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欧树军 2014-01-24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前所未有的一次理论创新,也具有沟通历史、当下与未来的深远意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前所未有的一次理论创新,既适应了在复杂的国内外新形势下建设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时代需求,也具有沟通历史、当下与未来的深远意义。 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一个甲子。古人云:三十而立,每30年可以视为一个大周期,我们暂且称前30年为革命时代,后35年为改革时代,未来30年将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定型的新时代。毛泽东所领导的革命时代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邓小平所领导的改革时代探索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习近平所领导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使命就在于继往开来、承前启后,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各方面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双重涵义,既是国家治理意义上的基础性制度,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建构一个好政府,实现善治;也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不是无关紧要的修饰,是大仁政与小仁政有机结合的现代王道,也是共产党自承天命为人民谋福祉的道义正当性源泉。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说是中国社会主义定型化的根本保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在“能力”而非“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质上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在“能力”而非“治理”。冷战结束以来,治理概念变得日益复杂起来,融入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因素,各种与治理相关的说法纷至沓来,大致可以分为社会性的治理和政治性的治理两大类。社会性的治理概念包括“自组织治理”、“社会-政治治理”、“自我治理”、“沟通式治理”、“社会参与治理过程的新型治理”、“共同治理”、“多中心治理”“制度性治理”、“协调性治理”、“混合治理”、“公共治理”、“地方治理”和“最小政府治理”;政治性的治理概念包括“合作型治理”、“新公共管理型治理”、“良治”、“社会控制型治理”、“国际秩序治理”和“治理能力”。 “政治性治理”的核心是指国家为社会、政治为经济、政府为市场、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指引政治方向的能力,换言之,也就是一个有权有效的中央政府把自己的意志和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制度能力,说到底也就是国家能力。1993年以来,围绕国家能力在政治转型中的作用,中国思想界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术辩论,并由此分成了不同的思想阵营。在反对国家能力这个提法的人看来,中国是个“极权国家”、“威权国家”,要想推动中国的政治转型,必须从削弱中国政府的公共权威入手,怎么还能讲什么加强国家能力呢? 提倡国家能力的学者总结了美国建国以来和苏联解体前后的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在美国建国者看来,美国宪法的首要使命是建构一个有权有效的中央政府,其次才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设计人管理人的政府,最大的难处就在于:你必须使治人者先具备控制被治者的能力;然后使治人者有责任控制他们自己。”而“所谓权力,无非就是办事得以奏效的能力。所谓能力,无非是善于运用手段,达到目的。” 两百多年来,美国政界始终秉持建国者的真知灼见,不断提升国家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其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总统的君主化,不仅在宪法上长期保留君主化的可能性(二战后才有了任期限制),也在政治实践中不断向总统集权。二十多年来,苏联解体的教训首先就在于国家能力一泻千里的丧失,解体前在西方的隐蔽冷战战略攻势下自毁长城,各方面极尽削弱、摧毁公共权威之能事,造成苏联的解体以及解体后政府权威的全面溃散,连强势的普金最近也不得不承认,至少还需要二十年才能让俄罗斯从一个三流国家重新变成一流大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十大基础性治理能力 根据现代国家政治现代化的经验教训,国家治理体系大致由十种基础性治理能力组成,分别是: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强制能力; 二、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汲取能力; 三、培育和巩固国家认同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教化能力; 四、确保国家机构内部的控制、监督、协调的统领能力;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再分配能力; 六、调控和干预社会经济事务的规管能力; 七、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制度化的吸纳能力; 八、协调不同的利益,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整合能力; 九、适应环境变化,调整制度,回应挑战的学习-适应能力; 十、在数据与人、物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认证能力。 所谓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这些基本治理能力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此将国家的行政、制度、法律直接贯彻到国民和企业个体。与治理能力相对应的政策范畴和建议 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所指出的,我们在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它们分布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各个领域,这里仅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提出一些初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