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邓聿文 2012-08-14 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推进双方的经贸合作,造福两岸人民,从“投保协议”的签署来看,一个基本前提是,双方都要展现诚意和包容。 备受两岸经济界和投资人关注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简称“投保协议”)8月9日于第八次“陈江会”签署。此前,因两岸对贸易纠纷的仲裁方式及涉及人身安全的通知等执行方式意见分歧,“投保协议”谈判两年、延宕三次,现在最终签署的文本,既包括一般投资保护所具有的要素和内容,又针对两岸各界关心的问题,根据两岸现实需要,做出适当安排,是一份充分体现两岸特色和智慧的协议。 “投保协议”中有关将经第三地的投资纳入保护范围,台商人身安全保护且24小时内通知家属和通报台湾对口单位,以及将G2G(“政府”对“政府”)、P2G(投资人对“政府”)、p2p(投资人对投资人)纳入规范等内容,都有利于台商权益的保护。需要指出的是,从国际间的投资贸易协议来看,一般并不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因为人身安全有民事、刑事相关法律依据,但此次“投保协议”同意加入台商人身安全保护内容,且在人身安全通报机制上,原则同意24小时内以适当的形式分别通知家属和通报台湾对口单位。这不但已经大大超越大陆刑事诉讼法规的“超国民待遇”,对于幅员辽阔的大陆来说,已是相当之难。另外,对争议最大的“争端解决”机制,投保协议也原则同意把G2G、P2G、P2P都纳入了协议规范,双方指定若干调解机构,调解结果具有约束力和执行人,从而创设了两岸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所有这些突破,都是两岸秉持善意、务实协商的结果,尤其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和台商的诚意。 国民党在台湾地区重新执政后的四年,是两岸关系发展最好的四年,特别是ECFA协议的签署,使两岸经贸关系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两岸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密切,两岸关系已经逐步进入“深水区”,经济合作要向更广更深的领域迈进,两岸“投保协议”、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协商谈判必然要碰触越来越多的政治议题。“投保协议”之所以谈判两年、延宕三次,就因为上述问题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而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只是大陆政府从两岸和平发展的大局以及保护台商的权益出发,展现了更大的善意、包容和弹性,才使协议终得以签署。 两岸的善意和互信,需要两岸共同去维护和推动。此次“投保协议”及ECFA后续协议的签署,有助进一步消除双方分歧、增加彼此信任,但未来如何在经济合作中消除政治障碍,依然考验着两岸尤其是台湾当局。台湾当局至今对陆资入台设置了苛刻的条件,如限制陆资对企业投资的比例,限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限制董事会人数等,这些针对陆资的歧视性限制不仅增大了陆资来台风险,有悖全球化时代的投资自由化趋势,而且对台湾经济走出金融危机的影响亦无助益。更重要的是,它妨碍两岸关系的进一步融合,不利政治互信的建立。虽然此次“投保协议”确定了促进两岸投资自由化的若干原则,有利陆资赴台,但具体实施细则还要看台湾当局的规定。 未来包括两岸政治定位等敏感议题,两岸双方迟早都要面对,不可回避。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推进双方的经贸合作,造福两岸人民,从“投保协议”的签署来看,一个基本前提是,双方都要展现诚意和包容。如果仅仅要求大陆释放善意,只想分享大陆经贸惠台的好处,同时依然坚持“主权”,政经分割,那么,两岸协商之路就会越走越窄。这显然是两岸都不乐意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