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rch 24, 2014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丁元竹 2014-03-24 本届政府把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加快编织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强调“补短板”、“兜底线”的政策,不仅为新时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表明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建设涉及内容广泛,其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重中之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做了方方面面的总部署,改革议程可谓千头万绪。无论今年的改革从何处着手,为人民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为受改革影响的人群提供心理上的安全感,是其他各项改革得以展开和推进的重要前提,是平衡好发展、改革与稳定关系的重要基础。因此,本届政府把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加快编织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强调“补短板”、“兜底线”的政策,不仅为新时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表明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近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推进 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域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不过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明显滞后等。 本届政府把“补短板”、“兜底线”,摆在工作的重要议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建立疾病救助指导性的意见等。可以说是工作细致,有条不紊。2013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五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逐步将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统一纳入改造范围。2013年7月1日起,江苏、四川和辽宁三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有18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以来人们热议的、各地正在探索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解决现有2.6亿和每年新增1000多万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努力补好内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 这里所谓的“短板”,主要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内容。中共十八大报告要求,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十八大报告的要求相比,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 首先,把基本社会保障的差异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区、部门,甚至个体之间的差异协调与统一。中国的基本社会保障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体制,学者们称其为“碎片化”的体制。其实,这样的体制,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有,要在短期内把它们统一起来确实不容易。我国的重要问题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不高,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还比较重。由于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部分地区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基本养老保险碎片化严重,存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体制机制虽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待遇水平不高,差异较大。三是社会保障内部的各类保险采取的方式不一样,有积累制的,也是半积累制的,还有其它的形式,积累制与个人的收入有很大的关系,每个人的收入又不尽相同。政府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各类保险在征缴、发放等方面的统一和协调问题;要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确保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 第二,努力减轻养老金支出面临的压力。当前的问题主要也表现在三方面。一是老龄化压力越来越大。到2012年底,内地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94亿人,估计2013年已超过2亿人。在老龄人口中,失智失能的老年人2012年已经到3600万,估计2013年达到3750万人。二是截止到2012年底,内地社会基本养老制度覆盖人口大约2.6亿人,其中有l.9亿缴费人口,7000万人为领取养老金的人,这就是说,3个人上缴工资的28%来支付1个人的养老金。养老金的支出和可持续问题比较紧张,这种态势还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三是内地养老金存在缺口: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和部分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出现“空账”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养老金的监管,寻求多元途径,包括市场手段,实现养老保险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和保值增值。 第三,继续探索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努力打破双轨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实际上,这两个群体一直不尽缴费义务,而且退休后替代系数也远远高于其他群体,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也是社会舆论多年批评的话题。改革“养老金”双轨制实际上就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触动利益格局,“割自己的肉”。下一步,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直悬而未决,各地开始试点的公务员聘任制也许会成为一个突破口。政府要尽快解决建立公务员职业年金,通过配套改革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 第四,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9年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群众反映对新医改成效感受不明显的原因有二:一是城市大医院看病还比较难、比较贵;二是医保水平还比较低,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在总结三年多的改革经验基础上,政府需要努力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继续巩固参保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缴费水平,开发更多险种类型。二是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完善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支出和购买村医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基层和面向居民出发,加强基层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不搞上下一般粗的管理体制机制。要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必须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问题。三是积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完善网上采购药品制度,通过新农合网络结算系统建立村卫生室药品数据库。明确补偿政策,加强村医管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立足于公众利益、政府意愿和医院科学发展,来开展决策,推行绩效考核,突出市属医院的公益性质。以惠民便民为目标,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努力实现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 第五,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社会基金资产总额已破万亿,达到11060.37亿,创近三年新高。保住救命钱,到底有多少招数?2012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当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查出7万人冒领社保待遇11807万元,比2011年多出1万多人,冒领数额超过亿元,令人震惊。看管好社会保险基金,已经刻不容缓。 第六,解决个别企业和就业人员不缴纳社保基金或者变相少缴问题。由于认识水平问题和出于短期利益考虑,个别企业和就业人员不缴纳社保基金或者变相少缴,导致一系列劳动纠纷。有数据显示,70%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涉及社会保险,以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会保险引起劳动者要求补偿损失的占全部社会保险争议的60%以上。根据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努力发挥好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内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但是存在诸多漏洞,当前应当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其兜底作用。这里所谓的“兜底”主要是指全覆盖、保基本,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这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第一,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是指居民应当不分城乡、不分地区享有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基本权利、并能够机会均等和结果平等。换句话说,就基本权利而言,政府应当通过法律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就机会均等而言,在企业经营困难和个人发生特殊情况下,国家通过补助或减免税等方式,确保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的连续性;就结果平等而言,国家通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形式确保那些缺乏社会保险的群体享受基本生活。国家必须保障所有居民享有基础教育和社会救助。根据制度设计,国家在基本教育机构建设、社会救助经办和社会保障经办方面要确保各个地区和城乡配置标准大致相当的设施、设备和人员,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第二,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核心就是确保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群体有支付社会保险的财政能力,标准是保证基本生活。就预防性社会保障,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言,要确保每个有能力建立自己账户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建立这样的帐户,雇主、个人和国家都要尽到各自的责任。在预防性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的责任就是要确保个人、雇主必须依法建立积累式的个人帐户,必要时,政府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例如,最近一些年来各地进行的“公共卫生服务券”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均等化的价值取向。第三,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应当实现均等化,即不分城乡和地区建立标准大致相当的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大致相等的设备和人员。国家以资助或免除保险缴费等方式来确保所有社会成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实现基本社会保障的人人享有。 其次,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社会救助领域先实现城乡之间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各群体之间的统筹,然后推进到社会保险领域,最后再扩展到社会福利领域。要积极研究解决非户籍人口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问题。建立合理有效的制度,有条件和分步骤地将他们纳入居住地的社会救助体系。当前首先要积极研究如何将农民工等外来人口适度地有规则地纳入到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当中。顺应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形势,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新界定城乡低保对象准入条件势在必行。二是完善财政体制和筹资机制。在属地管理基础上,中央和省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专项调剂资金制度,用于补助中西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资金的不足。加快转移支付制度与方法、手段的改革,逐步采用“因素法”为基础的转移支付办法。在转移支付的结构安排上,要根据各地区人口、经济、财力和支出标准等综合因素,科学测算社会救助“标准支出”和地区财政“标准收入”,依据客观指标,设置转移支付救助项目和指标,确定标准支出规模。三是分类施保。分类施保对象的界定,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依据重病、重残、多子女上学、孤老、单亲等明确可靠的特征或尺度,进行更科学细致的甄别,要适当照顾收入一般但医疗、教育支出巨大的低保家庭。四是围绕不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需求差异,改进和完善救助方式。力保实现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两个“全覆盖”:即开展日常医疗救助, 对老弱病残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医疗保障;以及改革大病医疗救助,对需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给予及时救助。 再次,加快建设与老龄化需要相适应的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当前,我国老龄化加速,未来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医学进步会把许多致命的疾病变成慢性病,病人的弥留时间会大大延长,老龄人口的医疗支出会大大增加,如何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非常重要。一是关注农村人群。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需求的差异,分别对待城市养老和农村养老。要着力解决农村80岁以上老人的补贴问题,在此基础上启动养老服务。二是关注失能人群,按照国际惯例对失能老人分等级管理。三是关注高龄人群,要特别关注80岁以上高龄人群、尤其是其中的低收入人群,以及失去亲人的老人。四是积极谋划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五是着手规划和试点内地护理保险制度。从建立长期护理体系入手,规划和试点护理保险,必要时先动用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