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January 27, 2014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潘国平 邓文晓 2014-01-27 东海形势错综复杂,风云变幻。这就要求台湾秉持正确的战略判断,不可丧失民族立场做出有违民族大义之事。 11月23日,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台湾方面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对此举给予了实际配合。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台独”分子借此兴风作浪,在日本误导国际舆论、制造地区紧张气氛的不负责任言论鼓动下,在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上混淆是非,民进党领导人不止一次对大陆提出抗议,同时声称东海防空识别区不利于两岸关系,要求中国撤销相关决定。因此,还原被扭曲真相,进而对东海防空识别区形成正确客观的理解实属必要。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有理有据 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有权制定他国航空器进入本国空间的条件及程序,任何外国航空器未经主权国家允许,不得进入该国领空。对于进入领空前的航空器虽无明文规定,但鉴于航空器自身飞行速度快、容易威胁领空所在国陆地或国防安全的特点,在领空外合理区域内对其进行一定的识别和预警完全必要。 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体现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合理行使的自卫权。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一国在发生武力攻击时可行使自卫权。然而,“发生武力攻击”绝不等于武力攻击发生之后,如果采用了后一种解释,不仅会对遭受攻击的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害,更无法保护该国国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因此,当国家有确切证据表明这种攻击已明显迫近并即将带来重大危险时,为实现国家的自我保护,应允许其采取必要的预防性自卫措施。因此,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对任何意图侵入我国领空以及危害国防安全的航空器进行事先的识别和处置,不仅是对预防性自卫理念的贯彻,更是与《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相一致。 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也是国际习惯做法。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1款(五)项规定,国际习惯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相关实践通例的存在和法律确信。前者是指各国对某一行为有长期、重复的实践;后者是指该实践作为通例被各国接受为法律规则。它要求一个作为通例的制度在空间上有较广泛的国家采用,在数量上有多次不断的实践。防空识别区经过60多年的发展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已然成为国际法的渊源,可以为中国所采纳。 至于个别国家所谓中国防空识别区与其防空识别区部分重叠,侵害其领土主权和空中管制权的说法,国际社会无法认可。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并不意味着中国领空的扩大,也不意味着中国主权向外延伸,更不会影响他国航空器正当飞行权利的行使。作为主权国家,中国为强化国家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而采取的自主防卫措施,没有侵犯任何国家的合法权益,各国应对东海防空识别区给予应有的理解和尊重。他国干涉无理 中国政府公布东海防空识别区,希望相关国家予以尊重。美日拒绝承认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美日战机反而比以前更频繁、更大规模地现身东海空域,故意挑衅中国的领土主权。日本就此提出抗议,声称这一做法将加剧东亚不稳定局势,“破坏了东海现状”。美军两架B-52远程战略轰炸机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并且飞越中日有争议的东海岛屿。最近美日要求中国撤销防空识别区的言论更是甚嚣尘上。划不划防空识别区,在多大范围内划定防空识别区本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哪容其他国家说三道四,这种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反观日本自身设定的防空识别区,在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的情形下已存在50多年。日本的防空识别区是一个巨大的五边形,其最西端距离中国浙江省东海海岸线仅130公里,最南部与台湾地区的“防空识别区”呈重叠状态。2010年日本防卫省宣布,把原止于国土最西端的与那国岛上空的“防空识别圈”扩大至该岛以西台湾一侧海域的上空,而且跨越日本主张的东海中间线,将中间线以西的属于我国的东海油气田空域全部囊括其中。日本甚至将我国领土钓鱼岛作为领空划入其防空识别区范围之内。 毫无疑问,日本将防空识别区划得如此宽广,深入邻国的专属经济区,包含我国钓鱼岛,这是无法被国际社会所认可的。如今日本不但不对自己的做法进行反思,反而对有理有据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加以指责与干涉,这种允许自己胡作非为,却干涉他国合法行动的作法是一种典型的强盗逻辑。东海防空识别区符合两岸人民共同利益 首先,东海防空识别区不是禁飞区,而是一个合作区、缓冲区,不影响正常航班的飞行,更不会对台湾同胞带来利益损害。东海方向航路密集,飞行繁忙,设立防空识别区要求台湾航空器通报飞行计划和相关信息,对于保障空中飞行安全、避免误解误判有益无害。虽然如此,美国仍借机拉拢包括台湾在内的地区或国家,构筑对中国的包围圈。这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部分环节,也是《美日安保条约》倒行逆施的体现。美国企图利用中国公布东海防空识别区的举措,试图搅混南海,制造区域安全的混乱和复杂局面,以便从中渔利。日本同样采取挑唆、分化手段,意图破坏两岸关系,从中谋利,以扩大其在东亚的战略利益。在此情形下,台湾应分清局势,从大局着眼,避免为美日火中取栗。 其次,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并非针对台湾,而是维护我国东海地区合法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应有举措。中国选择在日本急于强化对钓鱼岛争端的军事和政治准备时节,公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具有主动谋局造势的重大现实意义,是从中华民族利益出发的正义之举。另外,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范围来看,东海与南海的界限为广东南澳岛与台湾岛南端的鹅銮鼻的连线,而此次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划界只将钓鱼岛划入其中,却避开与其极近的彭佳屿,这无一不体现对台湾的尊重和谦和。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根本利益一致,1953年台湾划定防空识别区,近些年来台湾在维护钓鱼岛主权以及推动海外保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应成为深化互信、加强合作的契机,推动两岸实现共同维护领土完整、抵御他国觊觎的目标。此外,在领土上空划定防空识别区不仅是权利使然,更是对他国意图侵占我国领土的有力回应,不会对台湾构成威胁。 最后,尽管大陆在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之前没有通知台湾当局,即使与台湾地区的防空识别区范围存在一定交叉,但两岸完全可遵循“东海和平倡议”原则,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这不应成为阻碍两岸人民深化交流、密切合作之阻碍,更不能被某些国家所利用进而挑拨两岸人民感情。两岸本同根同源,血脉相连,在中华民族的利益面前,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使存在分歧争端,仍须坦诚沟通,协商处理,如此方有利于台海的稳定、繁荣与发展,符合两岸人民共同利益,这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福祉。 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能够打破日本对钓鱼岛空域单方面声称权利的现状,可以加强对钓鱼岛的巡逻监视,构筑立体化保护体系。同时,它对于解放军冲破第一岛链,构建远洋安全有重大意义。两岸共建南海防空识别区 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只是维护我国合法权益的一个尝试,以此为开端,其后必将有大量政策和措施出台。相对于东海而言,南海争端日益升级,岛屿纠纷从未停息,南海九段线的合法性被他国质疑。因此,在借鉴东海防空识别区经验的基础之上,在合适时机推出我国南海防空识别区实属必要。 设立南海防空识别区并能充分发挥作用,首先要有能够涵盖南海全部海域的雷达辨识系统,其次战斗机需在很短的时间内飞临需要警戒的区域。南海海域辽阔,其周边国家情况复杂,现有陆基雷达无法涵盖南海区域。同时,由于机场的限制,战机只能涵盖到南海的北半部,这无疑都对南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带来限制。 目前可行的方法之一就是两岸建立军事互信,在南海进行局部的军事合作,太平岛可以设大型雷达站,大陆负责监管南海全部水域,台湾可协助防卫南海南半部,双方互补互利,共同维护国防利益。   回顾历史,日本曾利用两岸分治,公开违反《开罗宣言》,以战败国身份强占钓鱼岛列屿,同时琉球问题亦未按照国际法处理。如今,两岸关系日益升温,不应再让历史重演,更不能容忍任何国家明目张胆地侵犯我国主权。 东海形势错综复杂,风云变幻。这就要求台湾秉持正确的战略判断,不可丧失民族立场做出有违民族大义之事。现阶段,在强大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在不断的沟通与交流之后,关于东海防空识别区的争议渐趋平息,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向中国相关机构报备飞行计划。在此背景之下,台湾更应与大陆一道,与相关国家划清界限,远离其混淆视听的言论,共同致力于维护祖国海疆安全,促进两岸和平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