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12, 2011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邓聿文 2011-05-12 中产阶级是带动社会消费的领头羊和主力军,是一个活跃而稳定的消费群体。中产阶级的消费起来了,将经济增长的动力从投资转向消费就有实质性的内容。当中产阶级发展壮大后,中国将能进入一个长治久安的发展环境。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使它在培育中产阶级方面,是其他税种所不具备或不可替代的。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短短几天时间,已收到17万条意见。民众对个税改革的高度关注和参与,正是公民意识的体现。而今次征求意见,公众最关注的是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等关乎民生利益的问题。   现行个税难以实现税负公平   个税设置除了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外,主要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外常把个税称为“罗宾汉税种”,也就是说,个税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带有更多“劫富济贫”的色彩。因此,在多数发达国家,个税主要是根据个人的年收入来课税,并且实行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纳税越多。比如,美国高收入者就是该国个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到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   中国恰好相反,中低收入者已成为个税的主要负担群体。1994年中国设立个税时免征额是 800元,不过那时实行低工资,这一免征额是相当高的水平,所以可把个税看作是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职工的收入普遍提高,个税也先后于2006年、2008年两次上调,目前起征点在2000元。2010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大约为2754元左右,个税免征额与劳动报酬的比率在0.72:1,免征额的提高低于工薪阶层的劳动报酬增长,使得本来应免缴个税的中低收入劳动者被推入了纳税者行列,成为个税的主要来源。统计表明,在我国个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庭人数最多,约为3亿人;在全部个税收入中,65%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这也是人们对此次个税改革反响强烈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现行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办法,将个人所得分为11个应税项目,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适用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这种税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除了免征额过低外,亦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容易造成所得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且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因为,高收入者可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票利息和红利、期权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负担个人高消费和购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   我国现行个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且最高边际税率均为45%,这在世界上都少见。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既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也助长了高收入者的逃税动机。   建议免征额提高至4000元   个税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从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的改革方案看,今次改革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现行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二是将现在的工薪所得九级累进税率减为七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经测算,调整后月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在这以下都能享受到减税的好处;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也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客观而言,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的幅度已达50%。按照这一免征额,再扣除各项保险,月薪4000元基本不用交个税,月薪5000元所交个税也不会超过100元。以中国目前多数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即使在京、沪这样的大城市,中低工薪者基本可以不交税或只交少量的税。   总的来看,按照这一方案实行,中低工薪者的税负会有所减轻,高工薪所得者的税负将会提高,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目标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从民众的反应来看,该方案与多数人的期望还是有一定差距,说明该方案对现行个税的缺陷改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