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关于民间资本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务院“新36条”)中对民间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做了恰如其分的评价,并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为什么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主要表现为有四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四是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显而易见,国务院“新36条”对民间资本发挥的作用做出了高度评价,这四个有利于对民间资本是一个巨大的鼓舞、是对民间资本地位的充分肯定。
二、民间资本发展的制约
尽管民间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在不断的提高和加强,而且日益明显,但是民间资本的发展也受到种种的制约。这种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民间投资主体普遍存在“四不”状况。
“四不”即不愿意投资,不能投资,不敢投资,不会投资。
一是不愿意投资。目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存在着高度的竞争,大部分行业已是产能过剩,所以民间资本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缺乏投资热情、对这些行业完全不愿意去投资。
二是不能投资。民间资本要进行投资就必须要有资金,除了自有资金以外还要获取其他来源的资金。然而,长期以来融资难问题始终是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核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资本想投资也投不了。
三是不敢投资。从各个民间投资主体来看其实力不强,再加上国家的政策法律、市场环境还不完善,一旦在投资过程中出现国内外经济状况大起大落,或者面临一些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民间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要远远高于其他的经济主体,特别是上世纪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和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无不表明民间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很高,因此产生了民间资本不敢投资的状况。
四是不会投资。通常民间投资主体对政策信息的敏感性较弱,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趋势的研究与把握还不够准确,投资决策水平普遍比较低,所以进行投资决策困难重重。
其次,民间投资遭遇“两门”的困境。
所谓“两门”就是“玻璃门”与“弹簧门”,是指根据国务院“非公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19日颁布)规定的非公有资本“非禁即入”的原则,非公有资本在投资领域所遇到的与国有资本不平等的资本准入问题的形象比喻。所谓“非禁即入”的原则,即指民间资本在行业准入方面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但在实际中却一直没有落实。“玻璃门”与“弹簧门”的形象比喻正是由此而来。所谓“玻璃门”,就是指看得见,没有显性障碍,但却无法进入,问题是出在隐性障碍方面。“看着可以进去,真的想进去的时候,头上会撞出个大包”。所谓“弹簧门”,则是指虽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也确实进入了,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民间资本不得不自动退出。“刚刚把脚挤进去之后,稍稍不小心就被弹了出来”。
再次,“四大瓶颈”制约着民间投资发展。
“四大瓶颈”是指民间投资在行业准入、融资难、管理水平、政策环境方面存在的制约。关于行业准入问题,简而言之,民间资本在行业准入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众多的障碍,特别是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更是如此,例如前面提到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目前在中国垄断行业中民间资本进入的比重不到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 这种状况是非常不公平的。“四大瓶颈”中的管理水平问题、政策环境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此处不再赘述,以下仅从金融的角度对融资难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实事求是地来看,中国民间资本融资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在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银行信贷更多地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例如,2009年中国全年累计新增企业贷款5.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大、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比分别是40.9%、34.3%和24.8%。总体上看,容纳民营企业最多的中小企业依然普遍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图6显示了中国民营经济贷款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中国民营经济贷款占GDP的比重,2000年以来由6.3%上升到2007年15%,尽管增加了一倍以上,但是15%的比重与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态势相比仍显得很不相称。
图6 2000—2007年中国民营经济贷款占GDP比重
注:民营经济为狭义民营经济,指内资民营经济减去集体企业,专指个体和私营经济。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图7反映的是中国中小金融机构民营经济贷款的比重,2000年至2007年这一比重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00年为27.7%,2004年为25.1%,此后有所回升,但2007年也只有25.8%。图8反映的是中国民营经济短期贷款所占的比重,这一比重少得可怜,2000年只占1%,2008年上升到3.4%。这些数字与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对整个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是完全不成比例的。
图7 2000—2007年中国中小金融机构民营经济贷款比重
注:民营经济为狭义民营经济,指内资民营经济减去集体企业,专指个体和私营经济。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从中小企业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短期资金用途来看,以浙江省中小企业为例(参见表1),流动资金的用途占56%,表明绝大部分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其短期资金主要用于维持生产的周转。显然,如果贷款占的比重很少的话,不要说发展,就连维持也难以为继。为什么民间资本长期存在着融资难问题并难以解决,从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调研来看(参见表2),中小企业贷款难43%的原因是由于银行苛刻的贷款条件、51%是因为担保的苛刻条件、银行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占39%、银行对信用等级要求偏高占16%、银行贷款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占12%,而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仅占5%。由此可以认为,民间资本融资难以及导致民间资本不能正常发展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金融机构。
表1浙江中小企业短期资金主要用途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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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
|
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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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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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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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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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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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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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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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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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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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吴家曦主编:《2008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79页。
表2 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
|
认为是主要
原因的比重
|
认为是重要
原因的比重
|
银行对企业财务或经营状况要求过于苛刻
担保条件过于苛刻
银行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银行对信用等级要求偏高
银行贷款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
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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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50.5
38.5
15.9
11.7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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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29.0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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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与表1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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