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July 29, 2010

天大研究院 金融与经济课题组 2010-07-29 人民币汇率争论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人民币汇率政策面临着非理性的人民币升值预期与外汇储备高增长压力的严峻挑战…   今年以来,国内外关于人民币汇率升值的言论甚嚣尘上,特别是来自美国的人民币升值压力骤升。2010年3月15日,美国130位众议员对中国汇率政策发难,致信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和商务部长骆家辉,敦促其针对中国的汇率政策采取行动,“通过一种由法律行动和国际压力组成的综合策略,中国有可能检讨它对人民币汇率的低估”,“迅速履行政府在法律等方面拥有的各种资源,来保护美国企业免受中国低估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如果这些措施不成功,我们将要求政府考虑所有可以动用的工具来应对中国操纵汇率,包括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这种强压态势前所未有,一时间,高天滚滚寒流急、大有黑云压城之感。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同时,国内为数众多的专家和学者也认为人民币汇率低估了,建议人民币汇率升值。尽管在升值的路径与操作上众说纷纭,有建议小步快行升值的、也有建议一次性大幅升值的,但人民币汇率升值似乎已成为国内经济学界的流行观点。真实情况究竟如何,人民币汇率究竟是否低估?判断人民币汇率低估的依据是否合理?对这些问题分析和把握,对于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选择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币汇率真的低估了吗? 一国的汇率是由该国的基本经济状况决定的,汇率的变动也是由经济的综合情况来决定的。一国货币汇率是否合理或者是否低估,通常可通过该国国民经济运行是否正常而评估和衡量出来。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经济运行保持了良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中国的贸易模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进口速度显著增长,无论是进口的绝对数量还是相对于出口增长而言都是如此。根据2009年的统计,从37个国家对中国的出口情况来看,其中有16个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即便是深受金融危机冲击的欧元区,其出口总体下降了20.3%,但对中国的出口也只下降15.3%。以德国为例,2009年德国对中国的出口多达760亿欧元,创历史最高记录。美国也是如此,2009年美国出口总体下降17%,但对中国的出口仅下降0.22%。中国已经成为周边国家包括日本、韩国的重要出口市场,也成为欧美的主要出口市场。 这种状况与有些人所说的人民币汇率低估或大幅度低估是完全相悖的。 另外,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经济遭受冲击导致出口大幅下滑,充分表明中国出口受制于外需市场变化的影响,而并非由人民币汇率的低估或高估所决定。如果人民币汇率真的被低估了,必然有利于促进出口,然而危机爆发后两个月之内,中国出口从危机前的超过20%的高增长跌落至近30%的负增长。显而易见,人民币汇率并未低估。 如果用一篮子货币来衡量,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并非被低估了,恰恰相反,人民币汇率是被高估了。中国自2005年启动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2008年初已经超过模拟目标汇率水平并有一定的高估。而在2008年7月以后由于篮子货币中除美元外其他货币大幅贬值,人民币模拟目标汇率相应大幅贬值,但人民币由于盯住美元而使其对美元名义汇率严重偏离其模拟目标汇率,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均大幅升值。陈学彬教授的研究表明,从汇率水平看,当前人民币汇率的实际水平远低于盯住一篮子货币的目标汇率水平,即相对于篮子货币基期汇率(不论是以何时为基期)整体水平,目前人民币汇率被高估,而非低估,因此,并不存在人民币升值问题。如果人民币在2008年以来不是改为盯住美元,而是继续盯住(或者参考)一篮子货币的话,人民币对美元在2008年下半年到年底将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贬值,这对于缓解世界经济危机最严重时期中国出口的大幅下降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没有低估,从而当前人民币也就没有升值的必要。 二、人民币汇率低估是一个伪命题 国内外关于人民币汇率存在低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存在着巨额的贸易顺差以及外汇占款;二是通过各种模型特别是利用购买力平价理论来估算人民币“适当”汇率,模型数值结果表明人民币汇率存在大幅低估。人民币汇率低估论者以此为人民币升值的重要论据。其实,这两种所谓的依据都属于伪命题。 1.贸易顺差≠人民币汇率低估 人民币汇率低估论者认为,人民币汇率的严重低估是导致美国产生大量贸易逆差的根本原因。其基本逻辑是:人民币汇率低估造成中国对美国持续的贸易顺差,导致美国企业出口利润的萎缩和失业的增加,进而致使美国经济复苏乏力。显然,这种逻辑判断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符合一般事理和科学道理,贸易顺差等于人民币汇率低估是一个伪命题。 (1)导致中美贸易逆差的关键因素在美方。 人民币汇率并非导致美国贸易逆差的主要因素,而在于美国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中美贸易地位不对等问题,在中美贸易中,中国的出口主要由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所组成,中国处于贸易结构的低端,虽然中国有较多的贸易收支盈余,但获得的利润却很少;而美国则处于中美贸易结构的高端,其出口的主要是高附加值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美国不仅赚取了较多的利润,也使得美国消费者能够消费到中国物美价廉的产品。尽管中国希望进口美国的高技术产品,试图改善贸易顺差的状况,但始终未果。长期以来,美国为限制高技术产品向中国出口设置了重重贸易壁垒,反而倒打一耙,指责中美贸易不平衡是由于人民币汇率低估造成的,这与客观事实是完全不符合的。又如美国国内的低储蓄率问题、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中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顺差。 在中国贸易顺差中大约80%-90%是加工贸易产生的顺差,而外商投资企业是加工贸易的最大经营主体并创造这部分顺差。随着全球经济分工深化与资源优化,全球制造商将其劳动密集生产环节转移到中国,通过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经过加工装配将制成品销往美国或他国,进口商品总价值与出口制成品总价值之间理所当然存在着差额。20世纪90年代开始,有相当一部分东南亚国家的贸易顺差,随着加工贸易的转移而转变成为中国对美国的顺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失衡在很大程度上是过去对新兴市场国家贸易失衡的延续。实际上,中国国内经济即国内企业主导的部分并不存在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可以认为,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扩大的最重要原因,莫过于那些对美国出口的公司和美国的一些公司如今迁移到中国生产。因此,中国的贸易顺差只不过是产业全球化及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产业链大趋势下的附带结果,并不说明人民币汇率是被低估的。 (3)中美两国贸易统计方法存在差异。 造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两国贸易统计方法差异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美方使用的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大大高估了对华贸易逆差。这种高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进出口使用不同统计标准,进口货值被高估,而出口货值则被低估;二是由于美方未考虑增值因素,将通过第三方中国商品对美转口全部算做从中国的进口,而与此同时又将美国商品通过香港等对华转口忽略不计,对华贸易逆差被进一步夸大;三是美方在统计对华贸易逆差时只计算商品贸易,而不包含服务贸易;四是许多中国商品是通过美国转口到加勒比和拉丁美洲地区的,但美方将这部分转口计入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陈振宁 2010-07-29 刚过去的六月,立法会通过了特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政改建议方案。这不止为未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由普选产生踏出了重要的一步,还舒缓了反对派争取2012年双普选的社会运动给予特区政府的政治压力。   刚过去的六月,立法会通过了特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政改建议方案。这不止为未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由普选产生踏出了重要的一步,还舒缓了反对派争取2012年双普选的社会运动给予特区政府的政治压力。 政改争拗持续,但显著性减少 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香港的政改争拗可以告一段落。各大党派仍然会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2012年的具体选举办法作出激烈辩论,尤其是立法会新增的五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的选举办法更是焦点。各大党派会依其政治利益,在参选权、选举开支上限以至选区划分上,讨价还价。另外,反对派仍会尝试把各大政策范畴的问题,归咎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并非由普选产生,并以此为议题来吸引选票。 同时,不能简单地期望,政改建议方案通过后,特区政府的施政将会更为顺畅。因为该方案只是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加入民主成份,但并没有就如何加强行政和立法机关合作作出相应的制度配合。另外,民主党虽然支持政改建议方案,但是为免令其支持者以为该党变成建制派,它很大机会在各大议题上坚持强硬的路线。可以说,特区政府的施政仍会面对立法会的重重挑战。 无论如何,政改建议方案通过后,本届特区政府完成了历史任务。行政长官在刚过去的立法会答问大会便表示,开始将施政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上。有关做法正好配合社会形势。根据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在六月份的电话访问显示,被访者最关注民生问题的比率显著上升,超过五成,经济及政治问题都处于次要的位置。 贫富差距扩大,民生议题升温 社会对民生议题的关注增加,与贫富差距扩大有密切的关系。从坚尼系数看,香港的数值由1996年的0.518上升至2006年的0.533,数字远高于0.4的警戒线。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2006年,香港的坚尼系数在全球先进经济国家地区之中,排名第一。另外,若以0至100分计算,0分代表最平等均富,100分代表贫富差距最大,香港的分数达到43.4分,亦是在全球先进经济国家地区之中分值之高的。 虽然特区政府在房屋、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方面,都有不同的政策支援基层,但是,不少市民认为有关支援并不足够,并觉得特区政府偏重工商界利益,忽略市民的需要。同时,一连串的事件如数码港、红湾半岛、嘉亨湾等事件,以至退休高官进入大财团的管理层工作,都动摇了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信心,激起市民的厌商、仇富的情绪。 在这情况下,激进的政治势力抬头有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土壤。2006年成立的社民连,便打着“坚决反对官商勾结造成贫富不均”的旗帜,迅速崛起。2008年的立法会选举里,它共获得15万张选票,占总投票票数的10%,三位候选人成为立法会议员。接着的2010年立法会补选里,社民连共获得28万张选票,三位辞职的立法会议员成功重返议会。虽然是次补选较以往的立法会选举特别,被反对派称为“公投”运动,但亦显示了社民连的政治力量迅速坐大。 行政长官在刚过去的立法会答问大会亦承认,贫富差距扩大,引起社会矛盾。值得留意的是,行政长官同意,要让全港市民共享繁荣,“除了‘做大个饼’(即经济增长)之外,也要考虑公共资源分配问题”,明确地否定了经济发展下基层民众会自然受惠的简单片面的论述。可以预期,本届政府余下的任期,将会在劳工、房屋、长者福利等方面推出更多公共资源分配政策,应对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 最低工资立法,劳工权益保障运动进入新阶段 劳工政策方面,最低工资立法是香港社会讨论热点之一。全球化下,工业北移,服务业成为香港的经济支柱。高学历或高技术的劳工人口进入高增值服务业,享有较优厚的薪酬福利和较佳的晋升前景,薪酬水平增长较快;低学历或低技术的劳动人口则进入低增值服务业,只能获取短期合约、半职等工作,薪酬水平较低,工资长期停滞不前,并欠缺工作保障。久而久之,两类劳动人口的工资差距越拉越大,构成香港贫富差距扩大的成因之一。更严重的问题是,不少劳工团体和社福机构都指出,香港“在职贫穷”的人数高踞不下,意即不少员工的收入仅可以应付其家庭的基本开支。因此,社会有越来越大的声音,要求特区政府就最低工资立法,让员工获取合理的薪酬。 2006年,行政长官率先为清洁和保安两个行业,推出自愿性的“工资保障运动”。2008年,行政长官承认有关运动成效不彰,启动最低工资立法程序。经过接近两年劳资双方的角力,立法会终于在今年七月通过了《最低工资条例草案》的主体法案。紧接下来,社会的焦点将会放在最低工资的实际水平上。若然工资水平订得太高,可能会影响企业,尤其是本身利润不多的中小型企业的运作,引发裁员潮;若然工资水平订得太低,未必能让员工及其家人应付基本开支。无可避免地,劳资双方的争拗将会持续。 虽然最低工资立法对社会的影响尚未知悉,但可以预计,最低工资立法为多年以来的劳工权益保障运动打开了缺口,劳工界将会争取更多劳工保障措施,包括最高工时(或称标准工时)、集体谈判权和跨区交通津贴,特区政府和工商界将继续承受不少政治压力。 楼价高企,复建居屋成焦点 房屋政策中,以复建居屋的讨论最为炽热。居屋自1978年推出,其特点是在一定期限后,可以在市场自由买卖;价格较市值低三至四成,业主在出售单位时,才需要补回差价;主要出售对象为公屋租户。一直以来,居屋扮演重要的政治功能。一方面,居屋让公屋租户可以以较低价钱完成置业梦,抱有向上流动的希望。事实上,不少公屋租户以居屋作为跳板,购置私人楼宇,爬上社会阶梯;另一方面,居屋扮演了一道防火墙,让公屋居民感到无论私人楼宇炒风多炽热,他们仍有机会置业,间接减低社会的厌商、仇富情绪。 1997年金融风暴后,私人楼宇价格急泻,负资产数目屡创新高。为了重建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2002年,特区政府推出“孙九招”,即时结束居屋计划。影响所及,基层市民丧失了置业的跳板,需要直接面对私人楼宇市场。近年由于内地投资者的涌入、售卖可建屋的土地数量有限等原因,私人楼宇的价格屡创新高。不少年青人及其家长都要求复建居屋,令基层市民可以较易置业。社会亦有反对声音指,特区政府只应提供市民基本生活保障,不应直接介入商品供应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由于房地政策不止牵动屋主、租户、地产商的利益,还影响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特区政府只是推出最后尚未售出的3200个居屋单位等措施作回应,减轻政治压力。但是,楼价高企下,复建居屋势将继续成为社会争议激烈的议题,特区政府难以回避。同时,增建公屋、增加土地拍卖等议题,都纷纷成为各大党派追击的对象。 另外,贫富差距扩大,香港的厌商、仇富的情绪不断升温。市民对地产商的行为操守要求越来越高,特区政府在加强规管私人楼宇售卖、有效使用未开发土地等问题上,面对的政治压力日益增加。...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吴木銮 2010-07-29 香港的房屋政策充满着悖论。有人认为,香港的公共房屋政策是亚洲、乃至全球最好之一,证据就是香港有近一半住宅由公共部门提供。而有人认为,香港的房屋政策是香港所有社会政策中最糟糕的一环。香港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而垄断的地产商又反对任何可能危及他们利益的改革举措。而更重要的是,香港中产阶层的投资行为或多或少与房屋有关,因此,房地产市场的任何重要改革都可能引发社会分化以及政治争执。今日内地的房屋政策有部分直接引用香港的经验,基于内地人口众多、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因此,利弊可能都会放大。分析香港的房屋政策有助于内地解决房屋政策问题。   香港的房屋政策充满着悖论。有人认为,香港的公共房屋政策是亚洲、乃至全球最好之一,证据就是香港有近一半住宅由公共部门提供。而有人认为,香港的房屋政策是香港所有社会政策中最糟糕的一环。香港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而垄断的地产商又反对任何可能危及他们利益的改革举措。而更重要的是,香港中产阶层的投资行为或多或少与房屋有关,因此,房地产市场的任何重要改革都可能引发社会分化以及政治争执。今日内地的房屋政策有部分直接引用香港的经验,基于内地人口众多、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因此,利弊可能都会放大。分析香港的房屋政策有助于内地解决房屋政策问题。 政府责任与自由市场 香港作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典范之一,其政府对于自身职责的界定极为谨慎。2006年10月,著名经济学者Milton Friedman在《华尔街日报》撰文批评香港,称香港的“积极不干预”已名存实亡,这是香港的“悲哀”。其后,特首曾荫权专门回应此文,称香港的立场仍然没有变化。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变迁,香港政府的工作需要做出一些调整。港府虽然进取但会以捍卫市场经济为基本前提。 人们批评香港放弃自由市场的最大理据就是公共房屋制度。政府提供大量的公共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公共资源补贴了特定人群,而不是所有居民;另一方面公屋建设从某种程度上挤出了私人屋宇发展的空间。 1972年,香港公布了“10年建屋计划”。这个公共建屋计划一方面为香港市民提供廉价住宅,另一方面也为企业界分忧,原因在于,居民的住房已由政府解决,工人的工资就可以相对低一些,企业的成本也就降低了。10年建屋计划”总共解决了150万居民的住房问题。期间,香港的经济也突飞猛进。 与公屋相比,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是一种用公共资金进行补贴的住宅类型。在这个计划内,合资格内人士可以从政府处购得比市场低30%至40%的住宅。但是这类住宅的出售受到一定的限制。在1990年代中期,政府又推出“夹心阶层住屋”计划,这主要是满足那些收入已超出申请公屋、居屋条件的人群。 从表一可以看出,现在47.8%的香港居民居住在公屋及居屋内。这个比例虽然比前几年低一些,大体上一半左右人口居住公屋和居屋内。香港公屋的人均面积大约是12.4平方米,而十年前大约是9.8平方米。因此,住房条件也在改善当中。                  表一  香港住房类型分布     年份 1998 2003 2008 公屋及居屋 49.4% 49.5%...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林贡钦 2010-07-29 近来,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港人的热门话题之一,而其中的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议席之存在与废除,更是话题的焦点,民主派借此兴风作浪,建制派则也步步为营,双方僵持不下。但是,如果综观欧美国家议会制度设计,却可以发现,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的存在,并非民主派说的那样一无是处,相反,功能组别议席的设计,不但有利于香港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各方利益,制衡民粹主义的偏激,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近来,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港人的热门话题之一,而其中的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议席之存在与废除,更是话题的焦点,民主派借此兴风作浪,建制派则也步步为营,双方僵持不下。但是,如果综观欧美国家议会制度设计,却可以发现,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的存在,并非民主派说的那样一无是处,相反,功能组别议席的设计,不但有利于香港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各方利益,制衡民粹主义的偏激,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功能组别的由来与现状 香港回归前,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是委任议员,成员来自商界及专业界别的精英,是港英政府有效管治的招数。 香港的功能组别制度始于港英政府“后统治时期”,1984年7月18日,香港政府发表有关香港政治制度的咨询文件《代议政制绿皮书》,制定了立法会议员的选举模式,即24名议员分别由选举团和功能组别选出,每类各选12名。 香港回归后,功能组别制度沿用至今。目前,香港立法会共有60席,地区直选议席与功能组别议席各占30席。功能组别议席几乎覆盖了香港的各行各业,例如:乡议局、渔业界、保险界、航运交通界、教育界、法律界、会计界、医学界、卫生服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劳工界、社会福利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工业界、金融界、金融服务界、纺织及制衣界、批发及零售界、资讯科技界、饮食界、区议会等,当选的议员以专业人士和中产阶级为主。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式由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式》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式: “第三条2007年以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式 2007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香港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和2020年实行立法会普选的时间表。 《基本法》第68条和附件二以及人大常委会定的立法会普选时间表,确定了香港立法会的产生辨法和时间,虽没有关于功能组别存废的具体文字表述,但留下“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法律空间,即可理解为,功能组别的存废,可运用这条法律条文来定夺。因此,功能组别的存废,将有一场激烈的争论。 功能组别存废争论的焦点 最近,香港特区政府就“2012年特首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发表声明,政改方案与2009年11月发表的政改咨询建议大致相若,即特首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立法会增加5个直选和5个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新旧6席区议会以比例代表制产生。港府的政改方案和声明没有废除立法会选举中的功能组别,还增加功能组别议席,意味着2020年立法会普选将可能保留功能组别议席。 香港泛民主派的立法会议员发起“五区总辞”,以抗议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要求2017年前普选行政长官和2020年前普选立法会议员并废除功能组别议席。 主张保留功能组别的认为,社会需要顾及商人及中产阶级的利益,引入各界的代表议事可以使议会议决更有广泛代表性。同时,功能组别亦吸引专业人士参政,提高议事的质素及政府议案通过的机会。 主张废除功能组别的认为,功能组别议席的设制违反全民民主和普选的原则,在讨论社会整体事务的议会里,功能组别未必能真正全面反映全体从事该行业的市民的意见。 主张保留功能组别,主要是从功利主义出发;主张废除功能组别,主要是从理想主义出发。功能组别,引发两种不同价值观的冲突和碰撞,需要香港全社会权衡利弊,进行抉择。...
天大研究院 2010-07-29 回归以来,香港政制改革已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争议之一。特区政府的2012年政改建议方案将于6月23日在立法会表决。围绕此次政改方案所产生的各方角力,不仅仅涉及到2012年这一届的选举制度的安排以及将来功能组别存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以及特区政府在管制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未来香港能否设计出一个让中央放心、能提升香港政府的施政能力、同时能反映香港社会的变化、为香港大多数市民接受的稳定的政治制度,关系到未来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回归以来,香港政制改革已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争议之一。特区政府的2012年政改建议方案将于6月23日在立法会表决。围绕此次政改方案所产生的各方角力,不仅仅涉及到2012年这一届的选举制度的安排以及将来功能组别存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以及特区政府在管制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未来香港能否设计出一个让中央放心、能提升香港政府的施政能力、同时能反映香港社会的变化、为香港大多数市民接受的稳定的政治制度,关系到未来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目前,香港政制向前发展需要解决三大关键问题:一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内的政团合作关系不稳;二是立法机关内多方利益难以整合;三是行政机关的政治人才不足和协调困难问题。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内的政团合作关系不稳 香港的政制改革过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英谈判。中英双方决定了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港英政府于是着手准备撤出香港。如同其撤出其它殖民地的一贯做法,英国政府在撤退之前有计划的部署在香港实行“民主化”的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在香港建立一个全民选举为基础的政权,以抗衡中国的中央政权对香港的干预。这为香港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内的政团合作关系带来深刻的改变。 “民主化”的工作最重要一个步骤便是在1991年立法局选 举里引入地区直选,让60个议席中的18席供香港选民投票选出。这对香港的行政主导的体制带来重大冲击。在此之前,香港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平稳而不紧密。港督主持行政局和立法局两个咨询机关,独揽立法局议员的委任及撤换的权力。立法局议员甚少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质问,部份更是刻意安排的。事实上,当时的架构称为“行政独大”而不是“行政主导”更为贴切。然而,立法局引入地区直选后,民选议员需向选民负责,根本地改变以往港督与立法局议员的关系。1992年,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引入更多直选议席和功能组别的新九组安排,更进一步冲击行政主导的体制。 引入地区直选的另一个政治后果是逐步产生政党政治。议政团体纷纷整合人力、资源和网络,组成政党,以便大规模参与地区直选。1994年,港同盟与汇点便合并为民主党,成为现时反对派的骨干。民建联、自由党亦先后创立参选。这些政党的成立对港英政府的管治渐渐带来挑战。一方面港督并不属任何政党,政策上未必得到政党的支持;另一方面,属同一政党议员在团队约束下,在立法局的投票意向大多一致,这加强了政党与行政机关的讨价还价的能力。这令回归前数年的港英政府,在政策推动上需要积极进行游说、利益交换等工作,如策略性污水排污计划、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拨款等都是较明显的例子。 由于在《基本法》于80年代后期的起草过程中,立法局尚未引入地区直选,行政与立法机关合作良好,加上过去数十年香港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就,所以香港的行政主导体制受到各界接受。在英国政府的支持和中国政府的大量调研工作下,《基本法》的一个原则就是保持港英时期的行政主导体制。同时,推动香港政制的“民主化”,在立法会里保持地区直选制度。结果,回归十多年,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顺畅,政府在管治上所面临的困难渐渐成为社会讨论热点之一。 为了使政府法案在立法会获得支持,回归以来,行政机关与立法会的建制派逐步建立政治联盟。这个联盟的合作方式主要体现在立法会政党议员兼任行政会议成员、政党人士担任政治任命官员等安排。根据回归以来立法会的投票纪录,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在不用分组投票的情况下,大多获立法会通过。但是,政治联盟始终稳定性较弱。行政长官不属于任何政党,政党没有任何责任在得失其选民的情况下,无条件地支持行政机关,如自由党在2003年的廿三条立法上便因时局形势,拒绝支持政府。长远而言,行政长官将普选产生,候选人都需要政党作为选举机器,并在立法会里贯彻其竞选承诺。故此,行政长官与政党之间如何建立起更加稳定的关系,是未来香港政治制度设计所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立法机关内多方利益难以整合问题 回归至今,香港的立法会选举由地区直选和功能团体选举两部份组成,各选出30个议席。从体制上看,两种机制选出的议员在利益上已有一定差距:地区直选议员较多关心民生议题、地方事务,功能团体选举议员则较多关心界别利益、经济事务等。而地区直选中,实行比例代表制,不利大党发展,形成政治团体林立的局面;功能团体的界别种类众多,包括会计界、法律界、商界、工业界、劳工界等,这都进一步增加了整合各界利益的难度。基本法虽然限制了立法会议员的提案权力,设立分组投票制度,确立行政主导体制,但是亦赋予了立法会制约行政机关包括弹劾行政长官、批准征税和公共开支的权力。这令行政机关只有政策制定的主导权,但却没有垄断权。即使在立法会里建制派议员占多数,在各方动员下,政府的议案大多可以获得通过,但是始终争议性较大、阶层利益矛盾较大如最低工资、公平竞争法等议题上,特区政府官员在与立法会议员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异常吃力。如何从体制上更好地协调立法会里各界的利益,是理顺香港管治的重要课题之一。 现时,行政机关的政治联盟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相当部份的政治力量来自立法会的功能团体。功能团体的概念早于1984年的《代议政制绿皮书》便被提出,及后的《代议政制白皮书》进一步陈述了设立该制度的逻辑:“鉴于本港财经界及专业人士对维系香港前途的信心和繁荣,关系重大,故绿皮书强调这些人士应有充分的代表权。”当时,香港处于政制民主化的起步阶段,社会对功能团体的选举方法的意见不大。这些功能团体的选举办法或以界别内主要组织、社团和机构为基础,或以界别内的人士为选民。时至今日,立法会仍保持30席功能团体议席。 的确,功能团体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带来重要贡献,不止为特区政府反映业界声音、提供专业意见,提升了政策的质素,还为业内人士争取权益、提供合适的援助,有助业界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近年来,功能团体的形象在香港市民的心目中迅速恶化。这与香港的经济结构过分向金融和地产集中,导致贫富差距扩大有着重要关系。香港的坚尼系数由1996年的0.518升至2006年的0.533。一般市民认为自己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常常会产生特区政府的政策倾斜于工商界的感觉。数码港、红湾半岛事件都是经常被引用的例子,厌富、仇富的情绪在社会里不断升温。反对派利用了市民的不满,以“官商勾结”来指控功能团体,将其表达为工商界的特权象征。而过去数年,个别功能团体议员的表现也引起市民的不满。在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下,未来香港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如何避免使对功能组别存废的争议演化为社会阶层矛盾的焦点。 行政机关的政治人才不足和协调困难问题 香港政府管制能力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依靠公务员为主的管制队伍的局限和政治人才的不足。在港英政府时期,政策研究和决策过程在伦敦,香港的公务员队伍只负责政策执行,亦无需去直接面对市民,或利用政党和团体,来推销政策。但回归以后,仍然依靠公务员为主的特区政府行政班子要面对政策研究、决策、推销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全过程。这就产生了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政治任命的行政长官及其高级问责官员与公务员系统如何配合的问题;另一个是新建立的高级问责官员队伍中,政治人才不足,在决策和向市民推销政策方面还有待改善。 回归之初,特区政府沿用了全套港英时期公务员管制队伍班底,保持了管治稳定。但是却发现作为公务员的政务官未必跟上行政长官的意志,甚至拒绝合作。例如回归后不久,行政长官努力推进粤港合作,但是却遭到以陈方安生为首的政务官阻挠。另外,由于回归前一批高级公务员选择移民海外,一批相对年轻的政务官在移民潮下快速上位,政治历练不足。面对日益政治化的管治环境,以及拥有大量选民基础的立法会议员,他们既缺乏政治经验,亦畏首畏尾,拒绝负上政治责任。为了实行更有效的领导,行政长官在2002年推行高官问责制,引入政治任命官员。伴随而来的是政治任命官员与政务官之间的紧张关系。政治任命官员视政务官为保守力量,政务官则视非公务员出身的政治任命官员为政治新手,两者互信度不高。随后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设立,虽然加强了政治任命官员的力量,但与公务员队伍的关系并没有显著改善。 政治任命的官员,尤其是副局长及政治助理,除了小部份受过一定政治历练外,大多为从政经验尚浅的专业人士。这令他们不容易在公众中赢取良好的印象,更甚的是,部份政治任命官员政治警觉性不足,可能不自觉地犯一些影响政府的公众形象的错误。近日的政府的政改宣传运动,亦体现了政治任命的高级官员在走入基层、面对群众推销政策时出现的一些困境。未来香港政治体制的设计,必须考虑吸纳更多的经历过选举历练、有群众基础的人才进入政府的管理队伍。 香港政府在管制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不会如反对派所言因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而可以得到简单地解决。但在未来政治体制安排上,也不可以因循守旧,无视香港社会存在的矛盾。香港需要在确保爱国爱港人士控制政权的前提下,设计出一套能够反映香港社会变化、提升特区政府管制能力的制度,才能保证“一国两制”的安排在香港获得长期的成功。《港澳观察》2010年6月期