈水扁、连战、宋楚瑜、马英九的基本立场一致。相较于民进党自1991年10月调整党纲提出通过公民投票建立“台湾共和国”的目标,或者“台独教父”史明(本名施朝晖)提倡建构“台湾民族”来对抗“中华民族”的台湾民族主义,蔡英文的“台独”立场则属于温和及隐性。换言之,如果以“中华民国在台湾”为中间路线,“两国论”在统独政治光谱上属于中间偏绿,“台湾共和国”、“一边一国”属于深绿,“台湾民族”为墨绿;相对地,“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属于深蓝,“一中各表”则属于中间偏蓝。“绿大于蓝”成为台湾政治版图新现实2000年陈水扁“渔翁得利”,以39.3%的得票率、相对多数优势首次为民进党取得台湾地区执政权,但国民党和后来的亲民党掌握“立法院”大多数席次。陈水扁被迫宣示要当“全民总统”及采行“新中间路线”,并在两岸政策上宣示“四不一没有”(不会宣布独立、不更改“国号”、不推动“两国论入宪”、不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今年蔡英文以56.12%的绝对优势击败朱立伦(31.04%),民进党也在“立法院”113席中斩获68席(国民党仅35席),首次实现“绿色全面执政”。根据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针对“台湾人/中国人认同趋势”的民意调查,截至2015年6月,自认是“台湾人”的民众占59%(2000年只有39.6%),自认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仅33.7%(2000年时占42.5%),自认是“中国人”则只有3.3%(2000年时仍有12.1%),岛内排斥“中国人”身份的趋势十分明显。尽管“绿大于蓝”已成岛内政治版图的基本现实,绿营在动员“修宪”时占有绝对优势,但蔡英文体认到还有更多比“法理台独”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年金制度面临破产,教育体制与社会脱节,经济缺乏动能,年轻人处于低薪困境,人口急速老化,出生率低,环境污染仍严重,政府财政不乐观,人民不信任司法体系,食品安全问题,贫富差距严重,社会安全网不足。即使台独基本教义派蠢蠢欲动,但在岛内经济高度依赖大陆“输血”的形势下,台湾缺乏“独立”的条件和生命力。而与台独立场激进的“时代力量”相比,蔡英文毕竟是一名理性、务实、可预期的政治对手,大陆可考虑通过两岸经贸交流协助蔡英文当局改善岛内经济,避免台湾民众因不满经济现状而转向支持“时代力量”,给两岸关系增添变数和风险。以“中华民国”法统约束蔡英文经贸政策工具虽足以遏制“台独”势力,长期而言却不足以促进两岸统一。为了“增进同胞福祉和亲情,共同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北京政府有必要检讨对“中华民国”的历史定位及“一中各表”的立场,在“一个国家内部事务”上更尊重2,300万人对“中华民国”的情感认同。眼下台湾年轻世代所倾向的“台独”立场,不像台独基本教义派和经历“二二八”事件的老一代本省人那样敌视“中华民国”的国号,无意以“台湾共和国”取而代之。对岛内大多数人而言,“中华民国”就是台湾,“青天白日满地红”就是“国旗”。笔者认为,“中华民国”能够在两岸青年之间构成重塑“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链接(而非未来两岸进行统一谈判时的政治链接)。无论民进党是否借“中华民国”的外壳包装“台独”的实质内涵,大陆方面大可以创建于1912年的中华民国法统套住蔡英文的“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作为“台湾与大陆同属于一个中国”的最佳注脚。只要中国政府坚持“和平统一”的对台方针,两岸未来的政治谈判终究绕不开“中华民国”的定位问题。在目前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当中,有173个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台湾当局的国家只有22个。从民进党可能长期执政、台湾青年不认同中国人身份的客观现实来看,“两个中国”已经下降为“次要矛盾”,“一中一台”才是主要矛盾。中国政府在处理“中华民国”的定位问题上,应该展现出更大的自信心和魄力,从而吸引台湾人民回归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
美国纽约大学客座教授、纽约金融论坛联席发起人 陈凯丰 2016-06-20 我国企业融资长期依赖银行信贷,这既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就股市而言,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市场效率,让更多企业通过市场化选择上市融资。我认为中国股市从去年到现在的波动是一次改革的良好契机,千万不要浪费稍纵即逝的机会窗口。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机制,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然而,我国企业融资长期依赖银行信贷,这既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因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就股市而言,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市场效率,让更多企业通过市场化选择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首先要确保避免股市大起大落和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股票市场的相对稳定;其次,要培育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需要在加大监管、提升透明度的情况下,确保上市公司质量、治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分红能力。中国股市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在2015-16年经历了巨大的波动。那么,如何在改革中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健康地发展中国股市呢?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一个市场,出现暴涨暴跌对于投资人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都不是好事。暴涨暴跌的唯一受益者是短线炒作的投机客。美国市场曾经也有类似的情况。学术研究和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都证明,增加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是稳定包括股票市场在内金融市场的极为重要的工具。目前美国证监会规定,任何机构只要总投资价值1亿美元以上的证券,就必须每个季度公布一次所有的仓位,包括股票、期权和其它金融衍生品。和前几年相比,中国股票市场目前的信息披露要求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笔者认为除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目前还欠缺对投资人的信息披露要求。非常容易推出的一个措施就是和美国证监会一样,要求所有大型投资者每个季度公布一次仓位,包括股票、期权、ETF、期货等等。金额的要求,在美国是1亿美元以上,在中国可以放在5亿元人民币,或是10亿元人民币以上。也就是说,要求在中国股市交易的机构,只要总资产在5亿人民币以上,就必须在每个季末后2周内公布所有仓位。思路应该还是抓大放小,只要把相对较大的投资者的仓位公开,许多恶意的市场操纵行为都会得到一些制约。长期投资者不会在乎公布他们的仓位,实际上他们还会欢迎大家了解他们的长期承诺。这些披露要求,对于短线投机客的影响会比较大。不过,培育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重要的是长期机构投资人,而不是短线投机客。当然,这个披露也不是没有缺陷。比如在美股市场,由于有季度披露的要求,经常在季末出现“window dressing”即“财务粉饰”,也就是提前清空一些不希望公开的仓位。然而,笔者认为,大型机构的仓位一般很大,如果完全想通过季末的几天来粉饰是很难实现的。同时,正是由于有季末披露的机制,导致了机构在日常交易中有所约束,不会累积太大的头寸。落实有奖举报政策美国市场上百年的经验证明,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博弈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经常有监管的漏洞。相对而言,市场的参与者对于其他参与者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实际上关注得更加迅速和仔细。很有启发意义的是麦道夫事件。麦道夫作为纳斯达克市场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基金舞弊时段接近30年,炮制了臭名昭著的庞氏骗局。美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曾多次检查,但是一直没有发现问题。然而,市场相关人士不断举报麦道夫的骗局,并提供了详细的技术分析报告,最后令麦道夫被绳之以法。为什么美国的证券市场有大量的举报人员?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有奖举报起到激励作用。按照美国的法律,针对包括操纵证券市场在内的各种违法行为,举报后一经查实,罚款的1/3作为奖励酬谢举报人员。这种把举报奖励量化的规定,看起来过于物质化,但是对维护市场公平起着巨大的正面作用。对于机构的内部员工,看到操纵市场等等违法行为,都可以直接举报,获得奖励,这样机构在巨大压力下会避免参与违法行为,因为无数双眼睛在监督机构的市场行为。实施T+0交易 有序放开合理做空机制世界各国对于做空机制特别是裸空交易都有严格监管,因为一旦管理不当,做空的“bear raid”(熊袭击)有可能导致市场混乱。裸空交易主要是指投资者没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卖出自己不拥有的股票,然后在价格下跌后买回,从而获得差价收益。在美国,裸空交易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若投资者利用裸空交易打压和操纵股价,则会被认定为非法。2010年,德国政府通过禁止“裸空交易”法草案,将此前德国金融监管局禁止裸空交易的范围由本国金融大企业的股票扩大到所有德国股票。然而,严格规管裸空交易并不意味着因噎废食,完全不允许做空。不可否认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制度设计恰当,合理的做空机制对于市场过度投机、杠杆买入导致的泡沫是最好的市场化制约机制。在市场非理性的投机气氛下,大量资金短期追逐泡沫,最后都会导致巨大的下跌,产生一系列问题,比如逆向的财富效应、散户投资者的社会稳定等问题。合理做空机制的导入,需要配合将股市交易改为T+0。中国股市要想加入发达国家成熟金融市场的行列,放开日内买卖的限制是必须的。在目前涨跌停板限制的情况下,个股的流动性很容易枯竭,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法就是放开日内交易,放开合理做空机制。这样通过增加股票的供给,可以降低波动性,减少泡沫的形成。允许市场上有一批合理做空的机构,也是对上市公司的制约。美国股市证明了,合理做空机构经常是最早发现上市公司舞弊的市场参与者。这样的案例俯拾即是。安然曾经是世界最大的天然气公司。该公司会计作假,成立了很多子公司来进行交易,虚构利润,而最早发现安然舞弊行为的就是美国的一家知名做空对冲基金。帮助投资者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合理做空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具体实施上,可以考虑放开股票指数期货的交易限制,放开个股做空,允许个股和股指期货的期权上市交易。一旦投资者有了工具进行三维的风险管理,个股暴涨暴跌的机会将会降低很多。目前上海的股指ETF期权交易已经非常顺利,笔者建议尽快将其推广到个股和股指期权。当然,对于期权交易者,没有做空机制,他们是无法提供完整的期权交易服务的。笔者引用现任美国芝加哥市市长、奥巴马总统前任幕僚长伊曼纽尔在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后说的一句名言来总结:“每一次危机都是改革的好时机,千万不要浪费任何一次危机。”我认为中国股市从去年到现在的波动是一次改革的良好契机,千万不要浪费稍纵即逝的机会窗口。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孙咏梅 2016-06-20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经济开始起飞并保持了快速增长,如今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的经济起飞和早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原始资源资本化的过程,这一资本化过程已经进行了30多年,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若要继续保持总产出的快速增长,必然需要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对既有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而这种改善与提高无疑要靠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我国的科学发展描绘了整体蓝图。此次通过和公布的“十三五”规划把“创新”置于最为突出的“核心位置”,指出“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发展为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后,党中央将创新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位置,表明未来创新将为经济增长动力转换提供新的活力。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必须依靠新动力旧的增长动力的主要特征是,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消费在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资源和劳动力大规模、粗放式投入,劳动生产效率较低,技术进步在其中的作用不够突出,增长所依赖的配置效率改进主要来自于资源要素在部门间、地区间的转移。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经济开始起飞并保持了快速增长,如今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的经济起飞和早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原始资源资本化的过程,即原来处于分散状态、受困于自然经济小生产的各种资源,逐步变为现代经济体系中的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这一资本化过程已经进行了30多年,可供继续资本化的资源已经相当有限,生产要素的供给不会像过去那样无限增加,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那种依靠要素大规模投入来促进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走到了尽头。依据最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在要素总量无法继续增加的情况下,若要继续保持总产出的快速增长,必然需要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对既有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而这种改善与提高无疑要靠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目前,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若要缓解当前的经济下行压力、保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进而实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时,为了弥补旧的经济增长动力后继乏力的不足,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必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让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创新应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的增长动力的主要特征应是,经济增长要靠资本、资源、劳动力的高效集约使用,技术进步在其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的增长动力将大大刺激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以较少的资源和劳动力投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满足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发展的新期待,推动社会的进步。从宏观上看,虽然经过几十年的跨越式发展,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航空航天、核能利用等诸多领域已经有了比较雄厚的技术基础,但毋庸讳言,我国无论是在宇宙演化、现代生物科学等基础科学的研究上,还是在以尖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应用科学发展上,均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差距,这直接导致我国在很多高附加值的产业领域,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包括大型集成电路、尖端机械设备在内的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长期依赖进口,这不仅给国内生产企业增加了巨大的成本,也为国家安全埋下了隐患。《2014年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的研发投入比重尽管近年来有较快增长,但总体比例仍然很低,尤其是能源业TOP100 企业平均的研发投入比重偏低,不足1%。真正反映企业核心创新能力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仍然较少。从五大行业创新能力看,存在以下问题:研发投入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在创新成果产出方面仍然缺乏原创性成果、在创新的体制机制方面仍有诸多未理顺之处、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与激励方面仍有待改善等。从微观上看,尽管近年来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略有成效,但企业的核心技术创新是严重缺失的,这也说明目前中国的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失败的。例如研发投入最高的电子行业,核心技术缺失的困境却依然严峻,电子企业的生产依然严重依靠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以中兴公司为例,2016年3月,美国政府出台了禁止中兴采购核心芯片的条例,这对中兴公司的手机生产带来了致命性的冲击,因为芯片是手机的核心零件,没有芯片就不能生产出手机。虽然这些年来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突飞猛进,自给率逐年提高,但这些国产芯片的成功应用大多在消费性领域,在电力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装备、医疗设备、石油化工以及军工产业等领域的大量应用中,主要还是依靠技术进口。论科研投入的总量,中国已名列世界前列,但核心技术缺失问题依然突出,技术创新成果并不显著,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当前的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不匹配。以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相较于科学技术水平的落后,我国更缺乏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社会环境,这不仅使创新性资源投入无法转化成预期的成果,也阻碍了我国引领世界科技发展的创造力,进而丧失了产业革命的创新能力。虽然不同学派对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关系持不同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技术创新有三要素:技术要素、资本要素和人力要素。其中,技术要素是首要因素,重点是核心技术的掌握,资本要素和人力要素是保障,技术创新既需要资本的支持,也需要科研人员的支持。因此,以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动力转换,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除了一般常讲的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外,推动制度创新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从企业微观层面上看,一方面,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对于技术创新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企业产权明晰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同时,也需要组织制度的创新,形成网络化的组织框架,提高企业技术人员与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企业应当开辟专门的人才引进渠道,启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输送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进入高校科研系统进行知识的更新。另一方面,必须强化企业在科研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政府在进行科技创新方面具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但政府毕竟资源有限、能力有限,若要增强全社会的整体创新能力必须依靠数量众多、渗透到社会产业集群的各类企业。事实上,科学技术的进步从来就不是独立发生的,其发生与发展的过程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生产与牟利的现实需要往往比其它任何因素更能推进相关主体以最高的效率进行科技创新。第二,从创新资本来源看,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社会资源投入科研创新。当代前沿科技创新已经演化为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众多人员与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所消耗的资源常常高达几亿、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这种投入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应按照科学研究的多层次性和多主体性,为各类机构乃至个人参与科学研究搭建平台,注重各种创新孵化中心的建设,引导天使投资,进行金融创新,保证资金能够有效地进入科研社区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滋润全社会的每一个科研主体。由于研发具有风险高、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常规的金融部门难以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足够的贷款支持,因此应当进行一定的金融制度创新。比如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活动,推动新三板的运行,拓展创新融资途径,构建创新信贷管理体制,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等。第三,从创新体制机制来看,若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建设竞争公平、制度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尽管广大企业具有无限的创新潜力且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证明企业自身的科学研究完全可以引导新理论、新发明不断出现,进而形成整个国家的强大创新能力,但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是有条件的,即存在一个法律完备、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正是由于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只有通过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才能获取超额利润,各类企业才会不知疲倦地进行科研创新。如果一个社会存在强大的垄断势力、投机活动猖獗、寻租盛行,资本便可以通过加入垄断力量、参与投机以及进行官商勾结等多种方式实现增值,因而完全没有动力进入高风险的科学研究领域。事实上,正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且国内廉价生产要素充足,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增值,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总体上才会如此低下。社会主义的要义在于利用国家机器去驾驭资本的运行,如何有效引导资本流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领域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而要解决这一难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必然要求。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彭念 2016-06-13 未来,在经济发展、民族和解、宗教冲突以及地区事务中,民盟都将面临严峻考验。但总体看来,民盟执政后遭遇执政危机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缅甸政局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够保持稳定的态势。这对于中缅关系的发展有利。然而,民盟当选之后就有议员提出要对前任政府与它国签署的合作协议进行重新评估,其中透明度低、涉及腐败的项目极可能出现变数。同时,中企在缅甸的项目多数面临着环境保护、土地赔偿、拆迁安置、利益分配、投资比例等问题,这些都会得到民盟的重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3月15日,民盟推举的总统候选人丁觉成功当选缅甸新任总统。4月1日,丁觉正式履职,民盟主席昂山素季身兼外交部、教育部、总统府部以及电力和能源部部长,同时还担任国家顾问,并保留党内职务。在新政府的领导下,缅甸政局呈现出相对稳定态势,这对于中缅关系的发展大有裨益。不过,缅北军事冲突持续及民族和解进程迟缓将直接影响中缅边境安全及贸易。同时,中国在缅投资依然面临较大风险。缅甸政局相对稳定在政局稳定方面需要考虑两个因素:民盟与军方的博弈、民盟执政能力的考验。民盟与军方博弈的核心议题在于修宪。民盟一直要求政府修改2008年制定的宪法相关条款。其主要要求包括:一、解除或者冻结限制昂山素季当选总统的59(f)条款;二、修改宪法436条关于对宪法进行重大修改需超过75%国会议员支持、同时还需超过50%具有投票权的选民支持的规定;三、修改国会以及省议会为军方议员保留25%席位的条款,削弱军方特权。对于民盟的要求,军方明确表达反对立场,宪法上也未做相关修改。缅军总司令敏昂莱近日公开表示军方是宪法的保护者。因此,二者在修宪问题上分歧依旧。未来,民盟将借助其在议会的多数席位优势持续推动修宪,尤其是解除限制昂山素季出任总统的条款,而军方议员则将扮演反对者角色。由于军方议员占据25%的席位,只要军方议员反对,民盟就难以获取超过75%议员支持以通过修宪提案。因此,民盟难以在议会推动实质性的修宪议案通过。在这种窘境下,民盟难以依靠议会撼动军方的政治力量。而除了议会,民盟也并无其它正式渠道削弱军方特权。民盟的弱势决定其与军方博弈的劣势地位。考虑到民盟的弱势地位以及军方特权的宪法保障,军方并无必要与民盟大动干戈。再者,军方推翻民盟政府的内外代价都是高昂的。这些因素将确保缅甸政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除了与军方的博弈,民盟还面临执政能力的考验。事实上,早在民盟赢得2015年11月的选举之后,就有不少分析人士质疑民盟的执政能力,尤其是民盟的人才贮备短缺以及执政经验匮乏窘境。然而,从民盟目前任命的部长来看,民盟注重吸收外脑来填补自身人才储备短板,以及扭转执政经验欠缺的劣势。根据缅甸新政府目前公布的信息,在18位内阁部长中,除去军方任命的3位部长,民盟党员只占6席,剩下的2席和7席分别由巩发党党员以及独立人士担任。同时,民盟大刀阔斧地对政府部门进行精简,由原来的30个部门削减至18个。这些改革措施显示出民盟致力于打造一个包容、团结、专业、高效的新政府,这是确保民盟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未来,在经济发展、民族和解、宗教冲突以及地区事务中,民盟都将面临严峻考验。尤其是在缅军与缅北少数民族武装的军事冲突、以及缅甸西部若开邦佛教徒与穆斯林教徒之间的流血冲突方面,民盟缺乏有效手段予以妥善应对。这将成为缅甸社会局部动荡的导火索。然而,由于缅北军事冲突以及若开宗教冲突乃缅甸军方国防部、边境事务部以及内政部分内之事,民盟解决不力并不会对其执政根基产生重大影响。总体看来,民盟执政后遭遇执政危机的可能性不大。同时,民盟与军方博弈的劣势也确保军方不敢轻举妄动,贸然推翻民盟政府。这些因素共同促成缅甸政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稳定态势。这对于中缅关系的发展有利。缅北军事冲突持续缅北地区的军事冲突目前仍在持续。缅甸军方的策略是继续保持政府军对实力强大的少数民族武装的高压态势,扶持亲军方的少数民族武装打击反军方的民族武装。同时,军方选择性邀请部分实力较小的少数民族武装参加和平会议,一方面引诱其他少数民族武装加入,另一方面向交火的民族武装施加舆论压力。民盟的策略是邀请所有停战以及交火的少数民族武装参加和平大会,坚持通过和平对话的谈判方式解决民族冲突。考虑到军方对国防事务具有垄断权,民盟无法插手军事行动,因此缅北军事冲突将持续,且冲突区域将主要位于克钦及北掸邦。同时,民盟通过推举少数民族候选人担任副总统、增设民族事务部等方式,试图在民族和解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而少数民族武装、政党也对民盟持较高期望。不过,考虑到军事冲突的持续以及全国性停火协议未签署的现状,民盟在推动民族和解进程中的作用有限,和解进程仍将呈现迟缓态势。缅北军事冲突的持续及民族和解进程的迟缓,一方面将直接影响中缅边境安全及贸易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也将影响中国在缅的一系列战略投资的安全性及经济效益。比如,中缅石油管道需途经克钦抵达中国云南。中国正在承建的皎漂经济特区深水港及工业区项目的经济效益也将受到影响。按照规划,中国进出口物资将途径克钦、掸邦抵达皎漂港,再通过该港口转运到欧洲、中东、非洲等地。缅北持续的军事冲突将直接制约皎漂港物流中转站重大功能的释放。中国投资面临较大风险中国目前是缅甸的第一大投资国及贸易伙伴,中国的投资及贸易对缅甸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民盟主席昂山素季在2015年6月访华之后,曾数次公开就中缅经贸合作,尤其是中国在缅投资发声。总体来看,昂山素季希望加强中缅经济联系,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中国投资来推动缅甸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昂山素季身兼外交部、教育部、总统府部、电力及能源部部长职务。这些部门对缅甸的经济发展及对外交往至关重要,缅甸各界迫切希望昂山素季能够有所建树。昂山素季将有更大动力重视中国在缅投资,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开发领域。不过,这并不表明中国在缅投资就会一帆风顺。首先,民盟当选之后就有议员提出要对前任政府与它国签署的合作协议进行重新评估。其重点在于审查这些项目是否涉及贪污腐败以及是否具有足够的透明度。一旦中企在招标建设过程中涉及贪污腐败行为或者透明度低,则将面临强大的民意抵制。尽管昂山素季对中国投资持欢迎立场,但倘若项目遭遇强大的民意抵制,她也难以确保中国投资的安全。毕竟她正致力于打造清正廉洁的高效政府。可能的情形是,她以调节者、仲裁者的角色介入。其次,中企在缅投资基本上都会面临环境保护、土地赔偿、拆迁安置、利益分配、投资比例等问题。民盟执政之后将会更加重视这些问题。中企在应对这些问题上需要更加谨慎,尤其是在土地问题上。缅甸国内土地确权不清,同时还存在强买强卖的抢夺土地行为,因此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可能出现诸多纷争。中方需要未雨绸缪,有效管控风险。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郑子真 2016-06-08 中日之间有难解的历史情结和现实的冲突,而安倍的新安保法和参与集体自卫具有显性自卫、隐性侵略的性质。作为亚洲的一分子,日本理应反省历史,展望未来,不能跟随现实主义大国美国的方针,假安保之名、行集体自卫之实,成为影响区域稳定的负变量。 2015年9月日本通过《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简称安保法),从推动此法开始到今年3月29日起正式实施,政府踏出的每一步都引起日本国内外一片哗然。日本国内之所以抗议,主要是因为担心自卫队参与集体自卫可能违宪,并带来事实上的战争法等,而诸国反对的理由则围绕日本军国主义的复苏、自卫队先发制人的攻击等,有可能破坏区域稳定及与亚洲诸国的和谐关系。安保法主要由10个修订的重要法案和增设《国际和平支持法》组成。10法案系有关日本参与集体自卫权、支持与日本友好的国家以及对日本生存、国民生命有明确威胁的安保内容;《国际和平支持法》则是关于维持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从性质区分来看,主要有赋予自卫队先发制人能力的《自卫队法》、《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涉及区域安全的《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船舶检查活动法》;强化美日同盟的《武力攻击暨存立危机事态法》、《美军等行动关联措施法》、《特定公共设施使用法》、《海上输送规制法》、《补掳处理法》;以及统筹日本安保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日本自卫队实力膨胀首先,在强化自卫队能力方面,2013年1月阿尔及利亚炼油厂日本技师人质事件开启一连串自卫队是否可进行陆地特殊作战以保护日本国民的争论,让安倍晋三政权获得民意支持,积极推动修改《自卫队法》强化自卫队能力,同时修改《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让自卫官在执行海外业务之际可使用武器等。其次,区域安全方面,近来北韩的恫吓、东南海争议等,都让日本无法沿用旧规对应。日方认为暧昧的“灰色事态”不断增加,并且有发展为常态化趋势,为避免某些国家藉由“渐进式机会主义扩张”,必须更积极地强化情资搜集、警戒监视、侦察活动等。由于之前的《周边事态法》已无法应对影响日本生存的威胁,《重要影响事态法案》得到修正,规定任何事件只要有可能危及日本生存,政府皆可派遣自卫队出动,这无疑将动用自卫队的权限无限上纲。然而在不稳定的东北亚区域中,尤其对夹在中日之间的台湾,《重要影响事态法案》成为自卫队是否出动支持外国军队的法则,遑论《船舶检查活动法》是为了因应东海争议时扩大的自卫队权限。《船舶检查活动法》重点在于,自卫队取代海上保安官,对可疑的国外船只进行检查和必要时使用武器。在台湾问题和东海争议等区域议题中,日本假设了危及东北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也在美国的同意下,自卫队成为填补美军在东北亚的权力真空,以维护区域稳定为名义,反而造成另一联盟力量的扩张,凸显干扰区域稳定的另一变量。日本参与集体自卫的假象强化美日同盟方面,日本更是假全球反恐之名通过众多法律。加上新设的《国际和平支持法》,日本可对外国军队进行后方支持,条件是需要国会事前承认,且当首相提出国际支持之际,参众院必须于七日内决议,解除限约自卫队活动的范围。以往日本动用自卫队的法源有限,故在新安保法强化美日同盟相关法案中,迥异于2001年只有两年期限的《反恐特别措施法》。常态化的《武力攻击暨存立危机事态法》、《美军等行动关联措施法》、《特定公共设施使用法》、《海上输送规制法》、《补掳处理法》,无异把日本卷入美国和伊斯兰文明对立的漩涡中。统筹日本安保方面,则是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成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主要成员为内阁总理、官房长官、外务大臣、防卫大臣等,让安倍政权作为统筹日本安保的指挥司令塔。然而,安倍真正想突破的是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解放日本的集体自卫权等,一旦危机出现,同盟国集结防卫,若是日本参与集体自卫,当它国遭受攻击时,日本必须挺身而出协助被侵略国,但是此举却与现行日本宪法的和平精神、不攻击它国的原则相悖而行,遑论集体自卫是否代表实践真正的和平与正义,仍有所争议。2014年7月安倍政权重新解释承认个别自卫权的“昭和47年政府见解”,决议可在阁僚会议层级决定日本是否参与集体自卫,彰显安倍政权的野心。安倍即使无法在国会通过修宪,也可在最高行政指导权下决定日本是否参与集体自卫行动,破坏民主政治的实质运作。无论是日本的在野党或是多数民众,皆谴责安倍破坏宪法第九条的行径,罕见地出现多次持续性大型抗议活动,反对并担心日本被拖入战争的可能。安倍解禁自卫权之后,美国国务院立刻表示支持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国内外媒体普遍将其解读为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需要,即在势力衰落的情况下,美国需要亚洲的日本承担更多遏制中国的责任,所以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对美国遏制中国是有利的。安倍拉拢的美日同盟和自行解释的集体自卫,提高了日本卷入战争的可能性并徒增破坏世界和平的力量。中日关系的政策建议就区域稳定关系来看,中国崛起和日本式微的权力交替势必产生一定的变化;就世界和平的维护来看,反恐旗帜下扩权的集体自卫,不见得有助于世界和平。因此,如果要避免区域动荡波及全球和平,中日必须提高警戒以防不测事态发生的可能,并通过互动逐渐增加彼此依存关系。就中日关系的政策建议主要有四。首先是中国要继续巩固和提升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这是防止中日关系失控的基础。二是加强中日民间交流,以民促官,提高彼此信赖关系,避免硬实力的碰撞,发挥积极软实力效用,进行双方民众的实质性互动。三是恢复中日政府层级互访,以国家领导高度维持双方合作关系。具体表现为通过中日领导者互访、外长层级的密集会议等保持沟通,防止误判。四是全球性的国际贡献与合作。无论是G20高峰首脑会议、全球疫情防治、防恐议题等,还是北朝鲜核子试爆,都需要中日密切合作。中日之间有难解的历史情结和现实的冲突,而安倍的新安保法和参与集体自卫具有显性自卫、隐性侵略的性质。作为亚洲的一分子,日本理应反省历史,展望未来,不能跟随现实主义大国美国的方针,假安保之名、行集体自卫之实,成为影响区域稳定的负变量。权力交替、区域合作、和平共处等,都是中日必须面对时代转变的重要课题。藉由彼此软实力的发挥、政府高度的领导以及全球性的互相依赖,友善且稳固的中日关系能够带领本地区诸国共生共荣,创造21世纪新型亚洲世界观。
天大研究院研究员 翟云霆 2016-06-07 从短期看,激进本土已通过激化民众情绪获益颇多,而由于黄毓民有长期通过“抗争”姿态赢得舆论关注的经验,因此在9月立法会选举前,“城武本土”很有可能会选择合适的机会,继续通过“勇武”的暴力姿态提高关注度,将“街头抗争”与“议会抗争”相结合,使前者成为后者的有力支持。 从2011年香港岭南大学助理教授陈云根(笔名“陈云”)出版《香港城邦论》始,到香港理工大学毕业生陈浩天3月28日突然宣布成立倡导港独的香港民族党,香港的“本土论述”正在从“‘文化本土’向‘政治本土’”(陈云语)、从文字发泄向现实操作、从边缘言论向主流话语过渡。尤其是2014年“占中”事件以来,以陈云、黄毓民为代表的城邦派和“勇武派”热血公民(以下简称为“城武本土”)快速崛起,已开始被视为传统建制派和泛民之外的第三支政治力量,其在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中能走多远,也成为陆港政界人士所关心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在预测“城武本土”能走多远之前,准确梳理其“如何走到现在”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比较分析“城武本土”去年11月在区议会选举中全军覆没,至今年2月在新界东立法会补选中异军突起,我们有理由认为,在短期内(6个月到1年),“城武本土”获取民意关注乃至支持的主要策略,仍将在于其如何展示自己有多“勇武”,而非有多“本土”。2015年11月区议会选举去年11月22日,香港举行区议会选举。由于是“占中”后第一次选举活动,47%的投票率和146.8万的投票人数都创下历史新高。本土和泛民中代表激进力量的5个派别——城邦派、热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联和反水客红人“金金大师”——共有22人参选,结果全部败阵。其中,属于本土派系的热血公民6名候选人只获得3,006票,城邦派1人得票仅为可怜的172(其独立候选人对手得票为1,611票,几乎是其10倍)。热血公民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泛民系的人民力量,9人共获11,503票,其中南区海怡西袁弥明一人就取得2,245票,成为激进派的“票后”。不过区选后,陈云、黄毓民、黄洋达等虽坦承失败,但并没有因此而调整激进的行动方式。2016年2月新界东补选仅仅3个月后的2月28日,香港立法会举行新界东选区补选,胜选者将填补泛民系前公民党议员汤家骅辞职后留下的空缺。建制、泛民、本土等共7名候选人角逐,结果虽然是公民党候选人杨岳桥险胜民建联的周浩鼎,但最令坊间意外的是,之前名不见经传的本土派小团体本土民主前线(简称“本民前”)候选人梁天琦发力,在陈云、黄毓民等本土大佬的全力助选下,一举获得6.6万多选票,得票率达15.4%。事后梁及部分泛民和本土人士都表示,该结果意味香港政治力量从此进入“三分天下”的阶段。曾有美国学者指出,在2000年的一份民调中,当回答会有多“相信华盛顿政府能做正确的事”时,只有30%的美国人选择“总是”或“大多数时候”;而在“911”事件发生两周后的同类调查里,这一数字翻了一倍多,升至惊人的64%。短时间内民意出现如此逆转,当然不是因为美国政府出现质的变化,而只是因为民众情绪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刺激,才作出明显不同于以往的非理性选择——或按认知科学的表述方式,这是一种在情感主导下产生的认知偏差。同理,从11月22日到2月28日这97天里,如果说本土派自身发生了大变化,无疑是不准确的。因此可以确认,两次投票所表现出来的差距,主要应归因于一个新变量的出现,即2月8日晚至9日凌晨的“旺角骚乱”。其传导路径大致为:骚乱后近三周时间里,“城武本土”充分利用事件所激起的社会舆论和民众情绪,策略性地支持在骚乱中获得最多曝光率的本民前成员梁天琦——陈云更是少有地为梁站台并发表中英文演讲。而在骚乱之前,不仅政治圈内人士都未必能说清“占中”后才成立、主要成员只有60多人且多为90后的“本民前”是一个怎样的组织,而且本民前自己也曾一度更接近泛民系的“学苑本土”(梁本人就是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的编辑),而非陈云和黄毓民。更“勇武”而不是更“本土”如果说在浮出水面、走向“政治本土”的第一阶段(该阶段已随“占中”爆发而结束),本土派是以颇具新意且部分符合民间情绪的“本土论述”赢得关注,那么在确定要走向“议会抗争”的第二阶段,文字和不完善理论所能激发的情绪,已不足以支撑本土派继续走下去。此时,“暴力抗争”——无论有心抑或无意——便顺理成章地成为获取舆论关注的不二法门。尤其在公民党正式公布本土政纲、泛民系原学民思潮部分成员有可能也转向本土、直接以港独为诉求的政党已经成立的情况下,“城武本土”要想区分于其它以“本土”为标签的派别,仅靠言论已不足够,而很可能要付诸行动,即是否足够“勇武”。而“勇武”的最大作用,就在于“冲突”能在最短时间内,对舆论和公众情绪造成最大限度的冲击。香港政局面临新挑战“城武本土”、“百日之变”所显示的,是两方面的新挑战。从短期看,激进本土已通过激化民众情绪获益颇多,而由于黄毓民有长期通过“抗争”姿态赢得舆论关注的经验,因此在9月立法会选举前,“城武本土”很有可能会选择合适的机会,继续通过“勇武”的暴力姿态提高关注度,将“街头抗争”与“议会抗争”相结合,使前者成为后者的有力支持。从长远看,“城武本土”是目前香港主要政治派系中,将“喊口号”、“摆道理”、“讲故事”和“刷情绪”四种政治宣传方式结合得最好的一支。“喊口号”有助于在短期内激发斗志,适合譬如战争环境或竞赛环境;“摆道理”适合自上而下的单向宣传,在垄断信息发布渠道情况下效果更佳;“讲故事”是媒体市场化、发布渠道多元化和双向沟通环境下受众渴望“平等”互动的客观要求;而“刷情绪”则是“讲故事”在特定阶段——如选前——的一种表现:通过短期内具有戏剧性效果的冲突,激发公众情绪,从而左右其投票意愿。而越是临近投票时点的情绪变化,就越可能对选举结果造成无法改变的影响。在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的2004年台湾大选,陈水扁已凭“一颗子弹”事件充分展示,公众情绪如受到强烈刺激,很难在24小时内被扭转;而在移动社交和智能手机相结合的时代,公众情绪更容易在短时间内被“点燃”,其对最后选情的影响也更大——无论是今年台湾大选前夜的周子瑜认错视频,还是梁天琦在新界东补选中的冒起,都是绝佳的例证。政策建议在去年政改之后的分析文章中,笔者曾对本土派的发展和泛民系的分化作出推演。事实证明,受类似“旺角骚乱”等不可预测突发事件的影响,本土成长和泛民分裂的步伐都较9个月前估计更快。那么,在立法会选举前这6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本土派——抑或其它政治力量——是否会复制“严重冲突——刺激民众情绪——影响投票”的模式,应该是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一点。在吸取“旺角骚乱”处理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在9月立法会选举前:一,对于具一定组织能力的激进本土组织,政府应加强对其行动信息的了解和分析,尤其应及时跟进这些组织在社交媒体如Facebook和网络社区如高登网上的信息。二,“旺角骚乱”的直接起因是“撑小贩”事件,香港警方应对类似事件制定更细致的应对方案。针对不同地区(尤其是油尖旺区域)和不同规模,预案应有具体针对性,应以阻止事态扩散和公众情绪激化为目标。三,冲突甚至暴力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需设法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在保护好国际和本地媒体从业人员安全的同时,以“讲故事”等更人性化的方式与媒体沟通。应尽量避免冷冰冰的信息发布、简单的“摆道理”和重复口号。而从更深的层面讲,香港政府必须尽快通过具体行动而非口头表态,证明其坚决维护社会法治底线的决心,从而令所有政治活动参与者清楚明白政治博弈的法律空间。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张楠迪扬 2016-06-03 中国对“一带一路”的主导为香港的积极参与提供了宝贵机遇。中国的主导,使得香港可以获得在其它国际组织中不具备的话语权与规则制定权。通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香港可以尝试提出需求,提请国家将需求纳入战略框架,从而变相享有规则制定权,增进国家及香港特区的共同利益。这对香港是显著利好,相信会在相当程度上增进香港对国家的认同。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概念,倡导与古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平等互利的方式展开新型合作,密切经济联系。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强调建设面向东盟、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战略合作经济带。这两次战略构想的表达构成了“一带一路”的完整框架。“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为44亿,占全球总人口的逾60%,经济总量约为21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9%。这个带动全球六成人口、三成GDP的合作框架将由中国牵头。这是中国自建国以来经济与外交策略的首次重大转向。经济上,中国由吸引外资变为对外投资;外交上,由韬光养晦变为积极走向世界。“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区域性经济组织或联盟,而是区域合作倡议,因此不涉及沿线65个国家必须一致同意的协议框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可以按需求主导若干个具体合作板块,更多的合作可能是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因此,“一带一路”所涉及的谈判范围会极其广泛,中国可据不同国家特点需求设计具体合作协议。每个合作框架和协议的参与成员可以不相同、不重叠,唯一不变的是中国都在其中。这样会很大程度免去多边谈判耗费的成本,增加中国作为框架主导国的谈判权重。香港的机遇与角色基于“一带一路”的战略特性,被纳入国家战略对香港有重要意义。虽然香港多个领域走在国际前沿,但若不能整合在国家战略中,难以具备话语权。迄今为止,香港参与了50多家国际组织,但不具备在一个国际组织中的主要话语权。中国对“一带一路”的主导为香港的积极参与提供了宝贵机遇。中国的主导,使得香港可以获得在其它国际组织中不具备的话语权与规则制定权。通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香港可以尝试提出需求,提请国家将需求纳入战略框架,从而变相享有规则制定权,增进国家及香港特区的共同利益。这对香港是显著利好,相信会在相当程度上增进香港对国家的认同。香港在其中的具体角色要根据国家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目的、合作产业领域以及自身优势来考虑。既然国家提出并推进“一带一路”的重要经济考量之一是输出过剩产能,香港可以在相关产业领域发挥作用。第一,香港可提供基础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和培训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领域就是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铁路、地铁、机场等。香港在各类基础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和培训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有成熟经验。在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合作上,国家可负责主要投资,香港可参与项目部分投资及项目选点、布线、设计,并通过当地人员提供培训输出管理经验。此种模式在内地与香港方面的合作上有不少成功案例,香港在“一带一路”具体基础建设项目的合作可参考相关经验。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北京地铁四号线。四号线项目由北京市政府与京港地铁公司合作。这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首个以公司合营模式(PPP)投资的项目。四号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53亿元,北京市政府占70%,特许经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公司占30%。北京京港地铁公司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港铁公司投资7.35亿元,占四号线总投资额的4.8%。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具有30年运行权。港铁公司的角色是负责管理。公司派高层管理人员常驻北京对四号线进行日常管理。在港铁公司高管的直接管理下,京港地铁自主开发了多项运营管理系统,在多处安全性能和服务细节上不断提升。四号线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小于两分钟,成为国内地铁发车间隔最短的线路。第二,配套融资。作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主要投资工具,亚投行的法定股本达1,000亿美元,中方认缴股本达297.8亿美元,占总认缴股本的30.34%,为亚投行第一大股东。范围更为宽泛的平台是丝路基金。丝路基金完全由中国出资,由中国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旨在于“一带一路”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融资服务。在首期100亿美元资本金中,外汇储备出资65亿美元,其余由中投、进出口、国开行出资。虽然亚投行股本量大,中国占三分之一强,但在具体项目开展上,仍要进行融资。首期资本金达100亿的丝路基金,由中国掌有决策权,国家外汇储备作为主要支撑,体现出中国对“一带一路”项目的全力支持。不过在具体项目的融资方式和配资结构上,其实更加灵活。在融资方面,香港具有众所周知的优势,可以发挥独特作用。比如,香港云集世界各地的机构投资者,市场的资金量十分充沛,融资成本低,融资环境宽松,审批程序便捷,监管严格。目前对香港的融资优势关注较多的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之外,香港的优势同时可适用于为亚投行及“一带一路”项目融资。在港中资金融机构可以成为这种灵活融资方式的主要参与者。由于亚投行57个创始成员国涵盖世界主要国家,众多主权国家的担保令亚投行融资的信誉度和安全性能极高,因此对金融机构有较高吸引力。丝路基金在对具体项目的支持上,金融机构同样可以提供配资,按照一定比例为项目提供资金,这样可提高资金来源多元化。更为重要的是,很多内地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经验不丰富,对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不十分熟悉,因此会增加投资风险。在港中资金融机构对评估国际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这些机构参与融资可以为国家在项目选择和风险投资上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和视角。第三,资产管理及运营中心。香港在资产管理上具有成熟丰富的经验。香港管理的资产七成来自香港以外投资者,八成资产配置于香港以外市场。这种高度外向型的资产管理经验,使得香港十分适合管理国际性的投资基金。目前越来越多的中资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国际资产管理分中心,但这些资产管理中心基本为个体金融机构基于机构自身发展考虑的业务部署。香港尚未存在国家级别的资产管理中心。“一带一路”战略是香港参与管理国家级基金的契机。亚投行或丝路基金可以在香港设立地区资产管理中心,吸纳香港在资产管理上的优势,同时可借此机会培养内地在资产管理上的国际化人才。适当引导特区政府系统整合业界意见中央可适时引导特区政府就“一带一路”战略搭建沟通和意见整合机制。在发挥作用的具体技术细节上,仍需深度整合香港各方意见。特区政府在整合业界意见中有重要作用。特区政府虽然已经就“一带一路”开展系列讨论和研究,听取专业意见,提出了香港可以在商贸物流、高端专业服务、资产及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这些构想主要处于向业界征询意见以及研究设想层面,特区政府是否能在更加积极的层面有所作为,中央可在有需要的时候进一步引导特区政府搭建沟通与意见整合机制。第一,建立专门沟通管道。中央可根据需求引导特区成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使特区政府具备针对“一带一路”事宜的专门沟通管道。特区政府可在研究与征询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意见与中央保持畅通的日常沟通机制。一方面了解中央对“一带一路”具体项目的推进思路,另一方面与业界不断互动,寻求其中的可能性机遇。第二,引导特区成立意见统合办事机制。香港业界虽然有自己的声音,但在特区政府层面匮乏实质的整合机制。面对复杂宏大的国家战略,单凭业界分散的力量,很难把握与统合其中的利益格局。特区政府可令内地及政制事务局,以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为牵头部门,并统合相关部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统合各业界的办事机制。在充分了解国家具体部署的基础上,此办事机制需要在如何促进国家以及香港利益的前提下,引领公共与私营机构并做出具体部署。由政府牵头的统筹工作机制将会改变目前业界分头、寻求商机的零散而被动的局面,也可令特区政府倡导的“积极有作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落在实处。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王正 2016-05-30 台湾青年对中国的认同已经经历了深刻变化。要想争取到台湾年轻人对两岸统一的支持,重建台湾青年对中国的认同势在必行。 台湾政治社会变迁与世代差异影响和干扰台湾青年认同的因素是十分多元的,我们绝对不能轻视其复杂性。然而,如果我们以一个最主要的视角来理解为什么当前台湾青年的认同会与父辈差距如此之大,那么政治社会变迁与世代差异的角度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自1895年至今,伴随台湾社会变迁的不同历史阶段,大致以每2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5个主要不同世代。不同世代各自的集体历史经验塑造了不同的身份认同。第一个世代是1895年马关割台至1925年之间。台湾人民在此阶段的前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武装抗日运动,这个世代可以被称为“武装与文化抗日世代”。第二个世代是1925年至1945年期间。台湾人民经历了日本殖民统治后期的共同历史,在此阶段日本将台湾作为进军东南亚的后勤基地。日本一方面在台湾加大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对台湾人民加速皇民化教育。第三个世代是1945年光复至1970年之间。在此期间台湾人民普遍经历了“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历史记忆,可以称之为“白色恐怖世代”。这一时期台湾本土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和国家认同开始发生激烈变化。以廖文毅及其创办的《前锋》杂志为代表,许多原先倡议“台湾自治”的知识分子开始逐渐向“台独”转变,成为其后“台独”思想的滥觞。第四个世代是1970年至1990年之间的“党外运动与民主运动世代”。这个世代普遍经历了上世纪70年代的台湾乡土文学论战和保钓运动,以及此后以“美丽岛事件”为代表的党外运动和民主运动,直至1986年民进党成立、1987年的老兵返乡探亲运动和蒋经国宣布解严,最后在1990年爆发“野百合学运”之后进入下一个历史阶段。第五个世代是从1990年到今天。台湾在过去25年中经历了政党二度轮替以及李扁时期的“去中国化教育”,从李登辉的“两国论”、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到马英九的“不统、不独、不武”以及蔡英文的“台湾共识”,台湾民众的“台湾主体意识”也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今天35岁以下的台湾青年以及“太阳花学运”的学生领袖和群众都成长于本世代。认同的不同层次与发展阶段一般来讲,大家在两岸语境中所说的“身份认同”,大多混合了“国家认同”、“政府认同”与“民族认同”。按照四种认同所涵盖范围的不同程度,我们大致可以由大而小排序为“身份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政府认同”。台湾有许多人的四种层次认同差距甚大,例如“极端台独”的民众可能认为自己的国家应该是“台湾国”,而“中华民国”只是当前有效统治台湾地区的政府并非国家,因此这种人的国家认同是“台湾国”,政府认同是“中华民国政府”,其民族认同可能是自己新创立的“台湾民族”,其身份认同仅只是“台湾人”,最多可能还会认为自己是“华人”。身份认同是个体在社会化进程中逐步形成,认同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启蒙、学习、反思、内化、固化”等不同阶段,分别对应着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步入社会等不同年龄时期。个体身份认同的启蒙阶段主要是于小学时期在家庭和学校形成,很多启蒙记忆对个体将来的身份认同形塑会产生重要作用。学习和反思阶段主要是在初中与高中时期,在这个阶段学校中的历史、地理、语文的教学内容对学生的身份认同具有最大的影响作用。到了大学时期,学生已逐渐发展出独立的价值观和判断能力。如果在此阶段外在环境和个人学习所接受的各种社会信息与中小学时期相同,那么自我内化的过程将会得到放大和强化;反之,如果所接受到的各种社会信息对其过去形成的身份认同有所冲击,那么个体有可能会重新反思、重新构建自己的身份认同。当年轻人大学毕业后进入社会时,其身份认同逐渐自我固化,此时大部分的个体再接受到不一样的社会讯息也很难再撼动已经固化的身份认同。这种认识可以充分解释为什么在多年的两岸交流之后,许多25乃至30岁以上的台湾民众并没有因为交流而改变自己原有的认同。重建台湾青年中国认同的策略当前两岸关系的重要课题之一是重塑台湾青年的“中国认同”。“中国认同”包含了三个层次的三种概念,分别是对整体“中国”的国家认同、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公认的身份认同传统路径包括家庭父母、同侪朋友、寻根问祖和媒体宣传等。除此之外,笔者提出重建台湾青年身份认同的若干其它路径选择。一、学校师长。综观青年成长的各个阶段,对学生影响最为关键的便是学校教育。一般而言,台湾学生在学校场域活动的时间至少有16年,如此学校教育对个体身份认同影响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因此,重建台湾青年中国认同应从“校长老师”和“学校教育”作为切入点与突破口。二、文本阅读。文本阅读不仅仅限于教科书,也包括各种课外读物和报章杂志。一个熟读中国历史、四书五经和唐诗宋词的台湾人,一般而言也会认同自己是个中国人;即便他再如何不喜欢大陆,也一定会认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员。这种文本阅读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其影响层次包括了理性与感性,对个体身份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影响深刻长远。三、红利分配。面对当前台湾贫富分化日益扩大的局面,大陆惠台政策被许多中间商或是特定行业所垄断,未来势必需要打破这种格局,使两岸和平发展的红利与实利普惠到台湾的基层百姓当中。当台湾青年自己的家庭享受到两岸和平的红利之后,自然也能感受到两岸和平发展的益处。四、政治参与。破解由于历史和现实发展所造成的认同困境,还有一种大胆做法便是为年满20岁以上的台湾公民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整个中国”政治事务的机会,并使其制度化和长期化,推动全体台湾民众特别是台湾青年塑造对“整个中国”的政治认同。如果大陆官方单方面或是通过两岸协商达成历史性的政治共识,哪怕只是一个具有象征性的突破,比如在大陆的联合国代表团当中有固定的台湾籍成员,或者在大陆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当中的台湾代表和委员由台湾民众推派,再或者开放大陆部分省、市、县政府或事业单位部门的副手乃至一把手给台湾政治人才担任,相信这些做法都会大幅提高台湾民众特别是台湾青年对大陆乃至“整个中国”的认同。只要我们在秉持两岸人民都是中国人的认识基础上,突破既有现实的思维定式和框架限制,未尝不可采取一些令大家跌破眼镜、具有创造性智慧和政治勇气的做法,大幅增进台湾青年的中国认同,从而促使两岸早日共同解决遗留多年的历史问题。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王正 2016-05-20 民进党新政府上台后,两岸关系可能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功能与机制的探索,其实符合民进党维持现状的主张,有助于在新形势下构筑民进党与中共的互动甚至互信。我们期望民进党接受大陆方面的橄榄枝,携手中共打造跨两岸机制平台。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两岸政治关系“合情合理安排”,而去年11月的“习马会”就落实了这一精神,表现了两岸的政治智慧和创新气魄。民进党将于今年5月20日重新上台执政,大陆向台湾释出善意,愿意在“九二共识”前提下,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做出合情合理安排。这显然是马英九时代两岸和平交流与合作的延续。所谓两岸政治关系的“合情合理安排”,其内涵可以分别从三方面来解析。首先,“合情”即指两岸双方皆能接受,也就是寻找双方立场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同时也要求彼此对自身原有主张的妥协。其次,“合理”即符合法理和原则,一方面符合两岸现行的宪政法理与法律框架,符合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的法理事实和原则,另一方面则有助于巩固、增进两岸政治互信。最后,“安排”即指在两岸尚未统一前、针对两岸政治关系发展不同阶段对具体议题和事务的各种机制化和制度化处理,这种“安排”既非两岸和平统一的终极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特性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特性可以从争议、时序、谈判与功能四个角度来分别解析。首先,从两岸双方的争议角度来看,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具有敏感性和复杂性。敏感性是指有关两岸政治定位、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各项议题,在两岸之间及台湾内部社会仍然存在重大分歧,特别在“两岸主权定位”与“中华民国地位”问题上,无不牵动着两岸各方的政治敏感神经。复杂性是指由于岛内政局的变化不定、两岸及岛内民意认知的落差以及国际势力的干扰,使得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一个系统性的政治工程。其次,从两岸关系发展的时序角度来看,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具有过渡性和阶段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将存在局限性。过渡性是指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并非两岸和平统一的终极政治安排与模式。阶段性则是指两岸和平发展时期将会随着两岸政治关系发展的具体情况而形成不同的进程阶段。此外,正因为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过渡性和阶段性,使其必然将存在局限性,亦即两岸政治关系安排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万灵丹和解毒妙药,并非两岸政治关系安排达成后两岸关系发展便能高枕无忧。再次,从两岸政治谈判的角度来看,两岸政治关系安排既具有共识性也有妥协性,同时也需符合对等性。两岸政治关系安排是通过两岸政治谈判与协商而产生,从谈判结果而言其必定会体现两岸双方的共识,但也一定会展现出谈判过程中双方各自的妥协。同时,考虑到台湾方面的接受程度以及照顾台湾人民的尊严,两岸政治关系安排也需要体现对等互惠的特性。最后,从深化两岸和平发展并为两岸和平统一做准备的功能角度来看,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则具有机制性、规范性和可塑性。机制性与规范性是指通过机制化或制度化方式,运用文本协议与法律规范确立某一个阶段的两岸政治关系具体安排,发挥其既能巩固政治互信亦能增进政治互信的功能。可塑性是指每一个阶段的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应该保留其生长的水平空间与垂直空间,既为同一个阶段的其它政治安排提供延伸与外溢的机会,也为新一个阶段的两岸政治关系安排预留升级与转型的可能。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原则合情合理的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应同时牢牢把握法理原则、方法原则与情感原则等三组原则。第一,就法理原则而论,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必须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坚持“一个中国框架”,不能“分裂整个中国”,不能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情况。任何违反上述法理原则的方案不可能成为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谈判结果,因此在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谈判过程中双方均需共同维护上述法理原则。两岸双方均不应要求对方承认自身的政治符号,而应以“一中同表”的方式来表述“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至于对“中国”内涵的解释则应秉弃过去“各自表述”的方式,而是由两岸当局经由政治谈判共同表述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中国”。第二,就方法原则而论,建议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谈判可以采取“议题化”、“阶段化”、“共识化”三者综合运用的方法,既求同存异也化异求同,并保持灵活、开放、包容和务实的态度。议题化是指将两岸双方具有重大分歧的政治问题设定为谈判议题而非谈判前提,并将议题予以分割,将敏感的政治议题转化为法律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从而降低其敏感度,并通过积累共识而逐步解决。阶段化与共识化的方法在过去两岸谈判过程中已行之有效,但某些政治人物对两岸政治谈判始终预设一些无助于开展谈判的前提,人为制造障碍。两岸双方有必要发挥先谈起来的精神。第三,就情感原则而论,两岸政治关系安排应兼顾两岸人民各自的情感认同,既体现两岸人民同为中华民族生命共同体的认同,也照顾到台湾人民因历史因素对其特有的政治与社会制度的认同。正所谓“以大事小者仁,以小事大者智”,若轻视了海峡两岸整体中华民族的国家认同与大陆人民殷切期盼振兴中华的旺盛意志,是为不智;同理,若忽视了台湾人民的特殊情感、认同与尊严,包括自甲午战争马关割台后50年日本殖民统治以降、历经国民政府迁台后的戒严高压统治、上世纪70年代退出联合国、以及至今台湾未能完全享有和大陆同胞同为中国人的国际尊严与国际活动空间等众多交杂的“悲情”心理,则可谓不仁。成立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两岸关系发展至今,既有的经贸机制与“两会机制”固然有其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积极作用,但其功能仅止于处里事务性协商,并无法解决两岸政治问题,而且在两岸事务合作的深度、广度和高度上,也无法跟上两岸社会的迫切需求。因此,两岸和平发展与两岸政治互信的继续深化有必要增添新的动力机制。两岸可以融合双方公权力与社会力,建立“跨两岸机制平台”,实行两岸共同治理模式,共同组建“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作为新一个阶段的两岸政治关系安排“3.0模式”,它不仅能加大两岸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也为两岸最高领导人的定期会晤问题予以解套,并为两岸政治关系未来各项具体安排的延伸、外溢、升级与转型搭建平台与培育土壤。“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可以采取双主席制,由两岸最高领导人共同担任主席,并由两岸共同推荐公部门代表与私部门社会贤达担任委员。该委员会可以再下设多个分支委员会,并由两岸公部门中相关业务主管负责人共同担任分支委员会的双主任委员,同时再推荐两岸公部门及私部门在该业务领域有造诣的人士担任委员。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及下设各分支委员会应定期举行会议,也可以视业务或实际情况需要增开会议,会议地点应在两岸四地其中任一地方而非外国领土,会议场合必须是非国际性场合的跨两岸场合。两岸双方可以在此机制平台上,逐步解决重大政治难点如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和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等问题,两岸和平协议、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也可以在此机制平台上展开研拟,两岸行政、立法与军事等公权力部门的负责人也可以在此机制平台上展开常态性的对话与业务合作。以上述方式开展的跨两岸机制平台,遵守了一个中国框架原则与两岸对等互惠原则,既不分裂整个中国的国家主权,又淡化了两岸对主权、治权和各自政治符号的重大分歧,并充分照顾到台湾人民的尊严与感受,因此是一个符合两岸和平发展新阶段所需的两岸政治关系合情合理安排。这种操作方式是在两岸双方尚未解决主权与政治符号争议之前,以“两岸”此一中性概念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具体应用。此外,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不仅可以处理两岸和平发展阶段的议题,也可以在两岸和平统一过渡阶段探讨两岸和平统一的模式。两岸最终可以运用此一平台共同商议设计一个跨两岸宪章,建立一个在两岸既有宪政法律体系之上的跨两岸“一中屋顶”。民进党新政府上台后,两岸关系可能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功能与机制的探索,其实符合民进党维持现状的主张,有助于在新形势下构筑民进党与中共的互动甚至互信。我们期望民进党接受大陆方面的橄榄枝,携手中共打造跨两岸机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